2023年度,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3名,为刘海燕、诸渊臻、董炳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刘海燕女士担任。
二、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决议 |
2023年4月7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公司对孙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借款计划的议案》 |
2023年4月14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3年7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3年10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持续的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同内部审计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内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内审工作的结果,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评估,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在2024年度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并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