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256??????证券简称:寒武纪??????公告编号:
2025-014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寒武纪”)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在2025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之间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3,806,0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191.1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62.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929.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9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寒武纪”)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上海寒武纪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2023年6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69,973.68万元调整到44,973.68万元,调减的25,000万元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IPO节余资金用于“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31,548.78万元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募投项目专户的剩余金额为准)。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投资结构明细进行调整。为推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作为“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用智能处理器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上海寒武纪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意增加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上海寒武纪及其深圳分公司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1月15日,公司、上海寒武纪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上海寒武纪、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且该额度在2025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拟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寒武纪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寒武纪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