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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生物: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表:

日期董事会届次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1月1日-2024年2月6日第三届CHIKITNG(吴智杰)、王广基、温洪海
2024年2月7日-2024年12月26日第三届CHIKITNG(吴智杰)、王广基、陈远帆
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第四届王素梅、耿强、陈远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CHIKITNG(吴智杰)先生、王广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CHIKITNG(吴智杰)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王素梅女士、耿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王素梅女士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责。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通过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3月21日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关于提议启动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7日1、《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第二次会议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8、《关于对拟选聘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情况》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年审会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讨论了中审众环提出的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经过审慎评估,我们认为中审众环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责任义务,报告期内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相关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等关键事项。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内控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审计机构对公司执行内控制度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五)协调外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同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要求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按既定进度完成外部审计工作任务。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我们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5年,我们将继续发挥专家职能及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以下无正文)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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