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80公司简称:君实生物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生物医药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丰富产品管线,持续探索药物的联合治疗,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和储备研发项目的开发,营业收入尚不能覆盖研发费用及其他开支,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在创新药物的发现、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等方面皆有源头创新性、突破性进展,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核心管理层及研发团队稳定。随着更多在研产品逐步实现商业化以及已上市产品更多适应症的拓展,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不断提升。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同时,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与之相对应的费用支出,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婧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包含涉及重大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前瞻性陈述。本年度报告纳入的全部陈述(历史事实陈述除外),包括有关公司策略、未来营运、未来财务状况、未来收入、预计成本、前景、计划、管理目标及预期增长的陈述,均属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涉及已知及未知风险、不确定
因素及其他重要因素,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业绩、表现或成果与前瞻性陈述表达或暗示的任何未来业绩、表现或成果有重大差异。前瞻性陈述通常可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旨在”、“预计”、“相信”、“可以”、“继续”、“可能”、“估计”、“预期”、“目标”、“有意”、“或会”、“正在进行”、“计划”、“潜在”、“预知”、“预测”、“寻求”、“应该”、“将”、“假设”等词汇或此类词汇的否定形式或类似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的措辞或表达,但并非所有前瞻性陈述均包含此类识别词汇。该等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下列各项的陈述:公司成功商业化已获批药物、获批其他适应症及在其他地区获得批准的能力;公司成功开发及商业化授权许可药物、候选药物以及公司可能授权许可的任何其他药物及候选药物的能力;公司进一步推广销售及营销的能力以及推出及商业化新药物(如获批准)的能力;公司维持及拓展药物及候选药物(如获批准)监管批准的能力;公司药物及候选药物(如获批准)的定价及报销;公司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以及研发项目的启动、时间表、进展及结果;公司推动候选药物进入并成功完成临床试验及取得监管批准的能力;公司对临床阶段候选药物成功的依赖;公司递交监管申请以及获批的计划、预期里程碑、时间表或可能性;公司业务模式及有关公司业务、药物、候选药物及技术的战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或公司的许可方)就覆盖公司药物、候选药物及技术的知识产权建立及维持的保护范围;公司在不侵害、盗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的情况下经营业务的能力;与执行或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盗用或违反、产品责任及其他索赔相关的成本;中国、美国、英国、瑞士、欧盟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环境与监管发展;公司就开支、收入、资本需求及额外融资需求所作估计的准确性;战略合作及许可协议的潜在益处及公司达成战略安排的能力;公司维持及订立合作或许可协议的能力;公司对由第三方进行药物开发、生产及其他服务的依赖;公司生产及供应或已生产及供应用于临床开发的候选药物及用于商业销售的药物的能力;公司药物及候选药物(如可获批)市场准入、接受、定价及报销的比率及程度;公司竞争对手及行业的发展,包括竞争疗法;公司药物及候选药物的潜在市场规模及公司服务此类市场的能力;公司有效管理增长的能力;公司吸引及留住符合资格员工及关键人员的能力;有关未来收入、招聘计划、重要里程碑、费用、资本开支、资本需求及股份表现的陈述;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和在科创板上市和交易的人民币股份的未来交易价格,以及证券分析师的报告对该等价格的影响;及其他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包括“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该等陈述涉及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实际业绩、生产水平、表现或成果与此前瞻性陈述表达或暗示的情况存在重大差异。鉴于上述不确定性,广大投资者不应过度依赖该等前瞻性陈述。实际结果或事件可能与公司于前瞻性陈述中披露的计划、意愿及期望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公司对未来事件及趋势的当前预期及预测,公司认为该等未来事件及趋势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公司已将可能会导致未来实际结果或事件与公司所作前瞻性陈述存在重大差异的重要因素纳入本年度报告的风险因素中,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公司的前瞻性陈述并不反映公司可能进行的任何未来收购、合并、处置、合营或投资的潜在影响。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公司不承担任何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本年度报告包含公司自行业刊物及第三方调研中取得的统计数据及其他行业和市场数据。尽管行业刊物及第三方调研并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但行业刊物及第三方调研通常表明他们的数据来源可靠。尽管公司认为行业刊物及第三方调研可靠,但是广大投资者不应过度依赖该等资料。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6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74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9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11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43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4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英文版和中文版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君实生物、公司、本公司 | 指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君盟 | 指 |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君实工程 | 指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苏州众合 | 指 |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拓普艾莱 | 指 | TopAllianceBiosciencesInc.,中文名称: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君拓生物 | 指 |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71.8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
旺实生物 | 指 | 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71.8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
苏州君奥 | 指 | 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苏州君实工程 | 指 | 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联席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单抗 | 指 | 单克隆抗体,指由淋巴细胞杂交瘤产生的、只针对抗原分子上某一单一抗原决定簇的特异性抗体 |
创新药 | 指 | 全球首次上市的药物,本报告特指以未确定疗效的靶点为研究对象的专利药物 |
靶点 | 指 | 药物在体内的作用结合位点,包括基因位点、受体、酶、离子通道、核酸等生物大分子 |
JS001、特瑞普利单抗、拓益? | 指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公司首个上市药品 |
UBP1211、君迈康?、阿达木单抗 | 指 | 与迈威生物全资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阿达木单抗 |
VV116、JT001/VV116、民得维?、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 | 指 | 口服核苷类抗SARS-CoV-2的1类创新药 |
TAB004/JS004、tifcemalimab | 指 |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NMPA、国家药监局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医保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MA | 指 | 欧洲药品管理局 |
CHMP | 指 | 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药品委员会 |
MHRA | 指 | 英国药品和保健品管理局 |
TGA | 指 | 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 |
HSA | 指 |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
EC | 指 | 欧盟委员会 |
PMDA | 指 | 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 |
DO | 指 | 香港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
PPB | 指 | 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 |
ASCO | 指 |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 |
NCCN | 指 | NationalComprehensiveCancerNetwork,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 |
CSCO | 指 |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IND | 指 | InvestigationalNewDrugApplication,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NDA | 指 | NewDrugApplication,新药申请 |
sNDA | 指 | SupplementalNewDrugApplication,药品上市后增加新适应症申请 |
PFS | 指 | Progression-freeSurvival,无进展生存期 |
OS | 指 | OverallSurvival,总生存期 |
EFS | 指 | EventFreeSurvival,无事件生存期 |
ORR | 指 | ObjectiveResponseRate,客观缓解率 |
DCR | 指 | DiseaseControlRate,疾病控制率 |
DoR | 指 | DurationofResponse,持续缓解时间 |
PD-1 | 指 | Programmedcelldeathprotein1,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 |
PD-L1 | 指 | Programmedcelldeath1ligand1,细胞程序性死亡-配体1 |
BTLA | 指 | BandTLymphocyteAttenuator,B和T淋巴细胞衰减因子 |
EGFR | 指 |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
ALK | 指 | 间变性淋巴瘤激酶 |
RdRp | 指 | RNA-DirectedRNAPolymerase,RNA依赖性RNA聚合酶 |
HDACs | 指 | 组蛋白去乙酰化酶 |
ADC | 指 | Antibody-drugConjugate,抗体药物偶联物 |
COVID-19 | 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CMC | 指 | 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Controls,指药品开发、许可、生产及持续上市的化学、生产及控制过程 |
CRO | 指 | 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政府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 |
GSP | 指 | GoodSupply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cHL | 指 | 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
瑞源盛本 | 指 | 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裕天源 | 指 | 苏州本裕天源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宝盈 | 指 | 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华朴 | 指 | 珠海华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檀英 | 指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oherus | 指 | CoherusBioSciences,Inc. |
Hikma | 指 | HikmaMENAFZE |
Dr.Reddy’s | 指 | Dr.Reddy’sLaboratoriesLimited |
润佳医药 | 指 | 润佳(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迈威生物 | 指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联达生技 | 指 | RxilientBiotechPte.Ltd. |
利奥制药 | 指 | LEOPharmaA/S |
博创医药 | 指 | 重庆博创医药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君实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JunshiBioscience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unshiBioscienc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熊俊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987号4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4年12月2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0层1003室变更为现注册地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6 |
公司网址 | www.junshipharma.com |
电子信箱 | info@junshipharma.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王征宇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 |
电话 | 021-61058800-1153 |
传真 | 021-61757377 |
电子信箱 | info@junshipharma.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君实生物 | 688180 | 无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 君实生物 | 1877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艳、梁子见、孙荣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
办公地址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佳丽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崔浩、陈新军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3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94,831.73 | 150,254.99 | 29.67 | 145,349.2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94,650.29 | 150,193.76 | 29.60 | 145,281.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8,092.64 | -228,343.19 | 不适用 | -238,804.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8,988.79 | -229,755.88 | 不适用 | -245,019.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384.12 | -200,498.21 | 不适用 | -177,620.0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6,042.43 | 715,122.42 | -18.05 | 948,362.62 |
总资产 | 1,078,196.04 | 1,134,286.69 | -4.95 | 1,255,849.6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2.32 | 不适用 | -2.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2.32 | 不适用 | -2.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1 | -2.33 | 不适用 | -2.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1 | -27.32 | 增加7.61个百分点 | -32.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84 | -27.49 | 增加7.65个百分点 | -33.5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5.45 | 128.95 | 减少63.50个百分点 | 164.0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5亿元,增长29.67%,主要系商业化药品的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主要系公司在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加强各项费用管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销售效率,并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净流出减少,主要系本期因商业化药品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公司加强费用管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金支出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128,092.64 | -228,343.19 | 586,042.43 | 715,122.42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管理费用 | 147.11 | -180.82 | - | - |
固定资产 | - | - | 1,812.68 | 1,726.96 |
在建工程 | - | - | - | 232.83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128,239.75 | -228,162.37 | 587,855.11 | 717,082.21 |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80,804,271.07 | 405,252,004.36 | 485,143,734.52 | 677,117,30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3,029,082.76 | -361,925,600.48 | -281,813,873.94 | -354,157,87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307,067,930.26 | -320,163,029.38 | -312,608,905.73 | -350,048,017.34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577,871.82 | -488,773,799.78 | -248,120,413.01 | -320,369,124.9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315,624.62 | 159,126,681.53 | 51,217,997.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679,377.92 | 38,784,538.89 | 34,189,011.7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8,682,594.77 | -144,942,871.70 | -9,032,029.4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6,852,855.27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793,915.53 | -37,231,979.83 | -11,075,427.4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8,903,555.88 | 1,582,505.0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409,899.16 | 10,513,033.10 | 1,569,361.61 |
合计 | 8,961,448.35 | 14,126,891.67 | 62,147,685.5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736,758,935.72 | 814,200,272.72 | 77,441,337.00 | -60,939,649.38 |
医药基金 | 153,777,066.96 | 188,869,488.36 | 35,092,421.40 | 12,752,647.0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30,508,246.57 | 430,508,246.57 | 9,566,596.88 |
合计 | 890,536,002.68 | 1,433,578,007.65 | 543,042,004.97 | -38,620,405.43 |
十一、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8亿元,同比增长29.67%,主要由于商业化药品的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
?
)、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商品名:君迈康
?
)、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商品名:民得维
?
)和昂戈瑞西单抗注射液(商品名:君适达
?
)四款商业化药品。得益于公司商业化团队销售效率提升,特瑞普利单抗获批适应症及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适应症的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于国内市场销售额同比大幅增长。通过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加强各项费用管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销售效率,并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亏损大幅缩窄。
研发方面,2024年,公司临床研究效率持续提升,注册进程不断加速,其中拓益
?
联合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肝细胞癌的新适应症从数据读出到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仅36天。全年共开展92项临床研究,入组人数超过2,100人。公司产品期刊发表超过145篇,合计影响因子超过1,200分,相关国际大会报告超过100项,其中口头报告15项。报告期内,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晚期三阴性乳腺癌一线治疗、晚期肾细胞癌一线治疗及广泛期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一线治疗黑色素瘤、联合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昂戈瑞西单抗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抗肿瘤抗BTLA单抗tifcemalimab(代号:TAB004/JS004)、抗IL-17A单抗(代号:JS005)、PD-1/VEGF双特异性抗体(代号:JS207)等后期阶段管线的研发和上市申请等工作,并持续探索包括抗Claudin18.2ADC(代号:JS107)、PI3K-α口服小分子抑制剂(代号:JS105)、CD20/CD3双特异性抗体(代号:JS203)、抗DKK1单抗(代号:JS015)等产品在内的早期阶段管线,多个产品将有望于2025年启动关键注册临床。公司亦持续拓展全球商业化网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已在美国、欧盟、印度、英国、约旦、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获得批准上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约29.33亿元,资金储备较为充足。围绕“提质、降本、增效”的目标,公司在控制各项成本的同时,亦在商业化、药物研发、对外合作、业务运营等方面取得了诸多重大进展。总结如下:
(一)商业化效率持续提升,降本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近年来,公司对商业化团队持续进行组织架构的管理优化,商业化团队的执行和销售效率大幅提高,销售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报告期内,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同
时公司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加强各项费用管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销售效率,并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亏损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显著缩窄。2024年度,拓益
?
实现国内市场销售收入15.01亿元,同比增长约66%。截至报告期末,拓益
?
已累计在全国近六千家医疗机构及超过三千家专业药房及社会药房销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拓益
?已在中国内地获批11项适应症,其中多项为公司独家或领先适应症。2024年1月起,拓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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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线治疗鼻咽癌、一线治疗食管鳞癌、一线治疗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3项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3年),2024年11月,拓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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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非小细胞肺癌围手术期治疗、晚期三阴性乳腺癌一线治疗、晚期肾细胞癌一线治疗及广泛期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的4项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目前已有10项获批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国家医保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围手术期、肾癌和三阴性乳腺癌治疗的抗PD-1单抗,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已获批产品和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后可及性的提高,未来更多产品和适应症的陆续获批上市,以及持续不断的全球市场商业化拓展,公司的商业化竞争力将获得持续提升。公司将持续推动落实降本增效,优化资源分配,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强化公司自身造血能力。
(二)特瑞普利单抗获批适应症增加,国际化进程加速
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的临床研究效率持续提升,注册进程不断加速,国内市场及海外市场均取得多个里程碑事件,潜在患者人群不断扩大。
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拓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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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四项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批准,一项适应症由附条件批准转为常规批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NMPA已批准拓益
?
的11项适应症,另有一项sNDA已获得NMPA受理,其中多项为公司独家或领先适应症,将有望在相应适应症的市场推广上取得先发优势:
-2024年4月,拓益
?
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批准,是我国首个获批的肾癌免疫疗法。
-2024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吉西他滨作为转移性或复发性局部晚期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作为单药治疗既往含铂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成人患者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DO受理。该上市许可申请于2024年10月获得PPB批准,特瑞普利单抗成为中国香港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
-2024年6月,拓益
?联合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国际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HEPATORCH研究,NCT04723004)的主要研究终点PFS(基于独立影像评估)和OS均已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边界。2024年7月,拓益
?
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受理,从数据读出到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仅36天。2025年3月,上述sNDA获得NMPA批准。
-2024年6月,拓益
?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批准。
-2024年6月,拓益
?
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批准,是国内首个在三阴性乳腺癌领域获批的免疫疗法。
-2024年8月,拓益
?
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受理。-2025年1月,拓益
?
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的适应症获得NMPA同意,由附条件批准转为常规批准。
国际化布局方面,特瑞普利单抗(美国商品名:LOQTORZI
?
)于2023年10月获得FDA批准上市,并于2024年1月正式投入美国市场进行销售,目前是《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头颈部肿瘤临床实践指南2025.V1》中推荐用于复发/转移性鼻咽癌全线治疗的唯一首选药物。特瑞普利单抗于海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上市申请进程亦在稳步进行:
-2024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鼻咽癌治疗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新加坡HSA受理,并获HSA授予优先审评认定。2025年3月,特瑞普利单抗(新加坡商品名:LOQTORZI
?
)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复发、不能手术或放疗的,或转移性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HSA批准。特瑞普利单抗成为新加坡首个且唯一获批用于鼻咽癌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此次上市许可的申请通过奥比斯项目(ProjectOrbis)递交。该项目由FDA肿瘤学卓越中心(OCE)发起和倡导,为FDA和其它国家及地区的监管机构搭建合作机制和框架,允许不同监管机构共同审评肿瘤药品的注册申请。特瑞普利单抗是首个被纳入奥比斯项目的国产肿瘤药。
-2024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欧洲商品名:LOQTORZI
?
)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CHMP的积极意见,建议批准其用于治疗两项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复发、不能手术或放疗的,或转移性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紫杉醇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该上市申请于2024年9月获得EC批准,此项批准适用于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以及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特瑞普利单抗成为欧洲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治疗的药物,也是欧洲唯一用于不限PD-L1表达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治疗药物。
-2024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英国商品名:LOQTORZI
?)获得MHRA核准签发的上市许可,批准用于治疗两项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复发、不能手术或放疗的,或转移性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紫杉醇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特瑞普利单抗成为英国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治疗的药物,也是英国唯一用于不限PD-L1表达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治疗药物。
-2024年9月及2024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分别于印度和约旦获得批准上市,用于治疗两项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吉西他滨作为转移性或复发性局部晚期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作为单药治疗既往含铂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成人患者。特瑞普利单抗已于2024年在印度正式开始商业化销售。
-2025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吉西他滨作为转移性或复发性局部晚期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作为单药治疗既往含铂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成人患者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TGA批准上市,特瑞普利单抗成为澳大利亚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此次上市许可的申请通过奥比斯项目(ProjectOrbis)递交。此外,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鼻咽癌还获得TGA授予的孤儿药资格认定,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其在当地的审评审批注册进度。
-2025年1月,拓普艾莱与利奥制药签署了《分销与商业化协议》。拓普艾莱将授予利奥制药在欧盟(EU)和欧洲经济区(EEA)所有现有成员国和任何未来成员国以及瑞士、英国(合作区域)内储存、分销、推广、营销和销售特瑞普利单抗的独占权利。利奥制药将向拓普艾莱支付1,500万欧元首付款、合作区域内后续获批的适应症的里程碑款,以及特瑞普利单抗在合作区域内销售净额两位数百分比的销售分成。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已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包括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以及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印度、约旦、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获得批准上市,在巴西、哥伦比亚、南非、智利、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加拿大、巴基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摩洛哥、科威特等地的上市申请已提交/受理。公司已与Hikma、Dr.Reddy’s、康联达生技、利奥制药等合作伙伴在中东和北非、拉丁美洲、印度、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东南亚、欧盟、瑞士、英国等超过80个国家达成商业化合作。公司及各合作伙伴正在积极推动特瑞普利单抗在合作区域的上市申报进程,并积极探索更多适应症在部分地区上市的可能性。
(三)研发管线高效推进,优化流程增强长期动力
公司在临床研发方面拥有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团队,同时公司已建立先进的技术平台和完善的研发体系。为了提高研发效率,公司整合苏州吴江及上海张江各实验室成立创新研究院,集中资源、统一运营进行创新药物研发工作,为拓宽商业化布局奠定基础,并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动力。
2024年4月,昂戈瑞西单抗的两项sNDA获得NMPA受理,用于治疗:(一)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二)他汀类药物不耐受或禁忌使用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2024年10月,昂戈瑞西单抗获得NMPA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非家族性)和混合型血脂异常成人患者。
公司正加快推进抗肿瘤抗BTLA单抗tifcemalimab(代号:TAB004/JS004)、抗IL-17A单抗(代号:JS005)、PD-1/VEGF双特异性抗体(代号:JS207)等处于临床后期阶段管线的研发和上市申请等工作。
-抗BTLA单抗tifcemalimab目前正在开展两项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III期注册临床研究,公司认为两者结合是一种极具前景的抗癌治疗策略,有望增加患者对免疫治疗的反应,扩大可能受益人群的范围:
?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作为局限期小细胞肺癌(LS-SCLC)放化疗后未进展患
者的巩固治疗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JUSTAR-001研究,NCT06095583)。该研究为BTLA靶点药物全球首个确证性研究,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金明院士担任全球主要研究者,吉林省肿瘤医院程颖教授担任中国区主要研究者,计划在中国、美国、欧洲等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190家研究中心开展,招募约756例受试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研究已在15个国家的超过150个中心开展,正在持续入组。?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cHL的随机、开放、阳性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NCT06170489)是BTLA靶点药物在血液肿瘤领域的首个II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价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对比研究者选择的化疗用于抗PD-(L)1单抗难治性cHL的疗效和安全性,由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宋玉琴教授担任主要研究者,计划在国内约60个研究中心开展,招募约185例患者,目前正在入组中。-JS005针对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正在开展III期注册临床研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所有受试者入组,正在随访中。
-JS207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开放标签、阳性对照、多中心II/III期临床研究(研究编号:JS207-003-II/III-SCLC)的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5年3月获得NMPA批准。
公司亦持续探索早期阶段管线,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多个产品的IND申请获得NMPA批准:
-2024年7月,JS125(靶向HDACs抑制剂)的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4年9月获得NMPA批准。2025年1月,JS125联合JS207的临床试验在澳大利亚获得伦理批准,开展联合探索。
-2025年1月,JS212(重组人源化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和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3(HER3)双特异性抗体ADC)的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5年3月获得NMPA批准。
-2025年2月,JS213(PD-1和白细胞介素-2(IL-2)双功能性抗体融合蛋白)的IND申请获得NMPA批准。
随着临床研究设计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提升,公司在I期临床研究不仅局限于寻找剂量,亦会做多样化的探索,包括联合队列的探索,目标适应症的验证等。一旦信号确认,后续可以直接与监管部门进行关键注册研究的沟通和准备。公司正在加快推进包括抗Claudin18.2ADC(代号:
JS107)、PI3K-α口服小分子抑制剂(代号:JS105)、CD20/CD3双特异性抗体(代号:JS203)、抗DKK1单抗(代号:JS015)等产品在内的早期阶段管线,并计划于2025年推动多款管线进入关键注册临床。
公司仍将不断优化临床研发流程,努力提高研发效率,以期尽早为患者带来更多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
(四)商业化产能支持业务扩张,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拥有2个商业化生产基地。苏州吴江生产基地拥有4,500升(9*500升)发酵能力,于2023年5月和2024年3月分别顺利通过FDA的许可前检查(Pre-LicenseInspection,PLI)和EMA的现场核查。2024年7月,苏州吴江生产基地收到爱尔兰健康产品监督管理局(TheIrelandHealthProductsRegulatoryAuthority)依据EMA相关法规颁发的《CERTIFICATEOFGMPCOMPLIANCEOFAMANUFACTURER》(《药品GMP证书》),根据欧盟成员国之间的GMP互认制度,本次通过GMP认证表明本次接受认证的生产设施已符合欧盟GMP标准。目前,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已获得中国、美国及欧盟的GMP认证,现阶段美国、印度、中国香港等多地的商业化批次特瑞普利单抗由该生产基地负责生产。作为公司商业化产能的重要支撑,上海临港生产基地目前产能42,000升(21*2,000升),已获得NMPA的GMP认证,可与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同时负责生产商业化批次的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由于规模效应,上海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公司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优势,并支持更多在研项目的临床试验用药以及未来的商业化批次生产。
为严格控制质量标准,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内审与外审结合的质量审计机制。报告期内,集团接受的外部检查/审计包括EMA的GMP现场检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方式)及客户审计,范围涵盖MAH管理体系、组织结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实验室管理、供货商管理、物料与仓储管理、设备管理、药物安全和药物警戒等方面。所有实体均顺利通过检查,符合相应国内外药监法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
(五)人才发展与合规建设并重,推动企业稳健前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578名员工,其中620名员工负责药物研发。
公司秉持着“和谐发展,持续共生”的基本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延续现行的用工政策,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坚持“男女平等”,2024年女性员工占比约52%。公司遵循“包容多元”,对于不同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员工,公司坚守“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员工聘用、薪酬福利、升职、解聘和退休等方面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公司坚决抵制雇用童工和强制劳工等行为,未发生任何与雇用童工或强制劳工有关的违法违规事宜。
公司重视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实行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兼顾竞争性、公平性和激励性。公司通过搭建职级体系,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权益,为员工提供一个明确、合理的职业晋升路径及职业发展平台。同时,通过制定集团培训管理办法,更好地管理培训资源,通过向各业务部门收集培训需求,不断适时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形成培训体系,打造学习型文化组织。公司还整合内外部的优质学习资源,为员工搭建适合不同类型需求的培训课程,公司亦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行业内培训和考取专业认证,对于已经考取职称证书的员工,给予政府相关补贴或奖金的申报支持。另外,对于企业内优秀的研发人才,公司还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各类人才项目,助力人才在兢兢业业投身工作的同时,可以在各方面获得更多真切的支持。
诚信合规是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公司始终坚持贯彻合规运营的企业文化,致力于建设全面高水平的合规体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医药行业的监管政策,以患者为中心,提供
效果更好、花费更优的治疗选择。公司提倡员工遵守与公司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标准的商业和个人道德规范。在医药行业强监管的大背景之下,公司将继续打造“创新驱动、学术推广”的合规文化,优化“全流程辅导和监督”的合规体制,推动运营管理提质增效,构建全面合规管理体系,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整体业务公司具备完整的从创新药物的发现和开发、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大规模生产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旨在成为立足中国、布局全球的创新医药公司。公司坚持质量为本、求真务实、诚信合规、追求卓越的企业价值观,致力于通过源头创新以及合作开发等形式来研发first-in-class(同类首创)或best-in-class(同类最优)的药物。通过卓越的创新药物发现能力、强大的生物技术研发能力和大规模生产能力,公司已成功开发出极具市场潜力的药品组合,多项产品具有里程碑意义:核心产品之一特瑞普利单抗是国内首个获得NMPA批准上市的国产抗PD-1单克隆抗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在中国内地获批11项适应症,另有一项sNDA已受理,其中多项为公司独家或领先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还是FDA批准上市的首个中国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创新生物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已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印度、英国、约旦、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获得批准上市。公司自主研发的tifcemalimab是全球首个进入临床开发阶段(first-in-human)的抗肿瘤抗BTLA单克隆抗体,正在开展两项III期注册临床研究,另有多项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Ib/II期临床研究正在开展,覆盖多个瘤种。公司亦持续探索早期阶段管线,多个产品将有望于2025年启动关键注册临床。
随着产品管线的不断丰富和对药物联合治疗的进一步探索,公司的创新领域已持续扩展至包括小分子药物、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s)、双特异性或多特异性抗体药物、双特异性抗体偶联药物、融合蛋白、核酸类药物等更多类型的药物研发,以及针对癌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的下一代创新疗法的探索。
公司的核心团队成员均来自于行业知名机构、跨国企业或监管机构,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研发、注册、质量管理、生产、销售与公司治理经验。依托优秀的人才储备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公司已建立全球一体化的研发流程,并于美国、上海及苏州都设有研发中心。公司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到产业化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完整技术体系,该体系包括多个技术平台:
(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
(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
保证平台、(8)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9)siRNA药物研发平台、(10)产业化放大与技术转移平台。
公司拥有2个商业化生产基地。苏州吴江生产基地拥有4,500L(9*500L)发酵能力,已获得中国、美国及欧盟的GMP认证,现阶段美国、印度、中国香港等多地的商业化批次特瑞普利单抗由该生产基地负责生产。上海临港生产基地目前产能42,000L(21*2,000L),已获得NMPA的GMP认证,可与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同时负责生产商业化批次的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由于规模效应,上海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公司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优势,并支持更多在研项目的临床试验用药以及未来的商业化批次生产。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设置法务与知识产权部负责境内外专利的申报与维护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75项已授权专利,其中129项为境内专利,46项为境外专利。公司专利覆盖新药蛋白结构、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研发管线情况如下:
2、主要产品情况公司的产品以源头创新、自主研发类生物制品为主,同时通过合作开发、设立合资企业以及许可(license-in)等形式引进与自有源创产品线有协同作用的药物或平台技术,进一步壮大产品管线。经过长时期的药物开发技术积累、转化医学领域的深入探索以及新型药物类型平台的搭建,公司的创新研发领域也已经从单抗药物类型扩展至包括小分子药物、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s)、双特异性或多特异性抗体药物、双特异性抗体偶联药物、融合蛋白、核酸类药物等更多类型的药物研发以及癌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下一代创新疗法探索。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有4款商业化药品(拓益
?
、君迈康
?
、民得维
?
以及君适达
?
),近30项在研药物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超过20项在研药物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
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在研药物的重要进展如下:
?核心产品
(1).特瑞普利单抗(代号JS001,商品名:拓益
?/LOQTORZI
?)?商业化发展里程碑及成就特瑞普利单抗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中国首个成功上市的国产PD-1单抗,也是FDA批准上市的首个中国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创新生物药,针对各种恶性肿瘤。曾荣膺国家专利领域最高奖项“中国专利金奖”,并获得“十二五”、“十三五”两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随着特瑞普利单抗获批适应症及医保目录内适应症的增加、商业化团队执行力的提升及国际化拓展,公司销售工作持续取得积极的进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的11项适应症已于中国内地获批:
?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2018年12月);?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2021年2月);?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
癌的治疗(2021年4月);?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2021年11月);?联合紫杉醇和顺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远处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2022年5月);?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2022年9月);?联合化疗围手术期治疗,继之本品单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IIIA-IIIB期非小细胞
肺癌的成人患者(2023年12月);?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2024年4月);
?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2024年6月);?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阳性(CPS≥1)
的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一线治疗(2024年6月);?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2025年3月)。2024年10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治疗的适应症在中国香港获批。拓益
?
一线治疗黑色素瘤的sNDA已获得NMPA的受理。此外,特瑞普利单抗已获得国内外十余部权威指南的推荐与认可,是首个同时获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以及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三大顶级权威指南推荐的国产抗PD-1单抗。
2025年1月1日起,拓益
?
新增4项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目前已有10项获批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国家医保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围手术期、肾癌和三阴性乳腺癌治疗的抗PD-1单抗。本次国家医保目录内拓益
?
适应症的增加将进一步拓展不同瘤种领域获益患者的范围,为患者及其家庭减轻就医负担,提高拓益
?在患者中的可负担性和可及性。近年来,公司对商业化团队持续进行组织架构的管理优化,大幅提高了商业化团队的执行和销售效率。截至报告期末,拓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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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累计在全国近六千家医疗机构及超过三千家专业药房及社会药房销售。国际化布局方面,2023年10月,特瑞普利单抗已作为首款鼻咽癌药物在美国获批上市,并于2024年1月开始正式投入美国市场销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已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包括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以及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印度、约旦、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获得批准上市,在巴西、哥伦比亚、南非、智利、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加拿大、巴基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摩洛哥、科威特等地的上市申请已提交/受理。公司已与Hikma、Dr.Reddy’s、康联达生技、利奥制药等合作伙伴在中东和北非、拉丁美洲、印度、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东南亚、欧盟、瑞士、英国等超过80个国家达成商业化合作。公司及各合作伙伴正在积极推动特瑞普利单抗在合作区域的上市申报进程,并积极探索更多适应症在部分地区上市的可能性。
图: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临床开发里程碑及成就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美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地累计开展了覆盖超过15个适应症的40多项临床研究,涉及肺癌、鼻咽癌、食管癌、胃癌、膀胱癌、乳腺癌、肝癌、肾癌及皮肤癌等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在关键注册临床研究中,除了广泛布局多瘤种的一线治疗外,也积极布局多个瘤种的围手术期治疗/术后辅助治疗,推进肿瘤免疫治疗在肿瘤患者病程早期的应用。
中国临床试验进展:
-2024年4月,拓益
?
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批准,是我国首个获批的肾癌免疫疗法。-2024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吉西他滨作为转移性或复发性局部晚期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作为单药治疗既往含铂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成人患者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DO受理。该上市许可申请于2024年10月获得PPB批准,特瑞普利单抗成为中国香港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
-2024年6月,拓益
?
联合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国际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HEPATORCH研究,NCT04723004)的主要研究终点PFS(基于独立影像评估)和OS均已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边界。拓益
?
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sNDA于2024年7月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5年3月获得NMPA批准。-2024年6月,拓益
?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批准。
-2024年6月,拓益
?
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批准。
-2024年8月,拓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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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受理。-2025年1月,拓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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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的适应症获得NMPA同意,由附条件批准转为常规批准。
全球注册进展:
-2024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鼻咽癌治疗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新加坡HSA受理,并获授予优先审评认定。2025年3月,特瑞普利单抗(新加坡商品名:LOQTOR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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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复发、不能手术或放疗的,或转移性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HSA批准。特瑞普利单抗成为新加坡首个且唯一获批用于鼻咽癌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
-2024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欧洲商品名:LOQTORZI
?
)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CHMP的积极意见,建议批准其用于治疗两项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复发、不能手术或放疗的,或转移性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紫杉醇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该上市申请于2024年9月获得EC批准,此项批准适用于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以及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特瑞普利单抗成为欧洲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治疗的药物,也是欧洲唯一用于不限PD-L1表达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治疗药物。
-2024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英国商品名:LOQTORZI
?
)获得英国MHRA核准签发的上市许可,批准用于治疗两项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复发、不能手术或放疗的,或转移性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紫杉醇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特瑞普利单抗成为英国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治疗的药物,也是英国唯一用于不限PD-L1表达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治疗药物。
-2024年9月及2024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分别于印度和约旦获得批准上市,用于治疗两项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吉西他滨作为转移性或复发性局部晚期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作为单药治疗既往含铂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成人患者。特瑞普利单抗已于2024年在印度正式开始商业化销售。
-2025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吉西他滨作为转移性或复发性局部晚期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作为单药治疗既往含铂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成人患者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澳大利亚TGA批准上市,特瑞普利单抗成为澳大利亚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
学术成果发表:
公司的创新产品取得了诸多令人瞩目的学术成果,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期刊发表超过145篇,合计影响因子超过1200分。其中,特瑞普利单抗研究成果多次登上国际权威期刊和国际学术大会,如JAMA、NatureMedicine等,在肺癌、乳腺癌、食管癌、鼻咽癌、肝癌、肠癌等多个癌种的治疗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刷新了多项长生存记录。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的主要创新成果展示如下:
?国际学术大会
-2024年5月,特瑞普利单抗多项研究分别入选2024年第119届美国泌尿外科协会(AUA)年会、2024年欧洲放射肿瘤学会(ESTRO)年会,展示了特瑞普利单抗在泌尿系统肿瘤领域以及联合放/化疗等综合疗法在宫颈癌、结直肠癌和鼻咽癌领域的潜力。
-2024年6月,特瑞普利单抗共计30余项研究入选2024年ASCO年会,涵盖头颈癌、肺癌、胃/食管癌、肝癌、结直肠癌、膀胱癌、黑色素瘤等多个领域,涉及多种组合疗法,显示出特瑞普利单抗作为肿瘤免疫(I-O)基石药物在I-O领域的重要性和多元化产品组合潜力。
-2024年9月,特瑞普利单抗多项研究成果入选2024年世界肿瘤大会(WCLC)。
-2024年9月,特瑞普利单抗18项研究入选2024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年会,覆盖头颈癌、肺癌、乳腺癌、消化道肿瘤、泌尿系统肿瘤等多个瘤种,涉及多种组合疗法,探索免疫治疗新方向。
-2024年9月,特瑞普利单抗多项研究成果入选第27届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2024年CSCO学术年会,其中7项入选大会口头报告,覆盖头颈癌、黑色素瘤、消化系统肿瘤、乳腺癌、泌尿系统肿瘤、软组织肉瘤等多个瘤种。
-2024年10月,特瑞普利单抗的6项研究成果分别以口头报告和壁报展示的形式亮相2024年第66届美国放射肿瘤学会(ASTRO)年会,为国际学者带来放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等综合治疗在消化系统肿瘤和肾癌领域的最新前沿成果。
-2024年10月,一项短程放疗(SCRT)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化疗新辅助治疗早期直肠癌的II期TORCH-E研究入选2024年第43届欧洲外科肿瘤学会(ESSO)年会口头报告。
-2024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多项研究成果入选欧洲肿瘤内科学会亚洲年会(ESMOASIA)、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免疫肿瘤大会(ESMOI-O),涉及头颈癌、肺癌、消化道肿瘤、泌尿系统肿瘤等领域,探索免疫治疗新策略。
-2025年1月,一项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呋喹替尼和化疗一线治疗晚期胃癌的I/II期临床研究更新资料亮相2025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胃肠道肿瘤研讨会(ASCOGI)并做壁报展示(摘要编号:
#423),该研究初步结果曾入选2024年ASCOGI大会。
-2025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多项研究入选2025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泌尿生殖系统肿瘤研讨会(ASCOGU)口头报告和壁报展示,重点聚焦泌尿肿瘤围手术期治疗,涉及多种联合策略。
-2025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索凡替尼用于治疗复发性卵巢透明细胞癌(OCCC)的II期
临床研究更新结果在2025年第26届欧洲妇科肿瘤学大会(ESGO)上公布(摘要编号:#381)。
?国际期刊发表-2024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nab-P)治疗首诊IV期或复发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III期临床研究(TORCHLIGHT研究)成果获国际顶尖医学期刊《自然-医学》(NatureMedicine,IF:58.7)发表。这是TORCHLIGHT研究荣登2023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重磅研究摘要(LBA)快速摘要专场口头汇报后,再次获得国际学术界的认可。研究认为,特瑞普利单抗联合nab-P可显著改善PFS,为PD-L1阳性首诊IV期或复发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患者提供了颇具前景的新治疗策略。
-2024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用于可切除非小细胞肺癌(NSCLC)围手术期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NEOTORCH研究)获国际顶尖权威期刊《美国医学会杂志》(JournaloftheAmericanMedicalAssociation,JAMA,IF:63.1)发表,成为全球首个登顶JAMA主刊的肺癌围手术期(涵盖新辅助和辅助治疗)免疫治疗研究。此前,NEOTORCH研究曾在2023年ASCO全体大会系列会议(ASCOPlenarySeries)4月会议以及ASCO年会上公布EFS期中分析结果。
-2024年7月,TORCH短程放疗联合CAPOX和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局部进展期直肠癌全程新辅助治疗的随机、II期临床研究结果发表于肿瘤领域国际顶刊《临床肿瘤学杂志》(JournalofClinicalOncology,JCO,IF:42.1)。TORCH是首个报告新型全程新辅助放化疗联合免疫治疗(iTNT)及选择性观察等待(W&W)策略用于pMMR/MSS(错配修复完整或微卫星稳定)局部晚期直肠癌(LARC)的随机临床研究。研究探索不同联合治疗模式iTNT的疗效和安全性,A组先进行短程放疗再进行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巩固治疗,B组先进行两程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诱导治疗再行短程放疗和免化治疗。结果表明,两种模式均获得超过50%的完全缓解率(CR),超过80%的患者实现器官功能保留。
-2024年7月,一项比较不同免疫联合治疗方案治疗晚期HER2阴性乳腺癌的多中心、随机、II期临床研究(NCT04389073)结果发表于国际顶尖医学期刊《自然-医学》(NatureMedicine,IF:58.7)上。该研究比较了常规化疗、节拍化疗、抗血管生成药物与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方案用于晚期HER2阴性乳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结果显示,相比于传统化疗,特瑞普利单抗联合VEX(长春瑞滨+环磷酰胺+卡培他滨)节拍化疗更高效低毒,可显著提升DCR和PFS。
-2024年8月,一项单中心、随机、对照III期临床研究HCHTOG1909研究(NCT04280822)的中期结果发表于《CancerCommunications》(IF:20.1)。该研究旨在探索新辅助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对比新辅助化疗治疗可切除局部晚期食管鳞癌(ESCC)的疗效与安全性,研究结果显示,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新辅助治疗具有OS获益趋势,pCR率、R0切除率、MPR率等次要终点指标也显示出了一定获益,且安全性与既往结果一致,未增加额外的手术风险,有望改变ESCC围术期治疗格局。
-2024年9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NSCLC的III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CHOICE-01研究)的生物标志物探索性分析结果全文发表在国际著名期刊《癌症细胞》(Cancer
Cell,IF:48.8)。该研究通过对CHOICE-01研究中动态全景基因组特征的整合分析,建立了一种基于ctDNA的整合型基因组特征的外周血基因组免疫分型(blood-basedgenomicimmunesubtypes,bGIS)方法,为晚期NSCLC一线免疫联合化疗精细化分层提供了新策略,并为未来基于该分层策略的进一步前瞻性研究指明了方向。
-2024年9月,一项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索凡替尼和化疗(依托泊苷+顺铂,EP)一线治疗晚期小细胞肺癌(SCLC)的Ib/II期临床研究最新资料在国际著名期刊《信号转导与靶向治疗》(SignalTransductionandTargetedTherapy,STTT,IF:40.8)上发表。结果显示,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索凡替尼和EP的四药三联方案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ORR达97.1%,DCR为100%,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为6.9个月,中位总生存期(mOS)达21.1个月,是截至发表时报导的晚期SCLC一线治疗临床试验中最长中位生存期,刷新患者生存获益。此前,该研究初步资料先后入选2022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免疫肿瘤大会(ESMO-IO)和2023年ESMO-IO。
-2024年10月,一项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阿昔替尼新辅助治疗肾癌伴下腔静脉癌栓的II期NEOTAX研究结果正式发表在国际著名期刊《信号转导与靶向治疗》(SignalTransductionandTargetedTherapy,STTT,IF:40.8)。NEOTAX是国内首个以静脉癌栓降级为目标的临床研究,结果显示,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阿昔替尼新辅助治疗透明细胞肾细胞癌(RCC)伴下腔静脉癌栓患者,实现了高达44.0%的癌栓降级率,有效缩小手术范围、降低手术难度,减少围手术期风险,提高了手术成功率,为患者带来更好生存预后。此前,该研究结果入选2024年ESMO年会。
-2024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III期EXTENTORCH研究结果发表在国际肿瘤学顶级期刊《美国医学会杂志·肿瘤学》(JAMAOncology,IF:22.5)。作为ES-SCLC领域全球首个成功达到默认双主要研究终点阳性结果的抗PD-1单抗的III期临床研究,EXTENTORCH研究此次还公布了生物标志物分析结果,为SCLC的精准治疗提供了更丰富的循证医学证据。此前,该研究在2023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大会中以LBA形式成功入选口头报告。
-2024年12月,新辅助及辅助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同期放化疗治疗高危局部区域晚期鼻咽癌的II期随机对照双盲研究结果在国际顶级肿瘤学期刊《柳叶刀肿瘤学》(LancetOncology,IF:41.6)正式发表。该研究首次发现在同期放化疗基础上增加特瑞普利单抗新辅助和辅助治疗显著提高了高危局部晚期鼻咽癌患者生存率,将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了60%。安全性方面,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治疗组未发现新的安全信号,两组≥3级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相似。
(2).Tifcemalimab(代号TAB004/JS004)
Tifcemalimab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进入临床开发阶段(first-in-human)的特异性针对B和T淋巴细胞衰减因子(BTLA)的重组人源化抗肿瘤抗BTLA单克隆抗体。BTLA在T和B淋巴细胞以及树突状细胞亚群上表达。BTLA与其配体HVEM(Herpesvirusentrymediator,疱疹病毒侵入介质)的相互作用于2005年被发现,HVEM是在造血系统中广泛表达的TNF受体,被确
定为BTLA的配体。Tifcemalimab通过结合BTLA,阻断HVEM-BTLA的相互作用,从而阻断BTLA介导的抑制性信号通路,最终达到启动肿瘤特异淋巴细胞的作用。
Tifcemalimab已进入III期临床研究阶段,另有多项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Ib/II期临床研究正在中国和美国同步开展中,覆盖多个瘤种。公司认为两者结合是一种极具前景的抗癌治疗策略,有望增加患者对免疫治疗的反应,扩大可能受益人群的范围。
临床开发里程碑及成就:
-JUSTAR-001研究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全球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估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对比特瑞普利单抗单药及对比安慰剂用于同步放化疗后未进展的局限期小细胞肺癌(LS-SCLC)患者的巩固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该研究为BTLA靶点药物全球首个确证性研究,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金明院士担任全球主要研究者,吉林省肿瘤医院程颖教授担任中国区主要研究者,计划在中国、美国、欧洲等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190家研究中心开展,招募约756例受试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研究已在15个国家的超过150个中心开展,正在持续入组;
-JS004-009-III-cHL研究(NCT06170489)是一项随机、开放、阳性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估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对比研究者选择的化疗用于抗PD-(L)1单抗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的疗效和安全性。该研究是BTLA靶点药物在血液肿瘤领域的首个III期临床研究,由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宋玉琴教授担任主要研究者,计划在国内约60个研究中心开展,招募约185例患者,目前正在入组中。
此外,多项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Ib/II期临床研究正在中国和美国同步开展中,覆盖多个瘤种。公司将在获得更多数据积累后,根据临床数据及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来进行后续注册临床研究的布局,以推动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更多瘤种中的应用和商业化。
学术成果发表:
Tifcemalimab单药或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初步临床研究结果已多次在国际医学大会上亮相,该组合在小细胞肺癌、复发/难治性(R/R)淋巴瘤以及多线治疗失败的免疫难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均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令人鼓舞的疗效。
-2024年6月,2024年ASCO年会上,tifcemalimab以壁报形式首次公布了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化疗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I/II期临床研究初步结果(摘要编号:#8089)。该研究是一项多队列、开放标签、多中心的Ib/II期临床研究(NCT05664971),由上海市胸科医院的陆舜教授牵头开展,旨在晚期肺癌患者中评估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化疗一线治疗的安全性和疗效。初步数据显示,对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的ES-SCLC患者,接受tifcemalimab(200mg,Q3W)联合特瑞普利单抗(240mg,Q3W)和标准化疗(依托泊苷+卡铂/顺铂)治疗4周期,之后继续接受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维持治疗,可实现良好的抗肿瘤效果:1)43例可评估患者中,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化疗一线治疗的ORR达86.0%,DCR为100%,中位DoR为4.3个月。PFS为5.4个月,中位OS尚未达到;2)安全性可控:97.7%
的患者发生治疗期间不良事件(TEAE),≥3级TEAE发生率为88.6%。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发生率为29.5%。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化疗一线治疗ES-SCLC显示出令人鼓舞的临床缓解率,且安全性可管理。研究将进一步评估患者生存获益和长期安全性。
-2024年6月,2024年ASCO年会上,公司公布了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美国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I期研究剂量递增及队列扩展阶段结果(摘要编号:#2596)。剂量递增阶段共入组16例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接受tifcemalimab(20mg、70mg、200mg和500mg,Q3W)联合特瑞普利单抗(240mg,Q3W)治疗;队列扩展阶段共入组75例患者,分别选定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和尿路上皮癌5个队列,接受tifcemalimab(200mg,Q3W)联合特瑞普利单抗(240mg,Q3W)治疗。所有患者的中位治疗线数为4,其中75.8%既往接受过抗PD-(L)1单抗治疗,结果显示:黑色素瘤队列(18例疗效可评估):ORR为17%,DCR为39%;肾细胞癌队列(11例疗效可评估):ORR为18%,DCR为73%;非小细胞肺癌队列(17例疗效可评估):ORR为6%,DCR为42%;尿路上皮癌队列(9例疗效可评估):
ORR为11%,DCR为22%。结果显示,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经多线治疗失败的免疫治疗后复发/难治性肿瘤患者中显示出初步疗效,且安全性可管理。此前,该研究的tifcemalimab单药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初步结果荣登2022年ASCO大会,显示了tifcemalimab良好的抗肿瘤活性和安全性。
-2024年9月,2024年世界肿瘤大会(WCLC)上,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难治性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一项I/II期临床研究(NCT05000684)更新资料成功入选大会口头报告(编号:#MA17.08)。报告显示,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难治性ES-SCLC具有良好的抗肿瘤活性和耐受性,ORR达35.0%,DCR为55.0%,PFS为2.8个月,OS达12.3个月。此前,2023年ASCO大会上首次公布了该研究相关初步资料。
-2024年12月,一项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多西他赛用于免疫经治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患者二线治疗的Ib/II期研究成果入选欧洲肿瘤内科学会亚洲年会(ESMOASIA)。
-2025年3月,一项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经治晚期肺癌的I/II期研究(研究编号:JS004-006-I/II-LC)最新资料入选2025年第22届日本肿瘤内科学会(JSMO)年会的会议主席精选摘要(PresidentialSession)肺癌专场口头报告。
?其他已实现商业化或处于临床后期研发阶段的产品
(3).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代号JT001/VV116,商品名:民得维
?)
民得维
?
是一款新型口服核苷类抗病毒药物,能够以核苷三磷酸形式非共价结合到新冠病毒RdRp的活性中心,直接抑制病毒RdRp的活性,阻断病毒的复制,从而发挥抗病毒的作用。临床前研究显示,民得维
?
对包括奥密克戎在内的新冠病毒原始株和突变株表现出显著的抗病毒作用,且无遗传毒性。民得维
?
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中亚药物研发中心╱中乌医药科技城(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临港实验室、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公司共同研发。
2023年1月28日,民得维
?
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轻中度COVID-19的成年患者。2025年1月,该项适应症获得NMPA同意,由附条件批准转为常规批准。民得维
?
于2023年1月起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4年1月起纳入正式国家医保目录。
民得维
?
上市后,公司积极组建商业化团队,不断探索销售模式,在原有拓益
?
自营医院销售队伍覆盖的基础上新增招商模式和民得维
?自营团队,新增销售团队均在呼吸感染领域具有丰富的推广经验,公司将继续拓宽民得维
?
的医院覆盖面,推动民得维
?
的可及性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民得维
?
已进入超过2,300家医院,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覆盖境内所有省份。
图: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
(4).阿达木单抗(代号UBP1211,商品名:君迈康
?
)君迈康
?
为公司与迈威生物及其子公司合作的阿达木单抗。君迈康
?作为公司第三个实现商业化的产品,曾获得“十二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上市后为中国广大自身免疫疾病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2022年3月,君迈康
?
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银屑病的上市申请获得NMPA批准,并于2022年5月开出首张处方。2022年11月,君迈康
?用于治疗克罗恩病、葡萄膜炎、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儿童斑块状银屑病、儿童克罗恩病共五项适应症补充申请获得NMPA批准上市。在商业化合作伙伴的持续推动下,报告期内,君迈康
?
新增准入医院95家。截至报告期末,君迈康
?
已累计完成27省招标挂网,各省均已完成医保对接,准入医院319家,覆盖药店1,379家。
图:阿达木单抗注射液
(5).昂戈瑞西单抗(代号JS002,商品名:君适达
?
)君适达
?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CSK9单克隆抗体。2023年10月,公司与博创医药签署协议,授予博创医药在中国大陆和许可用途内研发、生产、商业化君适达
?
的独占许可。博创医药将负责君适达
?在中国大陆的后续商业化工作,并向公司支付相应里程碑付款及销售提成。2024年10月,君适达
?
获得NMPA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非家族性)和混合型血脂异常成人患者。
2024年4月,君适达
?
的两项sNDA获得NMPA受理,用于治疗:(一)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二)他汀类药物不耐受或禁忌使用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上述上市申请目前正在审评中。
昂戈瑞西单抗的显著降脂作用已在多项III期临床研究中证明,研究结果屡次登上国际学术期刊和大会。2024年5月,昂戈瑞西单抗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的III期临床研究成果(研究编号:JS002-006)获内分泌学与代谢领域国际学术期刊《营养代谢与心血管疾病杂志》(NutritionMetabolismAndCardiovascularDiseases)发表。2024年6月,昂戈瑞西单抗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的III期临床研究结果(研究编号:JS002-003)获《美国心脏协会杂志》(JournaloftheAmericanHeartAssociation)发表。2024年11月,昂戈瑞西单抗在健康受试者(Ia期)和高胆固醇血症患者(Ib/II期)的两项临床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资料全文发表在《临床与转化科学》(ClinicalandTranslationalScience)。2025年2月,昂戈瑞西单抗治疗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eFH)成年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研究编号:JS002-005)最新资料全文发表在欧洲动脉粥样硬化学会(EAS)的官方杂志——《动脉粥样硬化》(Atherosclerosis),展示了昂戈瑞西单抗强效降脂作用和良好的耐受性。
图:昂戈瑞西单抗注射液
(6).重组人源化抗IL-17A单克隆抗体(代号JS005)JS00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特异性抗IL-17A单克隆抗体。在临床前研究中,JS005显示出与已上市抗IL-17单抗药物相当的疗效和安全性。前期数据充分显示,JS005靶点明确、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2023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年会上,公司首次公布了JS005用于治疗中重度银屑病患者的Ib/II期临床研究结果。研究结果显示,JS005用于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的安全性良好,与安慰剂相比,JS005显著改善患者的银屑病皮损面积和严重程度(p<0.0001)。JS005针对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正在开展III期注册临床研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所有受试者入组,正在随访中。JS005用于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I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入组,正在随访中。
(7).PD-1单抗皮下注射制剂(代号JS001sc)JS001sc注射液是公司在已上市产品拓益
?
的基础上开发的皮下注射制剂。临床前体内药效试验表明,JS001sc通过皮下注射给药在动物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抑瘤作用,在0.3mg/kg的剂量水平下,皮下注射给药的JS001sc与静脉注射给药的特瑞普利单抗抑瘤作用相当,未见显著差异。此外,动物对JS001sc的耐受性良好。
2024年4月,JS001sc首次人体研究(FIH)结果成功入选2024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并以壁报形式(摘要编号:#CT113)进行首发公布,成为首个公布临床研究资料的国产抗PD-1单抗皮下注射液。该项FIH临床研究(NCT05751486)旨在评估JS001sc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RM-NPC)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并确定后续的最佳特瑞普利单抗皮下注射给药方案。第一周期PK分析结果显示,360mgQ3W的特瑞普利单抗皮下注射给药方案的暴露量与特瑞普利单抗240mgQ3W静脉注射(IV)给药方案相当;特瑞普利单抗皮下注射240mg、360mg和480mg组的ORR分别为100%、92.3%和92.3%;安全性方面,未发现新的安全信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开展一项比较JS001sc和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联合标准化疗作为复发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的药代动力学特征、疗效、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III期临床研究。JS001sc是首款进入III期临床研究阶段的国产抗PD-1单抗皮下制剂,有望给患者带来用药的便捷性。
(8).重组人源化抗PD-1和VEGF双特异性抗体(代号JS207)
JS207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D-1和VEGF双特异性抗体,主要用于晚期恶性肿瘤的治疗。鉴于VEGF和PD-1在肿瘤微环境中的共表达,JS207可同时以高亲和力结合于PD-1与VEGF-A,可阻断PD-1与PD-L1和PD-L2的结合,并同时阻断VEGF与VEGF受体的结合,具有免疫治疗药物和抗血管生成药物的疗效特性,利用免疫治疗和抗血管生成的协同作用,达到更好的抗肿瘤活性。中和VEGF可抑制血管内皮细胞增殖,改善肿瘤微环境,增加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在肿瘤微环境中的浸润。PD-1抗体与VEGF阻断剂的联合疗法已在多种瘤种(如肾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和肝细胞癌)中显示出强大的疗效,由于VEGF-A和PD-1在肿瘤微环境中表达的强相关性,与联合疗法相比,JS207作为单药同时阻断这两个靶点可能会获得更高的靶向结合特异性,产生更强的抗肿瘤活性和更好的安全性。
JS207是以高亲和力、临床验证且具有差异性的抗PD-1药物特瑞普利单抗为骨架设计的,JS207的抗PD-1部分采用Fab结构,以保持与PD-1的结合亲和力,从而靶向肿瘤微环境。抗VEGF部分对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结合亲和力与贝伐珠单抗相当,在动物模型中表现出类似的抗肿瘤疗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207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开放标签、阳性对照、多中心II/III期临床研究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NMPA批准。此外,JS207还在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三阴乳腺癌、肝癌等瘤种中开展与化疗、单抗、ADC等不同药物的联合探索,公司将在获得更多数据积累后,根据临床数据及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来进行后续注册临床研究的布局。
?其他处于早期研发阶段的产品
(9).重组人源化抗CD20和CD3双特异性抗体(代号JS203)
JS203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CD20和CD3双特异性抗体。CD20属于B淋巴细胞限制性分化抗原,是B细胞淋巴瘤最成功的治疗靶点之一。CD3是T细胞表面的重要标志,通过CD3介导T细胞特异性攻击肿瘤细胞,是T细胞导向的双特异性抗体的主要作用机制。JS203由抗CD20段和抗CD3段组成,通过联结并活化T细胞(结合CD3)和淋巴瘤细胞(结合CD20),可有效促进T细胞杀伤淋巴瘤细胞。临床前体内药效试验显示,JS203具有显著的抑瘤效果。此外,动物对JS203的耐受性良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203处于临床I/II期研究阶段,预计关键注册临床试验将于2025年启动。
(10).PI3K-α抑制剂(代号JS105)JS105为靶向PI3K-α的口服小分子抑制剂,由公司与润佳医药合作开发,主要用于治疗内分泌方案治疗中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PIK3CA突变的晚期乳腺癌女性(绝经后)和男性患者。临床前研究表明,JS105对乳腺癌动物模型药效显著,对宫颈癌、肾癌,结直肠癌、食道癌等其他实体瘤亦具有较佳的药效,同时JS105具有较好的安全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105单药及联合治疗的I/II期临床正在进行中,预计III期临床试验将于2025年启动。
(11).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抗-MMAE偶联剂(代号JS107)JS107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MMAE(MonomethylauristatinE)偶联剂,是靶向肿瘤相关蛋白Claudin18.2的抗体偶联药物(ADCs),拟用于治疗胃癌和胰腺癌等晚期恶性肿瘤。JS107可以与肿瘤细胞表面的Claudin18.2结合,通过内吞作用进入肿瘤细胞内,释放小分子毒素MMAE,对肿瘤细胞产生强大的杀伤力。JS107还保留了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ADCC)及补体依赖性细胞毒性(CDC)效应,进一步杀伤肿瘤细胞。并且由于MMAE的细胞通透性,JS107能够通过旁观者效应介导对其它肿瘤细胞的无差别杀伤,从而提高疗效并抑制肿瘤复发。临床前体内药效试验显示,JS107具有显著的抑瘤效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107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预计III期临床试验将于2025年启动。
(12).重组人源化抗DKK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代号JS015)JS015是公司独立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DKK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主要用于晚期恶性实体瘤的治疗。DKK1(Dickkopf-1)是DKK家族的一种分泌型蛋白,高表达于多发性胃癌、胃食管交界处癌、骨髓瘤、肝癌、肺癌、卵巢癌等多种肿瘤细胞,能通过负反馈信号抑制经典的Wnt信号通路。JS015能以高亲和力结合人DKK1,而且能够有效阻断DKK1与其配体LRP5/6的相互作用,启动Wnt信号通路。JS015能够抑制DKK1在肿瘤微环境中的免疫抑制作用,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临床前体内药效研究表明,JS015单药、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或联合紫杉醇均具有显著的抑瘤效果。此外,动物对JS015的耐受性良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015正处于II期临床研究阶段。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具备完整的从创新药物的发现、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和开发、大规模生产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的生物制药公司,具备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公司创新药物的研发阶段包括临床前阶段、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发阶段、产品上市申请、产品上市及上市后监测等,关键研发步骤如下图所示(以单抗药物为例):
(1)临床前阶段公司通过自主建立的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和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等核心技术平台进行靶点筛选并进行抗体候选物的评估和选择,获得候选药物分子。随后,公司对候选药物分子进行临床前综合评估,包括体内和体外评估、测试其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水平、收集有关剂量和毒性水平信息、进行CMC工艺开发、分析方法开发、中试生产、稳定性和表征研究、药理药效和毒理学研究等。当候选药物经过充分的临床前综合评价,在动物或体外试验中证明了有效性和安全性后,公司将就候选药物提交IND。从药物发现到IND阶段的研发流程如下图:
(2)临床试验及上市阶段新药临床试验一般分为临床I期、Ⅱ期和Ⅲ期,从初步人体药理学和安全性探索阶段,到初步临床疗效的探索以及持续的安全性信息收集阶段,最后是针对目标适应症人群的关键临床研究阶段。通过一系列临床研究的开展和数据收集分析,对候选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全面考察。临床试验工作主要由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承担,公司作为申办方,主要负责设计临床试验方案、提供临床试验药品、提供营运资金,按需委托CRO提供部分研发服务并通过自建的临床团队对试验进行整体监督、管理和执行,以确保试验的合规性和临床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临床试验结束后,公司根据试验情况决定是否提交新药上市申请。药品获得审批上市后,需要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持续进行监测。药监部门要求根据这一阶段的监测结果来修订药品使用说明书。
2、采购模式公司已实施一套与采购相关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以规范采购相关行为。公司已制定《供货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采购标准操作规程》《临床服务的外包及管理》等相关操作程序,已明确采购流程、合同执行及质量控制等问题的指引,确保透明的采购决策流程,并修正采购流程中的缺陷。根据相关内部政策,采购部门根据年度供货商表现评估来管理采购的实施及供货商名单、优化采购管理流程、监督采购管理的实施。
(1)供应商选择公司的供应商包括原材料供应商、CRO服务商和建筑服务供货商等。公司对供应商管理遵循“严格准入、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动态、闭环的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以确保物资或服务质量,满足研发生产需求。公司定期开展供应商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存在质量缺陷、环境影响评估不合格或有诚信问题的供应商淘汰并列入黑名单。
(2)采购计划制定及实施公司已建立规范的采购审批流程,以提高采购效率、满足日常运营需求、避免出现盲目采购、控制采购成本等。
3、生产模式公司已建立《生产部岗位职责标准操作规程》《生产计划与指标标准操作规程》《生产废弃物灭活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生产物料领用、暂存、退库标准操作规程》《生产订单需求管理标准操作规程》《生产人员技能考核标准操作规程》等一整套生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生产部门根据公司全年产品需求量制定全年生产品种及批次计划,同时根据公司销售需求及安全库存情况制定详细的批次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包括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全程参与,确保产品及生产过程符合内部要求和适用的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包括供应商管理、CAPA管理、偏差管理等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定产品上市放行程序,由受托方药品生产企业(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受托生产企业(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质量受权人分别予以批准出厂放行,再由君实生物质量受权人予以批准上市放行,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4、销售模式
公司商业化部门由市场推广、国内销售、渠道管理、市场准入、人才发展和营销支持6个团队组成。其中,市场推广团队主要负责产品定位、市场策略及营销活动规划;国内销售团队主要负责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学术活动的推广、客户管理和拓展等,销售代表在各自的地区工作,以确保充分市场覆盖,提高市场渗透率,并满足未来获批在研药品的预期需求;渠道管理团队主要负责销售渠道的建立及物流,负责产品的商业供货以及药店管理以及回款工作,从商业层面扩大产品的可及性;市场准入团队主要负责中央及地方市场准入及政府事务工作,涉及定价、准入策略、卫生、医保及企业公共事务等工作;人才发展团队主要负责人才发展战略实施,建设人才能力模型及培训赋能体系,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营销支持团队主要负责销售效能、合规监管、项目执行,商业化部门下设的各个职能团队人员都具备丰富的创新药和肿瘤领域药品推广和商业化经验。公司注重对整体商业化团队的管理和培训,同时通过科学的内部组织架构设计,有效提升销售团队运营效率。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注重经销商的资质、业内口碑及与目标医院和终端客户的匹配度。在对首个上市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市场推广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循证医学证据,结合特瑞普利单抗的产品特性,以关键临床研究数据为基础,收集与汇总真实世界使用数据,将药品的使用与疗效情况、对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关键信息传递给市场,以期增强市场对免疫疗法的认知,使得患者获益。凭借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高效的组织体系建设、科学的销售渠道建立和符合产品特性的市场推广方案,公司已具备商业化推广创新药物的能力并将进一步加强。
特瑞普利单抗于2019年2月底正式上市销售,基于公司自身长期发展战略考量,公司主要采用自营团队进行商业化推广。公司与多家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药品在授权区域内配送至医院或者零售药店,并最终经临床医生处方用于适合的肿瘤患者。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进入医院或零售药店,由经销商各自与医院或者药店签署合同。
公司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的销售流程图如下:
公司商业化团队坚持学术化推广的理念,结合特瑞普利单抗的临床疗效和特点、最新研究成果、安全性信息等,向医生传递免疫治疗及公司产品信息。
民得维
?于2023年1月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公司积极组建商业化团队,不断探索销售模式,在原有拓益
?自营医院销售队伍覆盖的基础上新增招商模式和民得维
?自营团队,新增销售团队均在呼吸感染领域具有丰富的推广经验,将推动民得维
?的可及性进一步提升。(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C2761)”。
1、公司所处行业前景、行业特点
(1)全球医药市场规模逐年增长
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我国医药产业发展迅速,“十三五”期间,生物医药产业已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预计中国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2023年,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已达2,315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医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到2030年预计达到3,732亿美元。
全球医药市场规模整体也呈现增长趋势,2019年至2023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以2.7%的年复合增长率从13,245亿美元上升至14,723亿美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预计到2026年、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17,667亿美元和20,694亿美元。
图:全球医药市场规模,2019-2030E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2)政策鼓励和促进创新药国产替代创新药整体市场目前在国内公立药品终端市场中占比约7.3%,相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医药市场比重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创新药密切相关的药审、产业环境(融资渠道、CRO、CMO)及支付终端(医保支付、商业险)环境不断改善,未来创新药整体市场空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3)中国癌症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早筛力度加大中国癌症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癌症新发患者人数将逐年增加。2022年,中国肺癌、结直肠癌、甲状腺癌、肝癌和胃癌的新发病例位列前五,占全部新发癌症的57.42%。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40%以上癌症可以预防,可以看出肿瘤早筛在癌症防控中的重要地位。我国卫健委2018年把体外诊断早期筛查和传统的筛查手段都列为了主流筛查手段,癌症早筛力度空前加大,有望做到癌症患者的早发现、早治疗。
2、生物药行业壁垒
(1)知识密集型行业且难以复制相比化学药,生物药的研发和商业化过程则更为复杂,其中涉及药物化学,分子和细胞生物学,晶体物理学,统计学,临床医学等多个领域,需要整合来自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以执行研发战略并实现研发目标。由于专利、数据、排他权保护和生物药的复杂开发过程,简单地复制已经获得成功的生物药的商业壁垒很高。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生物药从临床I期到商业化的总体成功率为11.5%。
生物药通常具有较大而复杂的分子结构,其生产流程的细节可影响所生产的生物药之分子结构。甚至结构略有不同均可能导致其疗效及安全性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生物药的生产工艺开发中,由于细胞的高敏感性和蛋白质的复杂性以及不稳定性,工艺流程有诸多因素(例如:pH值,温度,溶氧等)要进行严格控制和调整。因此与化学药的工艺开发相比,生物药工艺开发的总耗时更长,投入资金更大,结果的不确定性更多,带来更高的难度和挑战。
(2)长期复杂的研发过程及巨额资本投入在生物药领域,创新药的开发是一项漫长、复杂和昂贵的过程。通常而言,创新药需要历经数年的研发,并伴随千万美元到上亿美元的投资风险。大规模的生物药制造设施需花费2亿至7亿美元的建造成本,而类似规模的化学药设施只需3,000万至1亿美元。
(3)监管严格因为生物药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对生产与用药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所以监管机构对生物药的批准实施了更严格的规定,包括要求更全面的临床数据(诸如免疫原性等化药中不需要的临床数据),复杂的注册流程和持续的上市后监督。
(4)极具挑战的制造业和供应链管理用以生产生物药的活细胞较为脆弱,对外部环境相当敏感。活细胞的特点决定了生物药生产过程的高技术需求,因此生物药企业在生产研发过程中充满未知的挑战。随着新技术的引入,例如连续制造,生物制剂供应链的复杂性正在增加。随着生物药需求的增加,能否保证及时的供应成为了生物药商业化成功的重要因素。不同于化药,供应链管理成为了生物药产业的重要门槛之一。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创新药物的发现和开发,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发及商业化。行业内的可比公司主要为生物制药公司与创新药物研发公司,公司为第一家获得NMPA和FDA关于抗PD-1单抗上市批准的中国公司,公司产品在实现国产替代进口的同时逐步拓展海外市场。创新药的研发模式包括自主研发或从其他创新药企业许可引进或其他形式开展的合作研发模式。公司IND及之后阶段的绝大部分产品通过自有的全产业链平台自主开发,且拥有第一个中美均获批上市的国产PD-1单抗、全球首个获批临床的抗BTLA单抗和首个在欧美等海外国家及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EUA)的国产COVID-19治疗药物埃特司韦单抗。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超过50项在研药品,分别处于不同的研发阶段,项目储备丰富,其中含多个“源头创新”类靶点药物,体现了公司卓越的创新药物研发能力,是国内少数具备开发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公司。在可比公司中,公司的市场估值水平位于前列,体现了市场对公司的高度认可。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医药行业的发展态势备受瞩目。医药行业处于深刻的变革进程之中,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塑造着医药行业的走向。
从政策层面而言,《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全方位影响医药行业的各个环节。它要求企业在药品生产的各个阶段,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都遵循严格的质量标准,以此提升药品质量与安全性。同时,该办法通过打击不合格药品的生产销售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促使企业积
极转型升级,加大研发投入,并且提高了我国药品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增强了中国医药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医药行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一方面,它大力鼓励创新药物研发与生产、高端医疗器械与设备制造以及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支持,吸引众多企业加大在这些领域的投入,推动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另一方面,该目录对部分原料药生产、普通仿制药生产中的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进行限制或淘汰,迫使企业调整业务布局,促使传统药企向高端化转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在创新药发展支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政府通过加强资金和政策扶持,减轻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压力,使企业能够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创新药研发工作中。同时,该政策优化了审批流程,2024年上半年CDE审评效率显著提升,完成审评5,316个品种,新药品种批准率达约87%,大大缩短了创新药的上市周期,让企业能够更快地将产品推向市场。此外,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既保障了企业的收益,又确保患者能够承受药品价格;加强市场推广提高了创新药的可及性;构建研发合作网络促进了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加强监管和评估确保了创新药研发、生产、销售环节的合规性。
《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医药产业监管体系的建设目标。到2027年初步建成适配医药产业的监管体系,这将促使监管部门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对药品研发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研发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研发创新方面,该意见优化审评机制向重大创新倾斜,并且完善中药创新的证据监管体系,为中药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如DRG和DIP支付方式在更多地区的落地实施,对医药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改革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通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分值付费,促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控制住院天数,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服务消耗,从而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使医保基金能够覆盖更多患者的医疗需求,同时也促使医药企业调整产品策略。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中的药品定价机制相关内容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建立生物医药协同创新机制,允许生物医药新产品参照国际同类药品定价,这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定价空间,有利于吸引投资和促进产业发展。
在政策影响的同时,科技的持续进步为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新的研发技术、生产工艺不断涌现,例如基因编辑技术在基因治疗领域的应用,为一些疑难病症的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而市场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和不断增长的趋势也对医药行业产生着重要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慢性疾病的管理需求不断增加;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提高,对预防性药品和高端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在上升。
医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创新将成为医药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企业将
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创新药物的研发和上市,以应对市场竞争和满足患者不断增长的需求;
?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旋律:在政策的引领下,医药行业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与安全性,推动行业向更加精细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市场细分与多元化发展:企业将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开发更具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在新的业务领域寻求增长点。医药电商、个性化治疗、医疗器械的智能化和微型化等将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国际化战略:面对国内市场的饱和,医药企业将目光投向国际市场,通过国际合作提升自身的全球竞争力。创新药出海交易“量质提升”趋势将持续,更多早期管线价值被发掘,NewCo模式有望得到进一步估值认可;?数字与智能化:医药行业将加速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研发效率、
优化生产流程、改善患者体验。智能化将成为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强监管与合规经营:随着药品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加强,医药企业需更加重视合规经营,
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提升自身的监管能力和风
险防范能力。
综上所述,2024年医药行业在政策的支持下,呈现出创新加速、高质量发展、市场细分与多元化、国际化战略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及强监管与合规经营等多方面的积极发展态势,未来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研发机制与核心技术
公司的核心研发竞争力在于全球一体化的研发体系,覆盖大分子药物从早期发现到产业化的全产业链技术平台和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研发部门,包括创新研究院和临床研发部,致力于药物发现、工艺开发、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全产业链研发工作。公司在美国马里兰、中国苏州和上海设立研发中心,采取分工合作模式,显著提高了研发效率和降低了研发成本。创新研究院药物发现部门承担了创新药早期研究工作,重点聚焦新靶点和在研药品的识别和筛选、体内外评价,确保公司把握住创新药行业最新技术趋势。创新研究院CMC部门则承担后续研发工作,主要负责药物的工艺,处方和分析开发任务,以及后续的技术转移与产业化研究。美国实验室主要负责药物国际临床试验期间的检测支持与变更研究。
公司拥有多个主要核心技术平台: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 来源 |
1 | 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 | 该平台使公司能够获得特异和高亲和力的靶向单克隆抗体,识别具有所需物理化学属性的多种属(人、猴、鼠)抗原。此平台大大增加了临床候选药物筛选的初始范围,有助于找到最优候选物,并为公司的创新单克隆抗体研发和体内外结合的功能性筛选提供了基础 | 自主研发 |
2 | 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 | 该平台包含了近5,000个人类细胞膜蛋白。利用该平台,可以系统地鉴定细胞表面上功能重要的蛋白质相互作用和检查抗体结合。公司采用了PerkinElmer,Inc.的Operetta高通量共聚焦显微镜成像系统,其高信噪比的特点使公司可以用384-或1536-孔微孔板进行高通量筛选。同时,通过瞬转染细胞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 来源 |
平台 | 表面上高表达单个受体也极大地增加了配体-受体相互作用的亲合力(Avidity)。结合增强的亲合力和高灵敏度的检测系统,公司的跨膜受体蛋白组库筛选系统可识别弱受体-配体相互作用。公司利用此膜受体蛋白组库高通量筛选平台持续扩展针对细胞表面受体和可溶性蛋白的单克隆抗体产品线。 | ||
3 | 双/多特异性抗体平台 | 开发兼具成药性、生产工艺可行性和可放大性的新型双/多特异性抗体,具备抗体设计、分子筛选、成药性研究、细胞株开发、工艺/处方/质量研究和中试生产等平台技术。 | 自主研发 |
4 | 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 | 基于Lonza的国际领先的GS表达系统,使公司能够普遍完成高表达稳定细胞株的建立,相较于使用传统DHFR技术,速度和产量都得到了大幅提高。 | 自主研发 |
5 | 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 | 该平台包括有关供应商、输入、流程、输出和客户的质量保证,包括GMP质量控制管理、细胞培养、生物制药分离和纯化、生物药冷冻干燥和包装的PAT系统,以确保符合GMP标准,以期所生产的药物达到NMPA、FDA及EMA等全球不同药物监管机构临床使用和上市批准的要求。 | 自主研发 |
6 | 创新工艺研究平台 | 开发基于在线拉曼光谱与数据建模、连续灌流工艺、新型生物反应器等平台的创新抗体药物工艺,在保证产品质量与产量的同时实现生产的精确控制。 | 自主研发 |
7 | 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 | 该平台结合公司已有的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和自主开发的抗体偶联药高效平行合成技术,快速筛选出最优的候选抗体分子;根据靶点特点,进一步组合筛选偶联技术和连接子-毒素,确定最适的临床候选药物分子。此外,该平台还包括抗体偶联药偶联工艺开发及中试生产,为公司在抗体偶联药领域的创新和管线推进提供支持。 | 自主研发 |
8 | siRNA药物研发平台 | 该平台使用生物信息学及机器学习技术对siRNA进行理性设计,获得高效抑制作用的siRNA序列。通过独有的修饰模式设计,在提高siRNA稳定性的同时降低副作用。获得具有抑制活性的siRNA序列后,其与靶向投递分子组合形成具有靶向抑制作用的siRNA药物。此外,siRNA的合成纯化及中试生产平台也将在近期搭建完成,进一步提高项目研发能力。 | 自主研发 |
9 | 产业化放大与技术转移平台 | 建立了工艺放大、技术转移与临床后期产业化研究平台(如工艺表征、工艺验证、持续工艺确认等),可以支持在研药物项目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 | 自主研发 |
(2)研发体系对产品的贡献公司的源头创新能力,核心在于有能力进行药物前期开发的新靶点发现和验证。这意味着更高的药物研究水平,更大的药物发现与成功可能性,以及更广泛的疾病领域覆盖范围。卓越的创新药研发能力,使得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具备开发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领先企业之一。
通过多个研发步骤自主研发并优化产品,公司成功研制出特瑞普利单抗,系具有独特治疗优势的创新药物。公司利用在创新研究院药物发现部门的高通量单抗筛选平台发现并高效鉴定新的分子实体,在小鼠免疫、细胞融合以及杂交瘤筛选各个步骤层层优化,从数万个杂交瘤中通过elisa结合实验,elisa配体竞争抑制实验、内吞实验等初筛选出具有高亲和力、高特异性、内吞效果佳
的候选分子,进一步通过体外细胞实验和不同的体内小鼠动物肿瘤模型的功能性实验初筛到多个抗PD-1的鼠源抗体。根据公司独特的人源化平台,将鼠源抗体进行体外的基因工程编辑,将这些抗体中一系列的鼠源氨基酸改变为人源抗体序列,增加抗体的人源化程度,为药物的下游开发降低免疫原性风险,增加安全性。同时通过基因工程手段将IgG4亚型抗体进行定点氨基酸突变,从而增加其稳定性。最终确定的特瑞普利单抗分子在经过工程化的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中发酵表达,产量高(5-7克/升),且经过纯化后的抗体质量稳定。通过上述多个步骤,特瑞普利单抗具有亲和力高、内吞效果佳、稳定性好的优势。作为在中国和美国均第一个获批上市的国产抗PD-1单抗,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其安全性与有效性不亚于进口产品,展现出在肿瘤免疫治疗方面的巨大潜力。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 | 报告期内进展情况 |
1 | 拓益?(特瑞普利单抗) | 中国内地11项适应症已获批上市;在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印度、英国、约旦、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上市申请已受理 | 2024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吉西他滨作为转移性或复发性局部晚期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作为单药治疗既往含铂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成人患者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HSA受理。2024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获得NMPA批准上市,是我国首个获批的肾癌免疫疗法。2024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吉西他滨作为转移性或复发性局部晚期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作为单药治疗既往含铂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成人患者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DO受理。该上市许可申请于2024年10月获得PPB批准,特瑞普利单抗成为中国香港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2024年6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HEPATORCH研究,NCT04723004)的主要研究终点PFS(基于独立影像评估)和OS均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边界。2024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受理。2024年6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获得NMPA批准上市。2024年6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 |
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一线治疗获得NMPA批准上市,这是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内地获批的第十项适应症。2024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CHMP的积极意见,建议批准其用于治疗两项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复发、不能手术或放疗的,或转移性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紫杉醇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该上市申请于2024年9月获得EC批准,此项批准适用于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以及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特瑞普利单抗成为欧洲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治疗的药物,也是欧洲唯一用于不限PD-L1表达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治疗药物。2024年8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受理。2024年9月及2024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分别于印度和约旦获得批准上市,用于鼻咽癌适应症。2024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获得英国MHRA核准签发的上市许可,批准用于治疗两项适应症: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复发、不能手术或放疗的,或转移性鼻咽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紫杉醇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特瑞普利单抗成为英国首个且唯一用于鼻咽癌治疗的药物,也是英国唯一用于不限PD-L1表达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治疗药物。 | |||
2 | 君适达?(昂戈瑞西单抗) | 中国1项适应症已获批上市,2项sNDA已获受理 | 2024年4月,两项sNDA获得NMPA受理,用于治疗:(一)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二)他汀类药物不耐受或禁忌使用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2024年10月,获得NMPA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非家族性)和混合型血脂异常成人患者。 |
3 | JS001sc(PD-1单抗皮下注射制剂) | 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2024年4月,JS001sc和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联合标准化疗作为复发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的药代动力学特征、疗效、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III期临床研究获得NMPA批准。 |
4 | JS125(靶向HDACs抑制剂) | 中国I期临床试验阶段 | 2024年9月,IND申请获得NMPA批准。 |
注:“所处阶段”中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项目情况。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2 | 20 | 349 | 70 |
实用新型专利 | 6 | 12 | 109 | 10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合计 | 58 | 32 | 459 | 175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75,270,105.66 | 1,937,469,544.84 | -34.1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75,270,105.66 | 1,937,469,544.84 | -34.1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5.45 | 128.95 | 减少63.5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拓益?、君适达?等药物的多项注册临床试验逐步完成,公司亦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并积极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职工薪酬均相应减少。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特瑞普利单抗 | 662,151.25 | 44,380.41 | 599,024.07 | 中国内地11项适应症已获批上市;在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印度、英国、约旦、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上市申请已受理 | 商业化销售及新增适应症获批 | 中、美首个获批上市的国产抗PD-1单抗,国内领先 | 黑色素瘤、尿路上皮癌、鼻咽癌、肺癌、食管癌、肝癌、胃癌、肾癌、乳腺癌等 |
2 | Tifcemalimab | 184,687.90 | 25,110.71 | 87,033.30 | 中国、国际多中心ⅠⅠ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际领先 | 肺癌、淋巴瘤等 |
3 | JS005 | 44,199.49 | 11,394.62 | 33,953.12 | 中国ⅠⅠ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等 |
4 | 昂戈瑞西单抗 | 56,947.84 | 5,575.95 | 56,224.07 | 中国1项适应症已获批上市,2项sNDA已获受理 | 商业化销售 | 国内领先 | 高脂血症等 |
5 | JS001sc | 27,560.72 | 5,554.85 | 8,586.64 | 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肿瘤 |
6 | JS207 | 51,531.59 | 2,441.61 | 9,574.24 | 中国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肿瘤 |
7 | JS107 | 30,675.35 | 4,710.77 | 12,136.48 | 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肿瘤 |
8 | JS203 | 19,604.53 | 1,587.84 | 8,778.90 | 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肿瘤 |
9 | JS105 | 24,026.10 | 3,254.18 | 14,523.43 | 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肿瘤 |
10 | JS015 | 8,383.88 | 1,221.73 | 5,335.19 | 中国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肿瘤 |
11 | JS212 | 6,431.51 | 3,470.21 | 3,936.65 | 中国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肿瘤 |
12 | JT002 | 32,829.94 | 4,640.94 | 4,640.94 | 中国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等 |
合计 | / | 1,149,030.08 | 113,343.82 | 843,747.03 | / | / | / | / |
情况说明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此处仅列示重点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的投入;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截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投入和未来三年预计可能发生的研发费用之和。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不代表在预计时间段内一定会发生。
(3)JS105由公司的联营企业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研发工作,此处的统计口径包括联营企业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JS105的投入情况。
(4)“进展或阶段性成果”中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项目情况。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620 | 73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4.05 | 28.6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6,977.64 | 46,851.2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56.45 | 53.5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8 |
硕士研究生 | 236 |
本科 | 312 |
专科 | 2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2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 |
60岁及以上 | 7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卓越的药物发现和开发能力公司在发现及开发创新生物药的领域具有卓越能力,能够独立进行靶点评估、机制研究及验证、临床在研药品筛选以及功能学验证等发现及开发生物药的关键步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研发部门,包括创新研究院和临床研发部,致力于药物发现、工艺开发、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全产业链研发工作。创新研究院药物发现部门承担了创新药早期研究工作,重点聚焦新靶点和在研药品的识别和筛选,体内外评价,确保公司把握住创新药行业最新技术趋势。创新研究院CMC部门则承担后续研发工作,主要负责药物的工艺、处方和分析开发任务,以及后续的技术转移与产业化研究。美国实验室主要负责药物国际临床试验期间的检测支持与变更研究。公司依托其于肿瘤免疫治疗领域的强大研究能力和自主建立的药物分子筛选平台,已自主研发出多项具备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在研产品,其中tifcemalimab已获美国FDA和NMPA的临床试验批准,为全球首个进入临床开发阶段(first-in-human)的重组人源化抗肿瘤抗BTLA单克隆抗体,目前处于Ⅲ期临床试验阶段,标志着公司已从同类创新向全球首创进军。公司的源头创新能力,即有能力进行药物前期开发的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意味着更高的药物研究水平,更大的药物发现与成功可能性,以及更广泛的疾病领域覆盖范围。随着公司持续进行更多创新靶点的探索与验证工作,会有更多的在研药品进入未来的开发管线,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2.全产业链的药物研发与生产能力
公司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的整个过程的完整技术体系,包括多个主要技术平台:(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8)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9)siRNA药物研发平台、(10)产业化放大与技术转移平台。
公司建立了全球一体化的研发流程。创新研究院药物发现部门进行初步高通量抗体筛选和进一步人源化、选择和优化,使用膜受体蛋白组库和真核细胞为基础的功能测定平台进行新靶点的筛选和抗体候选物的评估和选择;在创新研究院的支持下,中国的苏州吴江和上海临港生产基地负责进行稳转细胞株的建立、工艺优化、GMP标准生产、建立和维护全球的质量系统、进行临床试验用药和商业化生产。
生产能力方面,公司在中国拥有两个单克隆抗体生产基地,分别位于苏州吴江和上海临港。苏州吴江生产基地拥有4,500升(9*500升)发酵能力,已获得中国、美国及欧盟的GMP认证,现阶段美国、印度、中国香港等多地的商业化批次特瑞普利单抗由该生产基地负责生产。作为公
司商业化产能的重要支撑,上海临港生产基地目前产能42,000升(21*2,000升),已获得NMPA的GMP认证,可与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同时负责生产商业化批次的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由于规模效应,上海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公司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优势,并支持更多在研项目的临床试验用药以及未来的商业化批次生产。
3.快速扩张的强大在研药品管线自公司2012年12月成立至今,公司已开发超过50项在研药品。公司已有4款商业化药品(拓益
?、君迈康
?、民得维
?以及君适达
?),近30项在研药物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超过20项在研药物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除在自有的技术平台开发在研药物外,公司亦积极与国内外优秀的生物科技公司及科研机构合作进一步扩展产品管线,丰富药物联合治疗的布局。
4.经验丰富且拥有出色技能的高级管理团队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成员都具有生物科技研究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全球知名研究机构、领先的国际制药公司以及FDA等监管机构。他们拥有涵盖整个药品开发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出色专业知识,包括创新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监管审批、药物警戒、生产等环节。(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生物医药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正处于重要研发投入期,随着产品管线的进一步丰富,以及在研产品临床试验在国内、国际的快速推进,公司将继续投入相应研发费用。未来盈利与否取决于在研药品上市进度及上市后药品销售情况,而研发投入、商务推广成本及运营成本亦进一步给盈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短期存在不能盈利的风险。
公司已实现商业化的药物共4款(拓益
?
、君迈康
?、民得维
?及君适达
?),多款在研产品处于临近商业化的后期研发阶段,越来越多在研产品的开发速度加快,已获批产品在更多适应症上的注册临床试验陆续完成以及更多产品的获批上市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创造条件。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同时,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产生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新药研发作为技术创新,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实验室研究到新药获批上市是一个漫长历程,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公司将加强前瞻性战略研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确定新药研发方向,制定合理的新药技术方案,不断加大新药研发投入力度,在进行新药研发的立项过程中秉持审慎原则,尤其在研发过程中对在研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价,一旦发现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将及时停止该品种的后续研发,从而最大可能降低新药研发风险。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一定的研发技术服务以及原材料供应。目前公司与现有供应商关系稳定,若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会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供应商可能无法跟上公司的快速发展,存在减少或终止对公司研发服务、原材料的供应的可能性。若该等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供应中断,公司的业务经营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的部分生产原材料及设备耗材依靠直接或间接进口,若国际贸易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商业化产品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均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纳入医保后价格下降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有利于产品销量的提升。但若销量的提升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科目有关。如果未来公司继续持有的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继续给公司带来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4亿元,公司目前资金来源除了已上市产品的销售收入外,还包括外部融资。如果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或筹措到足够资金以维持营运支出,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研发项目,影响在研药品的商业化进度,从而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在考虑存货的减值风险时,发现迹象表明购买的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如存货完全或部分过时、销售价格下降等,需要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在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估计时,公司综合考虑产品未来市场竞争、价格、进一步加工成本及销售费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准确反映截止本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未来,如果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等原因,公司或将面临资产减值的风险,进而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鼓励药企创新与药品降价已成趋势,行业格局面临重塑。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够跟进产业趋势持续创新或相关产业政策出现了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始终以“创新”作为发展目标,管线以创新药为重点。针对上述行业和政策风险,公司将顺应外部政策变化,继续提升创新能力和新产品持续开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创新药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和上市的进程,以创新应对挑战;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在严格确保药物生产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应对未来可能的药品降价;同时,坚持依法合规,使公司经营活动适应监管政策变化,防范政策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因此导致的中美双方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可能施加的额外关税或其他限制,将可能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5亿元,增长29.67%,主要系商业化药品的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主要系公司在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加强各项费用管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销售效率,并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净流出减少,主要系本期因商业化药品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因为公司加强费用管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金支出减少。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48,317,315.72 | 1,502,549,915.75 | 29.67 |
营业成本 | 410,682,338.47 | 540,976,390.72 | -24.08 |
销售费用 | 984,553,927.36 | 844,355,927.00 | 16.60 |
管理费用 | 523,203,972.13 | 536,439,566.54 | -2.47 |
财务费用 | -144,407.39 | -67,086,240.6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275,270,105.66 | 1,937,469,544.84 | -34.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3,841,209.54 | -2,004,982,096.9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2,782,133.56 | -933,190,906.1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3,145,774.98 | 711,827,779.96 | 43.7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商业化药品的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商业化药品组合的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市场推广费用及销售人员薪酬有所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了费用管控,职工薪酬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同时利息收入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产品拓益?、君适达?等药物的多项注册临床试验逐步完成,公司亦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并积极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职工薪酬均相应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因商业化药品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公司加强费用管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金支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银行借款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5亿元,增长29.67%,主要系商业化药品的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业 | 1,875,583,640.62 | 354,123,037.45 | 81.12 | 27.23 | -31.90 | 增加16.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抗肿瘤类药物 | 1,541,662,590.83 | 298,158,465.04 | 80.66 | 67.67 | 26.35 | 增加6.32个百分点 |
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 | 235,445,568.77 | - | 100.00 | -17.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782,287,583.73 | 332,741,862.04 | 81.33 | 53.36 | -35.31 | 增加25.59个百分点 |
境外 | 93,296,056.89 | 21,381,175.41 | 77.08 | -70.10 | 280.05 | 减少21.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模式 | 1,551,047,917.02 | 331,923,792.79 | 78.60 | 34.06 | -35.09 | 增加22.80个百分点 |
直销模式 | 89,090,154.83 | 22,199,244.66 | 75.08 | 166.37 | 157.23 | 增加0.88个百分点 |
服务 | 235,445,568.77 | - | 100.00 | -17.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医药制造业收入,包括药品销售收入、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本期抗肿瘤类药物收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适应症获批上市,商业化能力提升,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情况已逐步进入正向循环。分地区收入中,境外收入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及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境内收入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变动分析同上。销售模式中,经销模式及直销模式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服务主要为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变动分析同上。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 万支 | 206.81 | 219.78 | 27.16 | 36.00 | 69.11 | -33.71 |
产销量情况说明仅列示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产销量情况,将240mg/支换算为80mg/支规格进行列示。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27,998,298.09 | 31.17 | 181,657,555.37 | 34.93 | -29.54 | |
直接人工 | 35,584,345.99 | 8.66 | 44,368,828.50 | 8.53 | -19.80 | ||
制造费用 | 190,540,393.36 | 46.40 | 186,166,037.75 | 35.80 | 2.3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抗肿瘤类药物 | 直接材料 | 105,440,622.34 | 25.67 | 79,540,898.21 | 15.30 | 32.56 | 抗肿瘤药物销量增加导致直接材料增加。 |
直接人工 | 32,788,289.51 | 7.98 | 25,643,108.42 | 4.93 | 27.86 | ||
制造费用 | 159,929,553.19 | 38.94 | 130,787,299.27 | 25.15 | 22.2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分产品情况仅列示抗肿瘤类药物成本构成。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2,293.1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5.2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A | 52,727.24 | 28.11 | 否 |
2 | 客户B | 26,251.13 | 14.00 | 否 |
3 | 重庆博创医药有限公司 | 17,250.99 | 9.20 | 否 |
4 | 客户C | 14,161.26 | 7.55 | 否 |
5 | 客户D | 11,902.56 | 6.35 | 否 |
合计 | / | 122,293.18 | 65.2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重庆博创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前5名客户中的新增客户。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研发及生产供应商采购额21,203.68万元,占年度研发及生产采购总额18.7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A | 5,540.16 | 4.90 | 否 |
2 | 供应商B | 4,695.82 | 4.15 | 否 |
3 | 南京吉盛澳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773.58 | 3.34 | 否 |
4 | 供应商C | 3,706.54 | 3.28 | 否 |
5 | 供应商D | 3,487.58 | 3.09 | 否 |
合计 | / | 21,203.68 | 18.7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南京吉盛澳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前5名研发及生产供应商中的新增供应商。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本期较上期发生额变动比例 | 说明 |
(%) | ||||
销售费用 | 984,553,927.36 | 844,355,927.00 | 16.60 | 变动主要系本期市场推广费用及销售人员薪酬有所增长。 |
管理费用 | 523,203,972.13 | 536,439,566.54 | -2.47 | 变动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了费用管控,职工薪酬减少。 |
财务费用 | -144,407.39 | -67,086,240.67 | 不适用 | 变动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同时利息收入减少。 |
研发费用 | 1,275,270,105.66 | 1,937,469,544.84 | -34.18 | 变动主要系公司产品拓益?、君适达?等药物的多项注册临床试验逐步完成,公司亦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并积极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职工薪酬均相应减少。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本期较上期发生额变动比例(%)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3,841,209.54 | -2,004,982,096.97 | 不适用 | 变动主要系本期因商业化药品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公司加强费用管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金支出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2,782,133.56 | -933,190,906.12 | 不适用 | 变动主要系本期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3,145,774.98 | 711,827,779.96 | 43.74 | 变动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银行借款增加。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502,201,285.66 | 23.21 | 3,788,193,376.77 | 33.40 | -33.95 |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日常营运、研 |
发投入以及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使账面资金减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508,246.57 | 3.99 | - | -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短期3个月以内银行理财产品。 |
其他应收款 | 36,441,479.37 | 0.34 | 374,008,655.77 | 3.30 | -90.26 | 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04,148.29 | 0.17 | 140,512,460.52 | 1.24 | -86.90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期短期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
在建工程 | 1,858,563,731.17 | 17.24 | 1,325,356,972.04 | 11.68 | 40.23 |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1,944,701.64 | 4.28 | 167,140,378.23 | 1.47 | 176.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预付的设备工程款和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
短期借款 | 678,106,154.40 | 6.29 | 452,435,151.72 | 3.99 | 49.88 |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 |
合同负债 | 8,165,732.53 | 0.08 | 146,298,445.27 | 1.29 | -94.42 | 合同负债减少主要系本期技术许可收入确认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6,789,095.44 | 2.29 | 122,886,665.63 | 1.08 | 100.8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1,979,680,277.34 | 18.36 | 1,195,794,059.52 | 10.54 | 65.55 | 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66,114.16(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13%。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行业基本情况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生物药品制造 | 肿瘤 |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拓益?)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1.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2.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3.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4.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5.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6.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7.联合化疗围手术期治疗,继之本品单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IIIA-ⅢB期非小细胞肺癌 | 是 | 否 | 2013年6月26日至2033年6月25日 | 否 | 否 | 是 | 是 |
(NSCLC)的成人患者;8.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9.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10.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一线治疗;11.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
化学药品制造 | 感染类疾病 | 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民得维?) | 化学药品1类 | 用于治疗轻中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成年患者 | 是 | 否 | 2021年4月16日至2041年4月16日 | 否 | 否 | 是 | 是 |
生物药品制造 | 自身免疫性疾病 | 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君迈康?)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克罗恩病、葡萄膜炎、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儿童斑块状银屑病、儿童克罗恩病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否 | 是 | 是 |
生物药品制造 | 代谢 | 昂戈瑞西单抗注射液(君适达?)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在控制饮食的基础上,与他汀类药物、或者与他汀类药物和依折麦布联合用药,用于在接受中等剂量或中等剂量以上他汀类药物治疗,仍无法达到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目标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非家族性)和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成人患者。 | 是 | 否 | 2021年11月25日至2036年11月23日 | 是 | 否 | 否 | 否 |
注:“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中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项目情况。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新增4项适应症成功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分别为:(1)联合化疗围手术期治疗,继之本品单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IIIA-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人患者;(2)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3)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4)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一线治疗。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抗肿瘤类药物 | 1,541,662,590.83 | 298,158,465.04 | 80.66 | 67.67 | 26.35 | 增加6.32个百分点 | 82.66% |
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 | 235,445,568.77 | - | 100.00 | -17.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参照2023年1-12月百济神州的数据。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超过50项在研产品,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2、主要产品情况”。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种(如涉及) | ||||||
JS001 |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拓益?)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2.2类 | 1.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2.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3.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4.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5.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6.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7.联合化疗围手术期治疗,继之本品单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IIIA-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人患者;8.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9.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10.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一线治疗;11.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是 | 否 | 中国内地11项适应症已获批上市;在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印度、英国、约旦、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上市申请已受理 |
JS002 | 昂戈瑞西单抗注射液(君适达?)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高脂血症等 | 是 | 否 | 中国1项适应症已获批上市,2项sNDA已获受理 |
TAB004/JS004 | Tifcemalimab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肺癌、淋巴瘤等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I期;美国:临床III期 |
JS005 | 重组人源化抗IL-17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I期 |
JS001sc |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皮下注射用) | 治疗用生物制品2.1类 | 肿瘤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I期 |
JS207 | 注射用JS207(重组人源化抗PD-1和VEGF双特异性抗体)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III期 |
JS107 | 注射用JS107(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抗-MMAE偶联剂)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I期 |
JS105 | RP903片(PI3K-α抑制剂) | 化学药品1类 | 肿瘤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I期 |
JS203 | 注射用JS203(重组人源化抗CD20和CD3双特异性抗体)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I期 |
JS015 | JS015注射液(重组人源化抗DKK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期 |
JS212 | 注射用JS212(重组人源化抗EGFR和HER-3双特异性抗体偶联药物)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期 |
JT002 | IAMA-001鼻用喷雾剂 | 化学药品1类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等 | 是 | 否 | 中国:临床II期 |
注:“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中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项目情况。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之“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恒瑞医药 | 615,000.71 | 26.95 | 15.20 | 19.45 |
贝达药业 | 100,205.50 | 40.80 | 19.08 | 36.12 |
和黄医药 | 151,351.44 | 33.66 | 27.91 | - |
信达生物 | 248,661.10 | 40.07 | 19.85 | 10.42 |
百济神州 | 1,281,345.30 | 73.54 | 51.04 | -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479,312.81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65.45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21.76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 |
说明:和黄医药采用2024年度数据,其他同行业公司数据采用2023年度数据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特瑞普利单抗 | 44,380.41 | 44,380.41 | - | 22.78 | -45.49 | 中国内地11项适应症已获批上市;在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印度、英国、约旦、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上市申请已受理 |
Tifcemalimab | 25,110.71 | 25,110.71 | - | 12.89 | -1.31 | 中国、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JS005 | 11,394.62 | 11,394.62 | - | 5.85 | 69.78 | 中国:临床III期 |
昂戈瑞西单抗 | 5,575.95 | 5,575.95 | - | 2.86 | -68.45 | 中国1项适应症已获批上市,2项sNDA已获受理 |
JS001sc | 5,554.85 | 5,554.85 | - | 2.85 | 90.22 | 中国:临床III期 |
JS207 | 2,441.61 | 2,441.61 | - | 1.25 | -31.30 | 中国:临床II/III期 |
JS107 | 4,710.77 | 4,710.77 | - | 2.42 | 91.34 | 中国:临床I/II期 |
JS203 | 1,587.84 | 1,587.84 | - | 0.81 | 138.56 | 中国:临床I/II期 |
JS105 | 3,254.18 | 3,254.18 | - | 1.67 | 339.36 | 中国:临床I/II期 |
JS015 | 1,221.73 | 1,221.73 | - | 0.63 | -3.07 | 中国:临床II期 |
JS212 | 3,470.21 | 3,470.21 | - | 1.78 | 643.98 | 中国:临床I期 |
JT002 | 4,640.94 | 4,640.94 | - | 2.38 | 不适用 | 中国:临床II期 |
注:“情况说明”中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项目情况。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 | 49,215.60 | 49.99 |
市场推广费用 | 46,000.03 | 46.72 |
其他运营费用 | 3,239.76 | 3.29 |
合计 | 98,455.39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恒瑞医药 | 757,717.59 | 33.20 |
贝达药业 | 85,388.62 | 34.76 |
和黄医药 | 34,690.90 | 7.71 |
信达生物 | 310,069.30 | 49.96 |
百济神州 | 730,445.80 | 41.92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98,455.39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50.53 |
说明:和黄医药采用2024年度数据,其他同行业公司数据采用2023年度数据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期对外股权投资额为27,272.27万元,同比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合作伙伴搭建合营/联营企业、对其他优秀企业进行少数股权投资等投资方式进一步丰富公司创新药研发管线,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合营/联营公司可创造协同效应,互补双方各自的技术优势,更加高效地推进公司的在研管线。报告期内,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合计人民币8,872.27万元,包括对新增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同时,对市场其他企业有选择性地进行少数股权投资可不断拓展公司在肿瘤、自身免疫、传染病等领域的管线布局,有利于公司保持在创新药研发的前沿地位。本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人民币18,400.00万元参股新药研发企业,主要项目介绍请参见本节“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权益工具投资 | 73,675.89 | -6,093.96 | -20,215.36 | - | 16,000.00 | - | - | 81,420.03 |
医药基金 | 15,377.71 | 1,275.26 | - | - | 2,400.00 | 166.02 | - | 18,886.9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0.82 | - | - | 192,000.00 | 149,000.00 | - | 43,050.82 |
合计 | 89,053.60 | -4,767.88 | -20,215.36 | - | 210,400.00 | 149,166.02 | - | 143,357.8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权益的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境内外股票 | CHRS | CoherusBioSciences | 32,644.00 | 自有资金 | 5,877.45 | - | -30,171.95 | - | - | - | 2,472.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合计 | / | / | 32,644.00 | / | 5,877.45 | - | -30,171.95 | - | - | - | 2,472.05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惠每健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10月15日 | 长期战略投资 | 7,000.00 | - | 7,000.00 | 有限合伙人 | 3.22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良好 | -423.09 | 2,994.78 |
海南景盛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3月19日 | 长期战略投资 | 5,600.00 | - | 5,600.00 | 有限合伙人 | 17.55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良好 | 1,708.06 | 2,088.78 |
安徽丰川景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年5月13日 | 长期战略投资 | 8,000.00 | 2,400.00 | 2,400.00 | 有限合伙人 | 96.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良好 | -9.71 | -9.71 |
合计 | / | / | 20,600.00 | 2,400.00 | 15,000.00 | / | / | / | / | / | 1,275.26 | 5,073.84 |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原币/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苏州君盟 | 医药研发 | 人民币60,000.00 | 100.00% | 125,639.27 | 40,883.59 | -1,169.92 |
拓普艾莱 | 单克隆抗体创新及高效筛选平台的开发、提供重组抗体及Fc融合蛋白抗体的研发及工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 美元9,500.00 | 100.00% | 66,195.67 | -1,431.99 | -63,096.18 |
苏州众合 | 苏州吴江生产基地的运营 | 人民币75,000.00 | 100.00% | 84,960.22 | 59,683.78 | -3,226.02 |
君实工程 | 上海临港生产基地的运营 | 人民币100,000.00 | 100.00% | 336,945.00 | 34,280.22 | -6,852.72 |
君拓生物 | 医药和疫苗的研发 | 人民币44,036.6972 | 71.85% | 142,857.34 | 135,895.31 | -11,887.87 |
旺实生物 | 医药研发及商业化 | 人民币1,000.00 | 71.85% | 25,403.15 | -97,917.80 | -17,233.43 |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数据。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生物药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我国医药产业发展迅速,“十三五”期间,生物医药产业已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预计中国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2023年,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已达2,315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医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到2030年预计达到3,732亿美元。
全球医药市场规模整体也呈现增长趋势,2019年至2023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以2.7%的年复合增长率从13,245亿美元上升至14,723亿美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预计到2026年、2030年将分别达到17,667亿美元和20,694亿美元。
2、新兴市场比重不断增大
欧美成熟市场的支付能力及医保报销较高,价格高昂的生物药均已实现较高的病人渗透率。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正在通过提升支付能力努力改善病人用药的现状,同时随着诸多生物创新药的专利到期日临近和生物类似药的上市,拥有庞大病人群体的发展中国家将在世界生物药格局中占有愈发重要的地位。
3、中小型药企的崛起
尽管当前大型药企在全球医药市场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未来将会面临中小型创新药企的巨大挑战。创新型的中小型药企通常在某一治疗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及更灵活的研发模式,它们从药企内部研发为主拓展至外部研发、合作研发、专利授权及研发外包等多种组合形式。多元化的研发模式使研发资源能够共享,提高研发效率,专注在该领域研发出重磅药品的机率更高。
4、加强市场监管
发展中国家由于医药行业起步较晚,法规监管较为缺失,在临床前和临床研究以及药物生产等领域法规监管相对滞后,造成药企存在不合规运营的事件层出不穷。随着监管机构审查审批逐渐严格以及常态化的飞行检查,中国生物药市场将向规范化过渡。
5、鼓励创新
生物创新药通过新靶点或新作用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治疗疾病,满足不断增长的临床需求。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国家政策的扶持、对健康与新药创新研发投入的增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影响因素,大力发展创新药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其他有关行业格局和趋势的分析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并立足医疗创新的前沿,公司以满足医疗需求和治愈病患为使命。通过不断地进行创新药物的研发和商业化,公司计划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和商业化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运营集团,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主要发展战略如下:
1.加速推进公司产品管线在国内外市场的临床开发进度
(1)公司目前的重点将是加快公司深度和多样化管线在国内外的临床开发,以获得快速上市的优势。具体而言:
i.加快特瑞普利单抗适应症扩展,以及在海外更多国家和地区的获批;
ii.加快推进tifcemalimab、JS005、JS207等后期阶段管线的研发和上市申请等工作;
iii.持续探索JS107、JS105、JS203、JS015等产品在内的产品管线,尽快推动更多优势产品和适应症进入注册临床试验阶段;
iv.重视支持临床前阶段创新候选药物的IND申请。
(2)当公司在未来实现多元化的药物获批时,凭借产品管线的优势互补,公司将能够实现规模效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商业化团队的销售潜力。
2.快速扩展公司的产品管线,并将公司的研发能力扩展到新的创新疗法
(1)凭借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公司将继续将战略重点放在生物制剂开发,并且继续监测和开展精选靶点的探索性研究,开发创新的候选药物以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2)为了保持在医药创新的最前沿,公司计划通过拓展和加强公司在核酸药物、ADC、双/多特异抗体药物、双特异性抗体偶联药物、融合蛋白等新模式的研发能力建立全面的研发平台,帮助公司抓住下一代疗法的机遇;
(3)公司将探索与全球合作伙伴的更多战略合作以丰富药物管线并扩大公司在海外的业务;
(4)有选择地寻求战略性并购和投资机会,以建立一个强大的生物制药生态系统。
3.继续加强公司的商业化能力,释放已实现商业化产品的市场潜力
(1)公司增加药品的渗透率,并向医生提供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术后辅助、围手术期治疗和前线治疗的临床试验信息;
(2)公司将充分利用具有协同效应的药物管线,探索特瑞普利单抗与tifcemalimab等药物的双免疫组合(IO-IO)联合疗法,以进一步提高T细胞活化,提高临床治疗的疗效;
(3)除了特瑞普利单抗和其他待批准候选药物的适应症和地域拓展外,公司计划扩大提高商业化团队销售效率,完善培训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医疗机构、专业人士和社会药房的合作。
4.通过有机发展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高效实现全球化,以达到集成平台价值的最大化
(1)以打造扎根中国的全球化生物制药公司为目标,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的海外临床团队,促进公司的全球临床试验战略,并针对合适的管线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RCTs)以实现关键产品管线的全球批准;
(2)公司将考虑建设和升级生产工厂,使其成为数字“智能”工厂,以降低生产成本;
(3)公司将有选择地寻找海外战略合作伙伴,以更加高效地在海外拓展公司药品商业化的潜力,使收入来源多样化。公司也将寻求对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候选药物进行授权引进的机会。
5、坚持贯彻合规运营的企业文化
坚持诚信合规是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医药行业的监管政策,以患者为中心,提供效果更好、花费更优的治疗选择。公司提倡员工遵守与公司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标准的商业和个人道德规范。在医药行业强监管的大背景之下,公司将继续打造“创新驱动、学术推广”的合规文化,优化“全流程辅导和监督”的合规体制,推动运营管理提质增效,构建全面合规管理体系,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和商业化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实现“立足中国、布局全球”的战略目标。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将在加快推进在研管线研发进度及商业化进程的基础上,以大分子药物开发为主,继续对适合大分子药物开发的潜在靶点进行跟踪和探索性研究,开发新的在研药品,同时在其他领域投入适当资源进行全新药物靶点的探索和研发;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还将考虑通过许可引进等模式引入与公司管线有协调效应的产品管线,以始终处于研发创新药物的第一线。
在生产方面,公司计划进一步提升大分子药物发酵产能、探索新型生产工艺以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临港产业化基地的正式投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生产的单位成本竞争力。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部门和个人工作及职责范围,加强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技术性能;落实GMP常态化管理,细化各项操作规则,强化员工规则和质量意识,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合格。
在商业化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营销与商业化团队的建立,并与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伙伴共同努力,推动公司产品以更广阔的覆盖范围、更快的可及速度造福患者。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将围绕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有针对性地引进公司亟需的人才,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人才成长步伐,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人才瓶颈,不断健全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机制,建立一支知识型、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大智力保障。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治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董事和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由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报告期内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勤勉尽责,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人事、薪酬、战略发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其设立和运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运行的效率、决策的科学性及监督的有效性,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3、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及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人员和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有效履职所需的相应专业知识或经验。全体监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根据相关规则和制度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规范行使股东权力、履行义务,并严格遵守了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5、信息披露管理: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广大投资者拥有获得公司信息的平等机会,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1日 | www.hkexnews.hk;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9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1日 | www.hkexnews.hk;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1日 | www.hkexnews.hk;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0日 | www.hkexnews.hk;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21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熊俊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男 | 50 | 2018年6月24日 | 2027年6月20日 | 87,854,018 | 87,854,018 | 0 | 不适用 | 383.33 | 否 |
NINGLI(李宁) | 执行董事 | 男 | 63 | 2018年6月24日 | 2027年6月20日 | 50,000 | 50,000 | 0 | 不适用 | 636.40 | 否 |
副董事长 | 2024年1月12日 | 2027年6月20日 | |||||||||
总经理 | 2018年1月8日 | 2024年1月12日 | |||||||||
邹建军 |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 女 | 53 | 2024年1月12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98.74 | 否 |
执行董事 | 2022年6月29日 | 2027年6月20日 | |||||||||
副总经理、全球研发总裁 | 2022年4月20日 | 2024年1月12日 | |||||||||
李聪 | 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 | 男 | 60 | 2021年11月2日 | 2027年6月20日 | 127,020 | 127,020 | 0 | 不适用 | 408.77 | 否 |
张卓兵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7 | 2018年6月24日 | 2027年6月20日 | 40,000 | 40,000 | 0 | 不适用 | 532.42 | 否 |
SHENGYAO(姚盛)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9 | 2018年6月24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381.42 | 否 |
GANGWANG(王刚) | 副总经理 | 男 | 67 | 2019年8月29日 | 2027年6月20日 | 10,000 | 10,000 | 0 | 不适用 | 424.88 | 是 |
执行董事 | 2023年10月20日 | 2027年6月20日 | |||||||||
李鑫 | 执行董事 | 女 | 45 | 2024年2月28日 | 2027年6月20日 | 12,060 | 12,060 | 0 | 不适用 | 46.27 | 是 |
非执行董事 | 2023年10月20日 | 2024年2月28日 | |||||||||
汤毅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6 | 2018年6月24日 | 2027年6月20日 | 7,774,500 | 7,774,500 | 0 | 不适用 | - | 是 |
张淳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7 | 2020年6月19日 | 2026年6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0.00 | 否 |
冯晓源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8 | 2021年12月16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0.00 | 否 |
杨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女 | 51 | 2024年6月21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0.56 | 否 |
郦仲贤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8 | 2024年12月20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否 |
鲁琨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女 | 48 | 2024年12 | 2027年6 | 1,170 | 0 | -1,170 | 二级市场减持 | - | 否 |
月20日 | 月20日 | ||||||||||
匡洪燕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3 | 2024年6月21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王萍萍 | 监事 | 女 | 42 | 2018年6月24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否 |
霍依莲 | 监事 | 女 | 33 | 2021年6月29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41.62 | 否 |
许宝红 | 财务总监 | 男 | 45 | 2020年11月16日 | 2027年6月20日 | 7,000 | 7,000 | 0 | 不适用 | 206.02 | 否 |
王征宇 | 董事会秘书 | 男 | 29 | 2024年4月24日 | 2027年6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47.60 | 否 |
冯辉 | 非执行董事(离任) | 男 | 48 | 2023年8月31日 | 2024年6月21日 | 13,180,000 | 13,140,000 | -40,000 | 二级市场减持 | 148.22 | 是 |
ROYSTEVENHERBST | 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 | 男 | 61 | 2018年6月24日 | 2024年6月21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01.68 | 否 |
钱智 | 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18年6月24日 | 2024年6月21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9.50 | 否 |
孟安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 | 男 | 61 | 2023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20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9.11 | 否 |
沈竞康 | 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 | 男 | 73 | 2024年6月21日 | 2024年10月21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7.22 | 否 |
邬煜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39 | 2018年6月24日 | 2024年6月21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否 |
陈英格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女 | 33 | 2018年6月27日 | 2024年4月24日 | 12,000 | 12,000 | 0 | 不适用 | 78.44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109,067,768 | 109,026,598 | -41,170 | / | 4,432.18 | / |
注:1、薪酬包括公司承担的五险一金。任期未满一年的,或报告期内不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的,按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报酬统计;
2、董事同时被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任期为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
3、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4、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熊俊 | 1974年2月出生,熊俊先生于1996年7月获得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7年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熊俊先生自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于2007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宝盈执行董事;于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众合医药董事长,于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众合医药总经理;于201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
NINGLI(李宁) | 1961年10月出生,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拓普艾莱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NINGLI(李宁)博士于1984年7月获得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学士学位;1987年10月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获医学硕士学位;1994年8月毕业于美国爱荷华大学,获预防医学/生物统计博士学位。NINGLI(李宁)博士于1994年5月至1997年1月,担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AIDS研究合作中心WESTAT高级研究员;1997年2月至2009年9月,历任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员、高级审评员、审评组长、分部主任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8年1月,历任SanofiGlobalR&D,Bridgewater,NewJersey集团注册及医学政策高级总监、助理副总裁、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美国约翰霍普金斯(JohnsHopkins)大学兼职教授;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北京大学临床研究所客座教授;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北京大学医学信息学中心兼职教授。 |
邹建军 | 1971年7月出生。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2022年4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全球研发总裁;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邹建军博士1995年7月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获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1995年8月至2000年8月,在解放军301医院临床医学部肿瘤科任住院医生;2000年8月至2005年9月,在上海长征医院肿瘤科任主治医生;2005年8月获得第二军医大学临床肿瘤学博士学位。2005年10月至2012年10月,在德国拜耳医药历任中国肿瘤研发部医学经理、治疗领域负责人、全球医学事务负责人(美国总部新泽西)。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在美国新基医药任中国医学事务负责人。2015年9月至2022年4月,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首席医学官、副总经理。 |
李聪 | 1964年4月出生,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李聪先生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铁道大学医学院(现为同济大学医学院),获得医疗专业学士学位。李聪先生于1986年7月至1997年12月,担任原上海铁道医学院基础部病理解剖学讲师;1997年12月至2004年1月,担任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上海销售主管;2004年1月至2019年3月,担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 |
司华东大区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 |
张卓兵 | 1967年5月出生,2016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张卓兵先生于1988年7月获得新疆大学生物学学士学位;199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生物化学系硕士学位。张卓兵先生于1997年1月至2004年5月,担任烟台麦得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5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加拿大VironTherapeuticsInc.科研人员;2008年1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南京先声药物研究院生物药物研究所副所长;自2011年2月至今,担任永卓博济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众合医药董事兼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众合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君实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润民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至今,担任君实工程执行董事兼任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至今,担任苏州君盟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润民长健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SHENGYAO(姚盛) | 1975年10月出生,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至2020年8月,担任拓普艾莱高级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担任拓普艾莱首席执行官。自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SHENGYAO(姚盛)博士1998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生物技术学士学位;2003年1月毕业于美国艾伯特爱因斯坦医学院,并获得分子遗传学博士学位。SHENGYAO(姚盛)先生于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担任梅奥医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04年5月至2010年12月,担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教员和助理研究员;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担任耶鲁大学医学院研究员;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担任阿斯利康下属公司AmplimmuneInc.的资深科学家。 |
GANGWANG(王刚) | 1957年7月出生,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质量官;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GANGWANG(王刚)博士于1982年7月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专业;1988年7月硕士毕业于苏州医学院基础部生物化学专业;并于1995年9月获得美国达特茅斯医学院药理学与毒理学博士学位。GANGWANG(王刚)博士于1995年10月至1998年6月,在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担任美国OsirisTherapeutics研究科学家;1999年8月至2003年8月,担任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生物学家;2003年8月至2005年6月,担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助理教授;2005年6月至2017年4月,担任美国FDA资深政策顾问、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资深审评员及主持检查员等职位;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CFDA药品审评中心负责合规及检查的首席科学家;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担任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质量部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担任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恒润达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鑫 | 1979年3月出生,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高级政府事务副总裁;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李鑫博士于2005年获得复旦大学企业发展与战略管理专业博士学位,2022年获得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李鑫博士于2014年9月至2020年12月,担任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2024年8月,担任绿地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8月至今,担任绿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汤毅 | 1968年12月出生,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汤毅先生1990年1月毕业于华侨大学,并获得机械工程与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汤毅先生于1991年至1993年,担任深圳蛇口对外经济发展公司部门经理;1993年至1996年,担任深圳市粤丝实业公司总经理; |
1996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泛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担任前海源本董事;2013年7月至今,担任瑞源盛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张淳 | 1957年7月出生,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01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法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主要经历包括:1978年8月至1992年7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92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12月至1995年12月任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所长、江苏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9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10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处长;2017年8月至今,退休;2023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冯晓源 | 1956年8月出生,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冯晓源博士于1982年获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上海医科大学放射诊断学博士学位。1975年12月至1978年2月任上海第五制药厂操作工;1982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放射科医师;2000年4月至2008年5月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2007年5月至2011年6月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院长;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任复旦大学副校长;2016年8月至今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终身教授(荣誉职务,非教职);2016年11月至今任伦琴(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五角场创新创业学院院长;2023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长兼法人代表。 |
杨悦 | 1973年3月出生,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悦女士于1995年7月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1998年7月获沈阳药科大学药理学硕士学位,2004年7月获沈阳药科大学药学博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1年12月至2020年9月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0月加入清华大学药学院,担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为清华大学药品监管科学学科带头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 |
郦仲贤 | 1956年2月出生,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获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资格。先后担任江苏省审计厅科员、副科长、科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副所长(副处),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副董事长兼副所长,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执行所长等职务。2023年9月至今,担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执行所长。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鲁琨 | 1976年11月出生,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鲁琨女士于1997年9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2004年9月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HorizonConsultingPtyLtd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MetroHealthcareandSocialInfrastructurePtyLtd副总经理。 |
匡洪燕 | 1971年11月出生,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匡洪燕女士199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获得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1993年9月至1996年10月担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1996年10月至2010年3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会计结算部员工、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华侨城支行副行长、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服务管理部总经理,2010年至2019年历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安徽中意之旅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中意征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中意之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王萍萍 | 1982年1月出生,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外部监事。王萍萍女士2003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统计学学士学位;2006年1 |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3月至今,王萍萍女士担任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专职教师。 | |
霍依莲 | 1991年2月出生,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采购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霍依莲女士于2014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2016年获得美国纽约大学理学硕士学位。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在NBCUniversalInc.担任广告运营专员;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在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在ABB(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销售经理。2021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君奥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君实监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润民监事。 |
许宝红 | 1979年3月出生,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许宝红先生2004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先后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硕士学位。主要经历包括:2004年6月至2011年5月,担任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上海宏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3年4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上海世真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总经理兼研究总监;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担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担任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王征宇 | 1995年4月出生,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征宇先生获得同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王征宇先生曾任职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部经理,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熊俊 | 上海宝盈 | 执行董事 | 2007年2月 | — |
珠海华朴 | 监事 | 2011年9月 | — | |
上海烛龙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 | |
汤毅 | 瑞源盛本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3年7月 | — |
李鑫 | 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4月 | — |
绿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熊俊 | 惠州市尚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熊俊 | 上海晶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熊俊 | 南京渔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 |
熊俊 | 江苏天人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熊俊 | 上海百运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熊俊 | 深圳前海源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熊俊 | 深圳和德博方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熊俊 |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熊俊 | 尚品生活(深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熊俊 | 南京奇云药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NINGLI(李宁) | 诺美新创医疗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李聪 | 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兼任总经理 | — | — |
李聪 | 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总经理/负责人 | — | — |
李聪 | 上海德建聪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召集负责人 | — | — |
李聪 | 通化吉祥创赢投资管理中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 |
张卓兵 | 永卓博济(上海)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张卓兵 | 上海君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张卓兵 |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GANGWANG(王刚) | 上海恒润达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GANGWANG(王刚) |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GANGWANG(王刚) | 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李鑫 | 绿地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 | — |
李鑫 | 北京佰才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李鑫 | 绿地教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 | — |
李鑫 | 宁波绿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经理,董事 | — | — |
李鑫 | 绿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董事 | — | — |
李鑫 | 资管通金融科技服务(宁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李鑫 | 上海徐汇绿优托育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李鑫 | 上海灵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李鑫 | 宿州绿登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 |
李鑫 | GreenLinkDigitalBankPte.Ltd | 非执行董事 | — | — |
李鑫 | GreenlandLinklogisGroupHoldingPte.Ltd | 非执行董事 | — | — |
李鑫 | ChuangkeFortuneInvestmentCompanyLtd | 董事 | — | — |
李鑫 | 新里程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李鑫 | 南昌虚拟现实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李鑫 | 上海铎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李鑫 | 宿州绿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 |
汤毅 | 云南国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厦门天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深圳市瑞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 — | — |
汤毅 | 惠州市尚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云南天素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汤毅 | 深圳前海源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深圳粤丝服装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深圳汇智盈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汤毅 | 苏州中璟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汤毅 | 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苏州武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汤毅 | 深圳市纽瑞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江苏芯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汤毅 | 苏州通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苏州同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汤毅 | 深圳市泛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 | — | — |
汤毅 | 芯云(苏州)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汤毅 | 北京三维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汤毅 | 尚品生活(深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张淳 |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冯晓源 | 伦琴(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冯晓源 | 上海影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冯晓源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终身教授(荣誉 | — | — |
职务,非教职) | ||||
冯晓源 | 上海五角场创新创业学院 | 院长 | — | — |
冯晓源 | 上海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 理事长兼法人代表 | — | — |
冯晓源 | 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杨悦 | 清华大学 | 药品监管科学学科带头人 | — | — |
杨悦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 主任 | — | — |
杨悦 |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 理事 | — | — |
郦仲贤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 执行所长 | ||
郦仲贤 | 江苏安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郦仲贤 | 中竞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负责人 | ||
郦仲贤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郦仲贤 | 江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董事 | ||
鲁琨 | MetroHealthcareandSocialInfrastructurePtyLtd | 副总经理 | ||
匡洪燕 | 安徽中意之旅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匡洪燕 | 安徽中意征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匡洪燕 | 上海中意之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王萍萍 | 上海电力大学 | 讲师 | — | — |
霍依莲 |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冯辉(已离任) | 上海安领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ROYSTEVENHERBST(已离任) | 伦敦大学学院癌症研究所 | 名誉教授 | — | — |
ROYSTEVENHERBST(已离任) | 德州大学安德森癌症中心胸部/头颈部肿瘤科 | 兼职药学教授 | — | — |
钱智(已离任) | 南京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 | — |
钱智(已离任) | 南通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 | — |
钱智(已离任)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法律顾问 | — | — |
钱智(已离任)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法律顾问 | — | — |
钱智(已离任)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 法律顾问 | — | — |
钱智(已离任) | 南京九邦霓虹装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钱智(已离任)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孟安明(已离任) | 清华大学 | 长聘教授 | — | — |
孟安明(已离任) | 广州实验室 | 特聘兼职研究员 | — | — |
邬煜(已离任) | 上海国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总监 | — | — |
邬煜(已离任) | 上海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研究董事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注:尚品生活(深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南京奇云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三维世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九邦霓虹装饰有限公司、江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状态为吊销但未注销。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议并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非执行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独董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432.18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13.84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NINGLI(李宁) | 副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NINGLI(李宁) | 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 | 离任 | 岗位调整 |
邹建军 | 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 | 聘任 | 岗位调整 |
邹建军 | 副总经理、全球研发总裁 | 离任 | 岗位调整 |
李鑫 | 执行董事 | 选举 | 由非执行董事调任 |
李鑫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岗位调整 |
冯辉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ROYSTEVENHERBST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钱智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沈竞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沈竞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逝世 |
杨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孟安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其他工作安排 |
郦仲贤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鲁琨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邬煜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匡洪燕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陈英格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职业发展 |
王征宇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岗位调整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月1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月30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14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年5月30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21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30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6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26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数 | 议 | |||||||
熊俊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NINGLI(李宁) | 否 | 13 | 13 | 13 | 0 | 0 | 否 | 4 |
邹建军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李聪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张卓兵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SHENGYAO(姚盛) | 否 | 13 | 13 | 13 | 0 | 0 | 否 | 4 |
GANGWANG(王刚)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李鑫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汤毅 | 否 | 13 | 13 | 13 | 0 | 0 | 否 | 4 |
张淳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4 |
冯晓源 | 是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4 |
杨悦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郦仲贤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鲁琨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冯辉(已离任)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ROYSTEVENHERBST(已离任)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钱智(已离任)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沈竞康(已离任)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孟安明(已离任)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3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淳、汤毅、郦仲贤、沈竞康(已离任)、钱智(已离任) |
提名委员会 | 冯晓源、熊俊、杨悦、钱智(已离任)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淳、熊俊、邹建军、冯晓源、杨悦、NINGLI(李宁)(已离任)、钱智(已离任) |
战略委员会 | 熊俊、邹建军、GANGWANG(王刚)、张淳、冯晓源、NINGLI(李宁)(已离任)、ROYSTEVENHERBST(已离任)、孟安明(已离任)、沈竞康(已离任)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7、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8、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6月21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3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2日 |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 | 无 |
兼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4年5月30日 | 1、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议案》;2、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4年6月21日 |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29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2日 | 1、审议《关于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2、审议《关于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3月2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5月30日 |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6月21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29 |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 无 |
日 | 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8日 | 1、审议《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审议《关于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4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3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57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33 |
销售人员 | 1,002 |
技术人员 | 620 |
管理人员 | 323 |
合计 | 2,57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64 |
硕士 | 399 |
本科 | 1,512 |
专科 | 571 |
高中及以下 | 32 |
合计 | 2,578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秉承“大人不华、君子务实”的企业精神,重视对各类优秀人才的吸引和发展。通过搭建职级体系,建立薪酬带宽,进一步完善薪酬体系,兼顾竞争性、激励性和公平性。公司在
集团内统一实行优化后的绩效管理体系,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落地和员工能力持续增长,并在过程中区分高低绩效员工,奖优惩劣,为组织绩效的持续输出形成良性循环。不仅如此,公司还在企业内逐步完善晋升通道和政策,打通高绩效、高潜力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同时,公司也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持续为员工提供丰富的员工福利,包含伴随全年的节日关怀和多种类型的员工活动,丰富员工的工作体验。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发展,积极构建多元化专业人才体系,推动人才与组织共同成长。2024年,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君实生物集团员工培训制度》,规范化开展员工培训,整合内外部优质学习资源,丰富培训形式,持续打造学习型组织,强化员工综合素质。公司的培训主要分为两部分,公司层面的培训和业务板块层面的培训。公司层面提供的培训解决员工的共性需求,包含新员工培训、通用技能和领导力类培训,主要依托于线上学习平台。业务板块的培训主要从岗位要求出发,包含业务流程和规范培训、岗位职责培训、实操培训等,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模式。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并由2024年6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公司可以下列形式(或同时采取两种以上的形式)分配股利:
1、现金;
2、股票;
3、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市地监管规则许可的其他方式。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的分配形式: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其中,现阶段公司的股利政策为现金股利政策,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在此情形下,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公司采取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4、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不得超过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计划(募投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资产负债率高于一定具体比例,或经营性现金流低于一定具体水平的,或存在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可以不分配利润的情形,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等实际情况的变化,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5,648,000 | 4.09 | 2,813 | 109.12 | 55.50 |
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 | 股票期权 | 6,023,000 | 0.69 | 268 | 10.40 | 9.20 |
注: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向激励对象授予3,56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09%。其中:首次授予2,851.90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27%,首次授予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712.90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2%,预留部分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2、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2,578人的比例,上述激励对象人数包含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作废相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3、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届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放弃归属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合计作废32,560,029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35,648,000 | 0 | 0 | 0 | 55.50 | 35,648,000 | 3,087,971 |
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 | 6,023,000 | 0 | 0 | 0 | 9.20 | 6,023,000 | 4,776,200 |
注: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届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放弃归属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09,749股予以作废处理。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6月17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 |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君实生物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临2024-034)。 |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君实生物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4-077)等。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 | 报告期新授予 | 限制性股票的 | 报告期内可归 | 报告期内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 | 报告期末市价 |
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数量 | 授予价格(元) | 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性股票数量 | (元) | ||
熊俊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820,000 | 0 | 55.5 | 0 | 0 | 820,000 | 27.33 |
NINGLI(李宁)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 1,560,000 | 0 | 55.5 | 0 | 0 | 1,560,000 | 27.33 |
SHENGYAO(姚盛)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00,000 | 0 | 55.5 | 0 | 0 | 2,000,000 | 27.33 |
张卓兵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820,000 | 0 | 55.5 | 0 | 0 | 820,000 | 27.33 |
GANGWANG(王刚)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 270,000 | 0 | 55.5 | 0 | 0 | 270,000 | 27.33 |
许宝红 | 财务总监 | 80,000 | 0 | 55.5 | 0 | 0 | 80,000 | 27.33 |
王征宇 | 董事会秘书 | 25,000 | 0 | 55.5 | 0 | 0 | 25,000 | 27.33 |
冯辉 | 非执行董事(离任) | 820,000 | 0 | 55.5 | 0 | 0 | 820,000 | 27.33 |
陈英格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80,000 | 0 | 55.5 | 0 | 0 | 80,000 | 27.33 |
合计 | / | 6,475,000 | 0 | / | 0 | 0 | 6,475,00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秉持责任、竞争原则,由基本薪酬和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乃依据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结合等因素确定,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标准,以确保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奖金主要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此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于2018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制定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本节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状况良好。公司根据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并及时跟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ESG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秉持“节源控污、遵法守法、持续改进、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公司亦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热衷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充分利用自身药物研发力量积极回馈社会。同时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上述报告。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坚守治理责任,筑牢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将规范治理视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动态修订权责清单,确保决策科学性与透明度。董事会全年召开会议13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独立董事占比36%,女性董事占比29%,充分体现了治理的多元性与包容性。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公司治理,荣获中国证券报“金信披
奖”,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的“沪市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最高等级A级。此外,公司通过C-SOX(《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控体系全面管控风险,确保运营合规高效。在商业道德领域,公司以“零容忍”态度践行反腐败、反洗钱、反垄断要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文化建设,筑牢企业诚信根基。
(二)创新驱动发展,守护生命健康创新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达人民币12.75亿元,新增专利32件,累计持有专利175件。特瑞普利单抗作为首个获美国FDA批准的中国原研抗PD-1单抗,截至报告期末已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印度、英国、约旦等国家和地区获得批准上市,惠及逾百万肿瘤患者。
公司严格遵循科技伦理,建立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全年产品召回比例为0,药物警戒培训覆盖100%员工。公司承诺,未来将持续以患者为中心,推动更多创新药走向世界。
(三)践行绿色运营,应对气候变化
环境责任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2024年,公司环保总投入423.55万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2)为26,800.75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实施蒸汽冷凝水回用等项目,公司显著降低能耗强度,并计划2025年继续探索清洁能源使用的更多可行性。
在废弃物管理方面,公司严格分类处理危险废物169.31吨,委托专业机构合规处置,全年未发生环境违规事件。未来,公司将继续响应“双碳”目标,设定科学减排路径,推动绿色生产转型。
(四)关爱员工成长,回馈社会福祉
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2024年,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健康体检与职业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覆盖率达100%,女性员工占比提升至52.4%。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与多元晋升通道,公司助力员工实现职业价值,全年员工流失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在社会责任领域,公司通过捐赠支持基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开展肺癌公益问诊活动惠及超15万人次。公司始终秉持“用创新药普惠患者”的使命,推动特瑞普利单抗纳入国家医保,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未来,公司将深化乡村振兴、医疗援助等公益行动,践行企业公民责任。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创新药企,始终坚守初心,将患者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全力构建高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各类法规,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秉持创新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严守科技伦理,从各个维度积极作为,推动行业交流,增进患者福祉。
在医疗健康领域,公司以患者生命健康为核心,致力于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循国内外法规,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同时,公司注重信息安全,建立专业防护体系,并通过团队建设、员工培训和第三方合作,全面提升信息安全能力。在供应链管理上,公司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审计与环保要求,确保供应链合规透明,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在生物制药领域,创新是企业的生存命脉。公司一贯秉持“坚持创新驱动”的理念,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前沿技术,组建专业科研团队,力求攻克更多医学难题。同时,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构建严密的保护体系;严守科技伦理,确保研发符合道德规范;积极开展行业交流,参与学术研讨,与同行携手共进,推动行业发展。
公司分别在苏州吴江和上海临港拥有2个生产基地,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致力于构建全面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优化资源能源使用、提升清洁能源占比,降低能耗与碳排放;在废弃物和排放物管理方面,公司实施严格的分类处理与合规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为守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此外,在推动医疗进步、践行社会责任的道路上,公司始终以提高医疗可及性为使命,积极投身普惠医疗实践。公司认为,优质的医疗资源不应受限,让更多患者受益于前沿医药成果是企业的重要担当。基于此,公司通过实际行动,为实现医疗公平与可及贡献力量。2024年11月,公司自主研发的抗PD-1单抗产品特瑞普利单抗新增4项适应症成功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特瑞普利单抗已有10项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围手术期、肾癌和三阴性乳腺癌治疗的抗PD-1单抗。国际化方面,继在中国内地、美国实现获批上市,
2024年,特瑞普利单抗在全球新增欧盟、英国、中国香港、印度、约旦等获批区域,填补了当地临床空白,有望使更多患者受益。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WINDESG评级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A |
中国国新ESG评级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A |
秩鼎 | 北京秩鼎技术有限公司 | AA |
中证ESG评级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A |
S&PCSA | S&PGlobal(标普全球) | 17分(较2023年提升)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其可持续发展表现获得资本市场认可,成功被纳入多个ESG主题指数基金,包括中证500ESG基准指数、中证浦东新区绿色50ESG指数、国证1000ESG领先指数、国证1000ESG基准指数、中证800ESG基准指数等。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23.55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君实工程被列入上海市2024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君实工程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大气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所有污染物排放均未发生超标的情况。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排放物 | 主要污染物 | 年度平均排放浓度 | 排放限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24年度排放总量 | 核定排放总量 |
废水 | 废水 | / | / | 《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 11.86万吨 | / |
氨氮 | 2.48mg/L | 40mg/L | 《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 0.29吨 | 2.4吨 | |
化学需氧量(COD) | 59mg/L | 500mg/L | 《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 4.33吨 | 16.78吨 | |
废气 | 废气 | / | /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9148.24万标立方米 | / |
氮氧化物 | 18.95mg/m3 | 5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 0.23吨 | 1.45吨 |
二氧化硫 | <3mg/m3 | 2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 0.03吨 | 0.11吨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 0.8mg/m3 | 60mg/m3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0.05吨 | 0.47吨 |
(2)排放方式:
废水:厂区生产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采取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达标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废气:实验室或生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委托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弃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焚烧或物化处置。
(3)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全厂设污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面。
全厂设废气排放口8个,其中,6个位于厂区车间及质检楼,编号为DA001-DA006;1个位于污水处理站,编号为DA007;1个位于公用工程楼,编号为DA008。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君实工程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和管理,设立专门的环境健康安全部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等方式确保各类废弃物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排放物 | 环保设施 | ||
主要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
废水 | 污水处理站 | 400吨/天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废气 | 碱液喷淋塔及活性炭处理装置 | 21,000m?/小时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君实工程获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君实生物创新抗体产业化智造平台环境影响报告表》(沪自贸临管环保许评[2024]63号)。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君实工程于2019年11月编制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9年11月27日报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20-2019-063-L。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君实工程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秉持“节源控污、遵法守法、持续改进、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合理规划生产和研发项目,制定合理的物料采购、存储和使用制度,减少资源浪费,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发展。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减少碳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公司十分重视的环保问题。公司在办公场所、生产基地中倡导节能减排、采购清洁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2024年,公司温室气体总量(范围1+2)为26,800.75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范围一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为5,307.75吨二氧化碳当量,范围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1,493吨二氧化碳当量。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综合能源消耗量为9,702.17吨标准煤,其中直接能源消耗4,999.50吨标准煤(天然气消耗3,639,460立方米,汽油消耗107.25吨,柴油消耗951.93升),间接能源消耗4,702.67吨标准煤,主要来源于电力。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设立了专门的环保、安全和职业健康(EHS)部门,招聘具有丰富EHS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EHS工作,对研发、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条款,制定《一般废弃物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标准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明确对各项废弃物的收集、存储、灭活和处置要求,以实现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从而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排放
公司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有机废气以及微生物实验产生的生物气溶胶等。公司针对不同的废气种类,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确保其经过恰当处理后再排放。如在缓冲液配置过程中使用酸性化学品,借助碱液洗涤喷淋塔过滤中和后排放;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区域整体抽风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系统,最后经由管道统一由排气筒排放;生物气溶胶经安全柜组件HEPA过滤器过滤细菌和颗粒物内循环(定期更换过滤器),并加强实验室通风,
进一步降低风险确保所有废气经过恰当处理后再排放。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且废气的排放数据远低于各类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
(2)废水排放实验室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灭菌锅废水、纯水机制备尾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排放浓度满足《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第二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质检室废水、生物滤池废水等收集后进入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预先处理,保证处理过的废水水质、水量均满足《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第二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实现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排放
对于一般固体废弃物,公司依照国家关于一般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合规处置。
对于危险废弃物,公司在生产系统和质检车间集中收集后统一装入专用灭菌袋,经固废高温灭菌设备灭菌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之后委托专业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固定时间接收并处理。为了确保员工安全,我们要求其在分拣、转移过程中进行必要的防护,从而防止有害物质的接触感染。另外,公司也十分重视生产和实验过程中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在实验室和生产车间中放置了待灭菌废弃物放置桶,为不同化学性质的实验废液设置了不同的废液收集桶,废液桶定点放置并张贴相应的危害标签,安排专人穿戴好防护用品定时定点转移危险废物。危废储存间保持通风清洁并分类管理,降低在储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风险。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款,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管理手册》《污染物防治与排放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环境自主监测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此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与行业趋势,新增了《君实生物控股成员企业EHS管理导则》,加强对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为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实行经济用电方式、提倡绿色办公、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包装等。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及能源使用方面已设立了目标,即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在能源管理系统的数据支撑和节能减排措施的成效检验下,进一步降低生产设备的能源消耗,提升水资源使用效率。2024年,公司继续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响应所设定的目标,主要如下:
(1)建立用水记录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进行监测和记录;
(2)在安装楼宇管理系统(BMS)和能源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加装部分二级和三级水表,对用电量和用水量进行了更加精确的分类统计;
(3)对供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增加巡查频次,加强漏水点排查和修复,张贴节水标语等,从而减少更多不必要的水能源损耗;
(4)持续推进中水回用项目,将回用中水用于公司浇花及厕所用水;
(5)积极响应电力系统需求,按要求调整用电行为和用电模式,尽量避开在峰值时用电,实行经济用电方式;
(6)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对于需要替换的部件定期及时更换,保证生产效能与生产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基地积极落实能源管理。苏州吴江生产基地每季度基于成本角度对能源消耗进行分析控制,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上海临港生产基地大力开展设备改造工作,完成了以管道蒸汽管网替代锅炉项目,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蒸汽冷凝水回用项目,实现热能回收,回收的水用于冷却水塔项目。同时,上海临港工厂在屋顶布局光伏太阳能设备建设,计划于2025年投入使用,进一步探索清洁能源利用路径,推动绿色发展。
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提倡绿色办公,鼓励“无纸化”办公与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行政部门通过区域内的标语提示、通知下达等方式持续提示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对资源的节约使用,例如倡导采用双面打印方式、节约用电、废旧纸张循环使用以及合理规划公务用车行驶线路等。
公司在产品包装管理上还引入了环保理念,包装材料的原材料使用可再生绿色环保原材料,并秉承低碳设计,包材供应商选用业界认可的绿色环保资质的供应商。在包装过程中,对包装材料的使用有严格的使用率控制要求,包装完成后,所有包装材料的数量要进行物料平衡的计算并如实记录,减少包材的浪费。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使用冷凝水回用项目,将蒸汽管网中冷凝水回收,热量及降温后的冷凝水再利用于空调系统及冷却水塔装置。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一贯秉持“坚持创新驱动”的理念,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前沿技术,组建专业科研团队,力求攻克更多医学难题。
公司组建了强大的研发团队,与全球领先企业合作,致力于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在美国设立研发中心,吸收海外先进技术,提升研发实力。目前,公司的研发领域已从单克隆抗体扩展到小分子药物、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s)、双特异性或多特异性抗体药物、双特异性抗体偶联药物、融合蛋白、核酸类药物等,并探索癌症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创新疗法,成为研发体系多元化的企业。
公司设立创新研究院和临床研发部,覆盖药物发现、工艺开发、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全链条。研发团队经验丰富,核心成员多来自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和跨国药企,具备扎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通过制定《研发项目生命周期管理规程》《研发团队管理规程》《研发项目集中审评会议管理规程》等标准化流程,明确职责与沟通要求,显著提升了研发效率与管理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公司严格遵循行业规范,在具备专业资质的实验机构中开展临床前药效和毒理学研究。所有研究方案均提前提交至伦理委员会进行严谨审核,获批后方可实施。实验全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同时接受伦理委员会的全方位监督。
在实验设计上,公司科学设置实验组别和动物数量,既满足指导原则要求的最低数量标准,又充分契合“减少(Reduction)、替代(Replacement)、优化(Refinement)”的3R原则,在保障研究科学性与可靠性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兼顾动物福利。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对生物安全方面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持续加强配套管理,打造能够适应未来监管趋势的合规体系,特别是对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严禁违规收集、违法共享以及未经批准跨境转移行为,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涉及生物识别、医疗健康等方面的个人敏感信息。
公司注重保护客户权益,积极建立与客户沟通交流的渠道。在客户隐私信息的保护方面,公司通过制定《与外部机构和人员互动交流》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了隐私保密的范畴,要求公司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客户隐私保护,并由合规部门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泄露客户隐私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客户权益。
在员工保密管理方面,公司要求核心员工在入职时需签署保密协议,协议条款会列明未来形成知识产权的归属、工艺方法和技术产权等内容,对于接触技术信息的研发人员还需另行签订技术保密协议。
在数据安全上,公司持续投入先进的安全技术,加强在终端加密与数据传输安全等关键领域的保护措施。同时也在不断优化和升级安全防护和管理体系,确保数据在静态和动态时均得到最高级别的加密保障,从而有效维护客户信息及业务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2.85 |
物资折款(万元) | 116.16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23.77 |
物资折款(万元) | 1,107.17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信开展公益活动既是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塑造良好公司形象、增强员工自豪感的关键。随着自身不断发展,公司对公益事业的担当愈发坚定。
(1)国际肺癌日线上问诊活动
2024年11月,正值“国际肺癌关注月”,公司与咚咚肿瘤科开展线上公益问诊活动,为肺癌患者及其家庭送去关怀与希望。本次活动聚焦非小细胞肺癌与小细胞肺癌两大领域,共举办四场直播,成功邀请到来自全国三甲医院的30位肺癌权威专家“云端”集结。直播期间,专家们累计为近百位肺癌患者深入剖析病例、答疑解惑,累计观看量高达156,815人次。这次公益义诊不仅提供了极具专业性的治疗建议,还普及了丰富的肺癌疾病知识,收获广大患者的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
(2)助力基层医疗升级
公司始终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助力县域医疗资源能力提升,为推动城乡医疗资源均衡发展树立行业标杆。2025年1月,公司向陕西省富平县红十字会捐赠人民币30万元,
支持当地医疗卫生急救体系建设,包括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急救车辆购置,进一步普及急救设施,提升基层医疗应急能力。在专注药物研发创新的同时,公司持续回馈社会,通过健康科普教育、支持基层医疗急救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健康事业迈向更高水平,为全民健康贡献力量。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公司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公司治理,荣获中国证券报“金信披奖”,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的“沪市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最高等级A级。此外,公司通过C-SOX(《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控体系全面管控风险,确保运营合规高效。
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意志,拥有决策权。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意志,负责企业管理。董事会下设立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四个对应的实施细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积极发挥风险防控、企业决策等重要作用。公司始终秉持负责任的方式提升运营效率与企业竞争力,以保障股东权益、提升公司价值。
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视员工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在积极保障员工基本权益的情况下,完善员工职业发展体系,创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并积极为员工营造温馨的工作环境和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2024年,公司继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已有的标准化体系下,梳理和更新了多个面向集团的政策、流程和模板文件,包括更新了《君实生物集团员工手册》《君实生物集团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君实生物集团招聘管理制度》《君实生物集团培训管理办法》《君实生物集团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君实生物集团岗位竞聘管理办法》《君实生物集团员工奖励办法》《君实生物集团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君实生物集团员工亲属关系管理规定》《君实生物集团员工离职交接管理规范》等,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益。
秉持着“和谐发展,持续共生”的基本原则,2024年公司延续现行的用工政策,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坚持“男女平等”,2024年员工数为2,578名,其中女性占比约52%。公司遵循“包容多元”,除中国籍外,还有来自美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员工。公司也欢迎来自不同民族的同事,包含白族、布依族、藏族、傣族、侗族、回族、黎族、满族、蒙古族、苗族、畲族、水族、土家族、瑶族、彝族、壮族等。对于不同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员工,公司坚守“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员工聘用、薪酬福利、升职、解聘和退休等方面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公司坚决抵制雇用童工和强制劳工等行为,公司未发生任何与雇用童工或强制劳工有关的违法违规事宜。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用工政策进行处理。
公司重视员工意见,通过公司文化月、投诉与反馈渠道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渠道对员工意见和投诉进行收集。公司会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有针对性的优化措施,共同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公司继续沿用人力资源伙伴制度,为每位员工配备人力资源伙伴,
针对员工提出的各项问题和诉求进行反馈。同时,公司也关注离职员工群体,积极开展离职访谈,分析主要离职原因,及时采取行动保留公司人才。
公司重视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公司制定《君实生物集团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兼顾竞争性、公平性和激励性。公司制定《君实生物集团岗位竞聘管理办法》和《晋升政策流程与时间表》,通过搭建职级体系,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权益,为员工提供一个明确、合理的职业晋升路径及职业发展平台。同时,通过制定《君实生物集团培训管理办法》更好管理培训资源,通过向各业务部门收集培训需求,不断适时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形成培训体系,打造学习型文化组织。而且公司还整合内外部的优质学习资源,为员工搭建适合不同类型需求的培训课程,公司还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行业内培训和考取专业认证,对于已经考取职称证书的员工,公司给予政府相关补贴或奖金的申报支持。另外,对于企业内优秀的研发人才,公司还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各类人才项目,助力人才在兢兢业业投身工作的同时,可以在各方面获得更多真切的支持。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36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5.28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8,935.3298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9.07 |
注:上表仅统计员工因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行权获得且报告期末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A股股份,以及截至报告期末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管直接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员工自行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公司股份的情况未统计在内。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1、供应商管理
公司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采购标准操作规程》《临床服务的外包及管理》等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申请、付款和验收等流程环节,明晰不同类型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标准、动态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要求。公司采购已实现商业化产品生产的核心大宗物料进行年度化大宗采购,最大化降低采购及管理成本。2024年,公司重新梳理采购整体策略、采购品类规划和采购审批流程,对现有SRM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并启用内部商城模块,使得采购流程更加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
公司对所有供应商遵循“严格准入、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动态、闭环的管理体系。在供应商准入时,公司委派专人进行实地考察,保留信息完整的供应商考核记录,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库。在供应商选择时,公司在综合衡量产品及服务质量、价格水平和技术标准后会优先考虑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责方面较好的供应商。公司对供应商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针对临床研发相关重要供应商和GMP相关供应商,公司还会定期进行审计。关于对公司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次级供应商,公司会积极与供应商合作,定期通过问卷的形式进行审查。如供应商存在质量缺陷、环境影响评估不合格或有诚信问题,公司将其淘汰并列入黑名单。
公司深知供应商协作的重要性,努力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共存共荣关系。为了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对供应链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供应链紧密相关的供应商签约为年度供应商或战略供应商,签订商业化产品生产的核心大宗物料年度框架协议,以确保供应链的韧性和连续性。公司每年向全体供应商开展定期且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内容包括法律合规、质量提升、SRM系统协同等,以协助他们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其能够满足公司对质量和效率的要求。
2024年,公司的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未发生延误生产、临床试验和工程建设的情况。供应链管理的不断完善,给生产和项目研发提供了保障。对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2、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注重保护客户权益,积极建立与客户沟通交流的渠道。在客户隐私信息的保护方面,公司通过制定《与外部机构和人员互动交流》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了隐私保密的范畴,要求公司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客户隐私保护,并由合规部门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泄露客户隐私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客户权益。
对于客户信息沟通与反馈方面,公司编制了《产品投诉》、《个例安全性报告(ICSR)管理》、《聚集性事件的管理》和《死亡结局的个例安全性报告的管理》流程,建立了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密切关注客户对产品的使用体验。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药物安全部门,配备专职药物警戒工作人员,持续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维护受试者/患者安全。公司员工、合作伙伴或者代表公司的第三方人员在获知药品安全性信息后的24小时内,需通过热线电话,官网不良事件报告页面或药物安全部门公共邮箱上报相关信息。药物安全部门对收到的安全性信息进行处理和评估,对缺失或重要信息进行随访,同时按时将符合报告要求的个例安全性报告递交至适用的监管机构及相关产品的海内外合作方。对于中国大陆地区发生的死亡病例或群体性不良事件或聚集性事件,公司建立了调查机制,按要求完成调查报告,并报告相应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公司关注患者的用药安全,并且制定了《产品召回》和《退货管理》流程规范了产品退货和召回相关管理流程,并进行产品召回的全过程地模拟演练,保障产品召回机制的运行有效性。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秉持“质量为先,尊重生命,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国内法规以及欧盟药事管理法规、美国联邦法规及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三方协调指南等要求。对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新法规,公司也按照规定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建设并提升质量管理工作。
公司遵循上述法律法规制定《质量手册》,作为公司最高级质量管理纲领性文件,明确质量管理系统、质量控制系统、生产系统等方面的质量要求,以及各质量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2024年,公司持续改进质量手册以及关键质量管理流程,如偏差处理等,同时新增质量信息管理,确保与子公司之间的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质量信息及时收集并衔接,为生产经营提供决策和指导;新增临床试验用药品召回程序,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召回活动能符合法规要求并能有效执行。
公司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的质量管理流程,规定CAPA措施的来源为偏差处理、产品质量回顾、风险评估、持续改进等,并在相关质量管理流程中明确CAPA措施。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部门会全程参与,对所有产品中可能出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定期的预防性测试,收集产品样品并进行样品试验以确定是否符合质量标准。针对产成品,每个批次的成品在交付之前,均会由质量控制小组进行最终检验,确认合格后才可放行并对外销售。针对已上市产品,公司执行产品质量年度回顾,评估相关质量检测指标、投诉、不合格、偏差等关键要素,并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产品质量。
为严格控制质量标准,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内审与外审结合的质量审计机制。范围涵盖组织结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实验室管理、供应商管理、物料与仓储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所有实体均顺利通过检查,符合相应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
公司每年依据GMP规范定期对全体员工展开质量培训和考核,指派员工参加外部行业机构与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确保员工持续对GMP法规理解及运用上的增进,进而持续保证产品质量。2024年,公司共开展了9场GMP法规类培训,培训主题涵盖:1.良好记录规范,2.GMP规范基础知识,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4.抗体类药品生产现场检查指南,
5.数据可靠性法规要求,6.ICHQ5-生物技术产品/生物制品在生产工艺变更前后的可比性,7.Ⅲ期临床试验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技术指导,8.微生物基础知识及微生物污染的控制,9.君实生物安全性信息上报。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为了保障创新的持续推进,公司注重保护各项知识产权及专利。公司法务与知识产权部负责知识产权和专利相关的事务处理,包括制定并实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建立知识产权风险
管理体系,预防知识产权及专利相关风险,管理实施专利布局、挖掘及申请管理工作,必要时协助处理知识产权相关诉讼等。
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专利审查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了《专利管理制度》和《无形资产管理制度》,通过体系化制度的建立,规范知识产权与专利管理,搭建了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的维护和保障机制,积极维护公司与合作伙伴在临床适应症和联合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产权。
在商标管理方面,公司在主动实施申请的同时,会实时关注市场上类似商标的使用情况。在获得授权之后,法务与知识产权部委派专人实时关注是否有侵权事项的发生,并通过系统监控商标续展情况。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报告期内,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参加上交所2023年度科创板制药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制药及生物制品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针对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6 | 通过新媒体平台制作并传播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解读视频,2023年度业绩长图、2024年中期业绩长图及2024年各季度双语版业务进展回顾等。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公司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包括公司治理、公告与通函、股票信息、推介材料、投资者日历、财务摘要等内容,为投资者更全面的了解公司提供快捷渠道。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组织与实施等要求,通过制度的执行,公司努力构建互信和谐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多元化渠道和丰富形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互动,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此外,公司在官网上设置了投资者关系页面,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提供了平台,避免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同时,公司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合规性,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并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公司日常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动态,对公司股价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公司在必要时进行澄清,妥善处理舆情及危机事件。公司还通过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
重视程度、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采取的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定期公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电话咨询、投资者关系邮箱、新闻发布会等,并适时举办了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此外,公司还接待投资者的来访、来电及邮件问询,积极倾听投资者的诉求,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进行适时修订,明确了公司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范围及责任人和披露程序,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的披露,公司指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和平台。
因在信息披露工作的良好表现,2024年,公司获中国证券报“金牛奖-2023年度金信披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的“沪市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最高等级A级。(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推介公司业务亮点及战略规划,并将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传达管理层,了解外界对公司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医药行业的监管政策,始终遵循最高标准的商业和个人道德准则,遵守医学、伦理学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宣传贯彻合规运营的企业文化,在产品研发、生产、商业化的全过程中坚持以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守法合规地运营,用世界一流、值得信赖的创新药普惠患者。
2024年经过管理层深入研讨及高层确认,公司企业文化内容完成了更新与升级。“质量为本、求真务实、诚信合规、追求卓越”作为核心价值观被全面推广。公司强调,诚信合规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真实、守信,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同事、客户、合作伙伴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利益,对社会负责。
通过全流程的商业合规体系,公司自上而下传导合规经营理念、商业和个人道德规范。2024年公司成立了集团合规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贪污事务,包括合规文化建设、政策制定、培训沟通、战略支持和监督检查。2024年公司安排多轮合规培训,覆盖公司所有员工。针对高风险的营销事业部,每月至少五次培训或考试。公司还邀请外部专家对公司董事和高管进行专项反商业贿赂培训,全面宣传反商业贿赂反贪污的诚信合规理念。
在公司“诚信合规、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的指引下,公司建立了一支学术化推广的卓越团队。以首个上市产品特瑞普利单抗为例,公司在市场推广方面高度重视循证医学证据,结合产品特性,以关键临床研究数据为基础,收集与汇总真实世界使用数据,将药品的使用与疗效情况、
对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关键信息传递给市场,以期增强市场对免疫疗法的认知,使得患者获益。凭借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高效的组织体系建设、科学的销售渠道建立和符合产品特性的市场推广方案,目前公司已具备卓越的商业化推广创新药物的能力,并将进一步加强。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全流程合规经营循环体系,涵盖了合规性事前审批、真实性业务确认、规范性事中指导、全面性事后审核,通过多部门协同合作,确保合规运营。2024年公司建立了对第三方学术机构“事前尽职调查、事中飞行检查、事后抽查审计”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并进一步加强自办会管理和员工报销管理,将合规运营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公司鼓励员工及与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通过电子邮箱举报实际或疑似违规的行为,或对员工涉及商业贿赂、贪污的行为进行投诉,公司还安排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核实并跟进严格处理举报案件,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 2020年7月15日 | 是 | 限售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减持比例限制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价格期限:锁定期届满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熊俊、汤毅、李聪、林利军、贺铭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 | 2020年7月15日(熊俊、汤毅、李聪、林利军)、2023年12月19日(贺铭) | 是 | 限售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减持比例限制期限: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得转让期限:离职后半年;价格期限:锁定期届满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冯辉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 | 2020年7月15日 | 是 | 限售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减持比例限制期限: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不得转让期限:离职后半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价格期限:锁定期届满两年内。 | |||||||
股份限售 | 刘小玲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张卓兵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2020年7月15日 | 是 | 限售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减持比例限制期限:张卓兵任董事、高级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张卓兵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张卓兵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在张卓兵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张卓兵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管理人员期间及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不得转让期限:如张卓兵出于任何原因离职,离职后半年;价格期限:锁定期届满两年内。 |
股份限售 | 王莉芳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SHENGYAO(姚盛)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SHENGYAO(姚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SHENGYAO(姚盛)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在SHENGYAO(姚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 2020年7月15日 | 是 | 限售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减持比例限制期限:SHENGYAO(姚盛)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不得转让期限:如SHENGYAO(姚盛)出于任何原因离职,离职后半年;价格期限:锁定期届满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SHENGYAO(姚盛)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其他 | 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檀英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企业在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及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及承诺”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檀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檀英 | 1、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2、关于客户供应商权益的承诺除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中披露的情形外(若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近亲属未在公司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中持有任何权益,与公司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3、关于合规事项的承诺本承诺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情形,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本承诺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4、关于承诺变更的通知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本确认函上述事项发生任何变更,本承诺人将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和律师 | ||||||||
分红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十)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3、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承诺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以消除同业竞争。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起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3、遵守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7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及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2022年3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不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0年11月16日 | 是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0年11月16日 | 是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艳、梁子见、孙荣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王艳(4年)、梁子见(4年)、孙荣(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4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佳丽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李佳丽(2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 |
财务顾问 | 无 | - |
保荐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作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境外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落实聘用所涉相关事宜。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君实工程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 | 2021年7月27日 | 2021年7月30日 | 2028年7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君实工程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 | 2024年3月19日 | 2024年3月22日 | 2026年3月1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君实工程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 | 2024年3月11日 | 2024年3月11日 | 2025年9月1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君实工程 | 全资子公司 | 5,200.00 | 2024年9月25日 | 2024年9月25日 | 2030年9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苏州君盟 | 全资子公司 | 48,000.00 | 2022年6月29日 | 2022年6月29日 | 2030年5月1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苏州君奥 | 全资子公司 | 160,000.00 | 2022年7月13日 | 2022年7月13日 | 2037年8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苏州君奥 | 全资子公司 | 10,456.00 | 2024年4月30日 | 2024年4月30日 | 2027年4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苏州君实工程 | 全资子公司 | 74,000.00 | 2022年8月22日 | 2022年8月22日 | 2029年9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8,656.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80,656.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80,656.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4.95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62,2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87,634.79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49,834.79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60,000.00 | 38,000.00 |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2,000.00 | 5,000.00 |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 | 报酬确定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 | 实际收益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 | 是否经过 | 未来是否有委 | 减值准备计提 |
受限情形 | 方式 | (如有) | 或损失 | 回金额 | 法定程序 | 托理财计划 | 金额(如有) | |||||||||
上海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8,000 | 2024-11-28 | 2025-02-26 | 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2% | - | - | 38,000 | - | 是 | 是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4-12-05 | 2025-02-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5% | - | - | 5,000 | - | 是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8日 | 483,571.50 | 449,697.83 | 270,000.00 | 179,697.83 | 435,183.37 | 161,066.95 | 96.77 | 89.63 | 4,428.84 | 0.98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1月23日 | 377,650.00 | 374,480.28 | 396,900.00 | 不适用 | 95,453.88 | 不适用 | 25.49 | 42,333.76 | 11.30 | 93,630.00 | |
合计 | / | 861,221.50 | 824,178.11 | 666,900.00 | 179,697.83 | 530,637.25 | 161,066.95 | / | / | 46,762.60 | / | 93,63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20,000.00 | -1.57 | 121,665.52 | 101.39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君实生物科技产业化临港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70,000.00 | - | 70,000.00 | 100.00 | 2023年11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0,000.00 | - | 82,450.90 | 103.06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179,697.83 | 4,022.09 | 157,978.63 | 87.9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回购公司股份 | 其他 | 否 | 否 | 不适用 | 408.32 | 3,088.32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 | 346,382.46 | 34,464.82 | 73,113.18 | 21.1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向特定 | 上海君实生 | 生产 | 是 | 否 | 28,097.81 | 7,868.94 | 22,340.70 | 79.5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 | 不适 | 不适 | 否 | - |
对象发行股票 | 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 建设 | 用 | 用 | 用 | |||||||||||
合计 | / | / | / | / | 824,178.11 | 46,762.60 | 530,637.25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79,697.83 | 157,978.63 | 87.91 | - |
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 | 不适用 | 3,088.32 | - | - |
合计 | / | 179,697.83 | 161,066.95 | /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创新药研发项目(JS006境内外 | 2024年5月31日 | 变更子项目 | 94,500.00 | 672.96 | 创新药研发项目(JS001后续境内外研发、JS004境内外研发、JS005境内研发、 |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优 | - |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 |
研发、JS009境内外研发) | JS207境内外研发、JS006境内外研发、JS009境内外研发) | 化资源配置 | 资总金额保持不变。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具体原因、可行性分析、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等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使用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相关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使用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759.18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01,134.7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1,134.7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83,761.86万元。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2月6日 | 330,000.00 | 2023年12月6日 | 2024年12月5日 | - | 否 |
2024年11月29日 | 280,000.00 | 2024年11月29日 | 2025年11月28日 | 104,016.62 | 否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104,016.62万元。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总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汇兑损益等;
(2)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报告期收到原募集资金支付交易的退款1.57万元,故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2,576,336 | 26.64 | -260,731,136 | -260,731,136 | 1,845,200 | 0.1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2,576,336 | 26.64 | -260,731,136 | -260,731,136 | 1,845,200 | 0.1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6,275,648 | 5.71 | -56,275,648 | -56,275,64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06,300,688 | 20.93 | -204,455,488 | -204,455,488 | 1,845,200 | 0.1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23,113,535 | 73.36 | +260,731,136 | +260,731,136 | 983,844,671 | 99.8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03,817,835 | 51.11 | +260,731,136 | +260,731,136 | 764,548,971 | 77.5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219,295,700 | 22.25 | 219,295,700 | 22.25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85,689,871 | 100 | 985,689,871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1月2日起,公司首发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共计259,019,636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2024年6月17日起,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共计1,711,500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熊俊 | 87,252,968 | 87,252,968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584,000 | 43,584,0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熊凤祥 | 41,060,000 | 41,060,0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周玉清 | 21,680,800 | 21,680,8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冯辉 | 13,140,000 | 13,140,0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刘小玲 | 8,608,000 | 8,608,0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王莉芳 | 8,608,000 | 8,608,0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汤毅 | 7,774,500 | 7,774,5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苏州本裕天源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00,000 | 4,600,0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372,144 | 4,372,144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孟晓君 | 4,288,400 | 4,288,4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高淑芳 | 3,789,720 | 3,789,72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珠海华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719,504 | 3,719,504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贺铭 | 3,530,580 | 3,530,58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赵云 | 2,884,000 | 2,884,0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李聪 | 127,020 | 127,02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日 |
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 | 1,711,500 | 1,711,500 | 0 | 0 |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17日 |
合计 | 260,731,136 | 260,731,136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10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36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9,091户,H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户,合计29,100户。注2:截至2025年2月28日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9,351户,H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户,合计29,360户。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NOMINEESLIMITED | 0 | 219,291,210 | 22.25 | 0 | 未知 | - | 未知 |
熊俊 | 0 | 87,854,018 | 8.9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30,674 | 71,459,326 | 7.25 | 0 | 无 | 0 | 其他 |
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3,584,000 | 4.42 | 0 | 无 | 0 | 其他 |
熊凤祥 | 0 | 41,060,000 | 4.1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90,261 | 35,303,976 | 3.58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639,742 | 22,452,445 | 2.28 | 0 | 无 | 0 | 其他 |
周玉清 | 0 | 21,680,800 | 2.2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92,594 | 13,467,868 | 1.37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冯辉 | -40,000 | 13,140,000 | 1.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NOMINEESLIMITED | 219,291,21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19,291,210 | ||||
熊俊 | 87,854,018 | 人民币普通股 | 87,854,018 |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459,32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59,326 | ||||
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58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84,000 | ||||
熊凤祥 | 41,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6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303,9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03,97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452,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52,445 | ||||
周玉清 | 21,680,800 | 人民币普 | 21,680,800 |
通股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467,8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67,868 |
冯辉 | 13,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4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熊凤祥和熊俊为父子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俊、熊凤祥与瑞源盛本、周玉清为一致行动关系;熊俊持有瑞源盛本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源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40%股权、周玉清持有瑞源盛本5.1%的合伙份额。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注:HKSCCNOMINEES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8,594,237 | 3.92 | 729,200 | 0.07 | 35,303,976 | 3.58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812,703 | 1.30 | 253,400 | 0.03 | 22,452,445 | 2.28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激励对象 | 1,845,200 | 2025年7月7日 | 0 | 股权激励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君实生物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645,421 | 2021年7月15日 | 0 | 2,740,000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国中金 | 保荐机构的 | 1,801,801 | 2022年7月 | 未知 | 未知 |
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日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熊凤祥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未在公司任职 |
姓名 | 熊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熊凤祥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未在公司任职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熊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9月11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股份数量(股):517,242-1,034,48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5-0.10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2023年9月8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
已回购数量(股) | 815,871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截至2024年9月,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15,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2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君实生物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君实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收入相关数据请分别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和附注七(61)。君实生物2024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6.40亿元、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2.35亿元、技术服务等其他收入0.73亿元,合计19.48亿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较2023年度的11.91亿元大幅增长。君实生物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1)销售商品收入:以客户签收作为控制权及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并确认销售收入。(2)技术许可收入: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i)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ii)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iii)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在当许可证转让给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3)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公司将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i)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ii)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4)技术服务收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同时营业收入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2024年度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对君实生物销售收入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并对管理层进行访谈;
(2)结合行业政策变化及同行业公司情况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判断其合理性;
(3)抽样检查君实生物与销售收入相关的产品销售合同、技术许可协议、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相应的销售发票、运单、客户签收单、结算单、销售回款等支持性资料,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发生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对未回函函证执行了替代程序并查看期后回款情况;
(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确认主要客户与君实生物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实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及双方的交易信息;
(6)对君实生物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销售合同、运单、客户签收单、结算单等资料,评估收入确认的完整性及是否存在跨期;
(7)评估君实生物可变对价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取得并复核君实生物提供的可变对价计算表,抽取样本检查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研发费用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研发费用会计政策及相关数据请分别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和附注五(65)。
医药研发为君实生物的主要经营活动之一,2023年度、2024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9.37亿元、12.75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128.95%、65.45%,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为此将研发费用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研发费用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对君实生物研发管理及研发费用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检查研发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函证合同及付款金额、研发进度等;
(3)对研发存货的期末结存实施监盘和抽盘,确认账实一致性,检查研发领料与研发项目的对应情况;
(4)结合薪酬计提与发放的相关内控,检查研发人员薪酬归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
(5)检查研发设备折旧计提的准确性,与研发项目的匹配情况;
(6)抽查各期末和期初大额研发费用支出,审计研发费用确认的完整性。
四、其他信息
君实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君实生物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君实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君实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君实生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君实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君实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君实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君实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502,201,285.66 | 3,788,193,376.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30,508,246.57 | - |
应收账款 | 七、5 | 509,816,712.45 | 483,226,004.74 |
预付款项 | 七、8 | 199,787,005.70 | 238,897,466.48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6,441,479.37 | 374,008,655.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七、10 | 584,470,922.86 | 538,052,813.0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187,306.15 | 8,184,311.3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404,148.29 | 140,512,460.52 |
流动资产合计 | 4,283,817,107.05 | 5,571,075,088.71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23,334,442.32 | 242,575,715.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62,565,091.14 | 84,184,097.9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940,504,669.94 | 806,351,904.77 |
固定资产 | 七、21 | 2,281,061,188.57 | 2,431,855,834.5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858,563,731.17 | 1,325,356,972.04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5,598,802.53 | 51,367,618.58 |
无形资产 | 七、26 | 521,405,365.27 | 546,964,593.08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120,035.12 | 12,598,552.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87,045,275.35 | 103,396,116.1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61,944,701.64 | 167,140,378.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98,143,303.05 | 5,771,791,782.62 | |
资产总计 | 10,781,960,410.10 | 11,342,866,871.3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78,106,154.40 | 452,435,151.72 |
应付票据 | 七、35 | - | 4,672,296.11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32,683,826.19 | 1,381,144,867.05 |
合同负债 | 七、38 | 8,165,732.53 | 146,298,445.27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52,681,242.49 | 234,201,628.25 |
应交税费 | 七、40 | 39,575,276.61 | 50,741,556.7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5,768,048.63 | 37,330,788.82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46,789,095.44 | 122,886,665.6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4,453.34 | 8,686,175.91 |
流动负债合计 | 2,493,923,829.63 | 2,438,397,575.5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979,680,277.34 | 1,195,794,059.52 |
租赁负债 | 七、47 | 26,313,075.50 | 17,451,499.85 |
预计负债 | 七、50 | 9,566,615.01 | 27,104,611.58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1,913,109.58 | 183,463,569.0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58,433,738.89 | 160,045,083.8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55,906,816.32 | 1,583,858,823.80 | |
负债合计 | 4,849,830,645.95 | 4,022,256,399.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85,689,871.00 | 985,689,871.00 |
资本公积 | 七、55 | 15,406,557,142.12 | 15,394,559,338.20 |
减:库存股 | 七、56 | 30,892,473.08 | 26,891,299.08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59,937,004.34 | -142,066,958.60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340,993,199.41 | -9,060,066,765.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60,424,336.29 | 7,151,224,186.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71,705,427.86 | 169,386,285.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32,129,764.15 | 7,320,610,471.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781,960,410.10 | 11,342,866,871.33 |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10,622,210.62 | 3,039,163,270.9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508,246.57 |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351,822,103.82 | 441,240,204.42 |
预付款项 | 123,836,517.09 | 101,596,032.7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885,399,915.07 | 1,333,882,509.77 |
存货 | 67,981,228.24 | 99,339,633.3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7,000.00 | 7,850,854.96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97,861,382.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70,247,221.41 | 5,120,933,888.50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392,954,053.25 | 4,231,733,458.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2,565,091.14 | 84,184,097.9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1,778,896.58 | 617,343,904.77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3,847,469.78 | - | |
固定资产 | 112,477,356.26 | 320,787,092.27 | |
在建工程 | 456,900,553.81 | 364,502,220.21 | |
使用权资产 | 30,155,911.48 | 23,386,233.29 | |
无形资产 | 159,856,871.12 | 170,814,635.4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2,518.16 | 4,228,794.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80,587,636.34 | 1,968,097,852.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371,286,357.92 | 7,785,078,288.89 | |
资产总计 | 13,741,533,579.33 | 12,906,012,177.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54,829,104.91 | 71,719,264.86 | |
应付票据 | - | 387,572,731.26 | |
应付账款 | 2,712,790,664.27 | 2,341,659,081.90 | |
合同负债 | 6,859,607.82 | 144,744,152.0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679,656.67 | 127,098,059.25 | |
应交税费 | 28,427,215.36 | 35,804,111.43 | |
其他应付款 | 755,922,122.55 | 615,123,149.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909,467.93 | 26,535,192.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1,204.55 | 8,498,651.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95,569,044.06 | 3,758,754,394.0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0,441,940.84 | 141,734,189.99 | |
租赁负债 | 17,113,624.68 | 6,232,386.01 | |
递延收益 | 3,580,000.00 | 5,98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0,392.69 | 7,404,237.6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1,285,958.21 | 161,350,813.61 | |
负债合计 | 4,726,855,002.27 | 3,920,105,207.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5,689,871.00 | 985,689,871.00 | |
资本公积 | 14,883,600,277.48 | 14,871,602,473.56 | |
减:库存股 | 30,892,473.08 | 26,891,299.08 | |
其他综合收益 | -202,153,566.01 | -180,534,559.24 | |
未分配利润 | -6,621,565,532.33 | -6,663,959,516.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14,678,577.06 | 8,985,906,969.7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741,533,579.33 | 12,906,012,177.39 |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948,317,315.72 | 1,502,549,915.7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948,317,315.72 | 1,502,549,915.75 |
二、营业总成本 | 3,215,859,236.06 | 3,811,859,509.4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10,682,338.47 | 540,976,390.72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2,293,299.83 | 19,704,320.97 |
销售费用 | 七、63 | 984,553,927.36 | 844,355,927.00 |
管理费用 | 七、64 | 523,203,972.13 | 536,439,566.54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75,270,105.66 | 1,937,469,544.84 |
财务费用 | 七、66 | -144,407.39 | -67,086,240.67 |
其中:利息费用 | 43,941,768.23 | 23,006,975.29 | |
利息收入 | 43,630,497.26 | 99,426,230.8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5,626,310.84 | 47,444,534.8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553,900.59 | 73,990,355.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026,266.22 | -60,484,681.25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7,678,755.74 | -149,177,392.2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9,724,356.73 | -23,483,189.2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8,178,776.72 | -126,313,501.2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777,848.80 | 29,406,432.2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38,824,837.02 | -2,457,442,353.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51,713.09 | 3,913,286.2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984,057.46 | 38,165,533.0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57,557,181.39 | -2,491,694,600.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2,551,676.87 | 43,994,697.2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80,108,858.26 | -2,535,689,297.8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80,108,858.26 | -2,535,689,297.85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80,926,434.36 | -2,283,431,860.2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182,423.90 | -252,257,437.6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7,870,045.74 | -73,658,461.53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870,045.74 | -73,658,461.5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619,006.77 | -83,870,843.12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1,619,006.77 | -83,870,843.1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48,961.03 | 10,212,381.5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748,961.03 | 10,212,381.59 | |
(7)其他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97,978,904.00 | -2,609,347,759.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98,796,480.10 | -2,357,090,321.7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9,182,423.90 | -252,257,437.6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2.3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2.3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558,131,845.73 | 1,391,837,747.85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48,777,518.82 | 646,138,103.13 |
税金及附加 | 7,891,674.23 | 6,461,424.64 | |
销售费用 | 610,521,596.77 | 532,881,542.19 | |
管理费用 | 211,013,225.85 | 241,629,323.69 | |
研发费用 | 1,017,594,807.77 | 1,418,465,842.34 | |
财务费用 | -33,590,216.87 | -76,228,954.8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365,189.64 | 86,431.34 | |
利息收入 | 40,143,307.69 | 81,000,316.82 |
加:其他收益 | 十九、5 | 11,033,667.45 | 6,783,066.5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669,871.96 | 75,032,876.5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0,191,075.91 | -59,546,563.16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396,535.95 | -74,747,781.3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901,324.70 | -21,397,389.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12,627.10 | -2,207,725.3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159,186.84 | 7,135,638.5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8,938,383.14 | -1,386,910,848.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973,002.86 | 3,737,600.1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729,856.28 | 31,849,346.9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181,529.72 | -1,415,022,594.83 | |
减:所得税费用 | 5,787,545.52 | -81,036,273.7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393,984.20 | -1,333,986,321.1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393,984.20 | -1,333,986,321.1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619,006.77 | -83,870,843.1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619,006.77 | -83,870,843.1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1,619,006.77 | -83,870,843.1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7.其他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774,977.43 | -1,417,857,164.2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36,170,338.40 | 1,474,934,030.7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546,104.09 | 143,929,288.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69,811,541.85 | 122,669,834.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16,527,984.34 | 1,741,533,154.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32,587,358.04 | 2,082,560,054.8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16,708,662.84 | 1,254,991,680.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149,699.75 | 78,513,316.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11,923,473.25 | 330,450,198.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50,369,193.88 | 3,746,515,251.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3,841,209.54 | -2,004,982,096.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01,811,816.60 | 1,246,870,799.3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430,216.08 | 4,234,520.5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65,000.00 | 4,097,167.3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44,160,556.11 | 103,189,128.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7,267,588.79 | 1,358,391,615.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0,987,533.01 | 832,574,528.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59,000,000.00 | 1,459,007,993.1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62,189.3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50,049,722.35 | 2,291,582,521.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2,782,133.56 | -933,190,906.1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1,566.25 | 155,594,530.5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1,566.25 | 3,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06,748,582.68 | 977,095,079.6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6,350,285.82 | 207,889,063.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4,600,434.75 | 1,340,578,673.9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74,018,295.57 | 480,915,060.8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790,126.93 | 38,226,802.1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43,646,237.27 | 109,609,030.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1,454,659.77 | 628,750,893.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3,145,774.98 | 711,827,779.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014,641.06 | 7,551,261.1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91,462,927.06 | -2,218,793,961.9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78,142,035.88 | 5,996,935,997.8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86,679,108.82 | 3,778,142,035.88 |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64,323,576.54 | 1,378,415,775.6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900,351.78 | 129,854,553.6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04,978.97 | 14,115,426.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84,428,907.29 | 1,522,385,755.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66,298,165.56 | 1,350,606,689.4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1,081,420.16 | 435,151,225.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191,949.80 | 31,423,631.3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8,900,329.81 | 965,709,352.6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09,471,865.33 | 2,782,890,898.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042,958.04 | -1,260,505,142.8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62,660,225.67 | 1,207,370,799.3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430,216.08 | 4,234,520.5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2,167.3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271,215.00 | 81,668,913.0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12,361,656.75 | 1,293,286,400.2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4,165,821.50 | 169,720,838.9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48,600,000.00 | 1,403,6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9,900,000.00 | 374,045,338.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32,665,821.50 | 1,947,366,177.0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0,304,164.75 | -654,079,776.7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52,594,530.5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33,346,012.14 | 151,130,366.7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0,465.84 | 29,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7,586,477.98 | 303,753,897.2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91,268,412.73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167,975.48 | 3,069,599.8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95,116.07 | 59,947,688.2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8,831,504.28 | 63,017,288.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754,973.70 | 240,736,609.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812,646.35 | -2,781,337.5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38,779,502.74 | -1,676,629,648.0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38,535,742.98 | 4,715,165,391.0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9,756,240.24 | 3,038,535,742.98 |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5,689,871.00 | 15,394,559,338.20 | 26,891,299.08 | -142,066,958.60 | -9,060,066,765.05 | 7,151,224,186.47 | 169,386,285.51 | 7,320,610,471.98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5,689,871.00 | 15,394,559,338.20 | 26,891,299.08 | -142,066,958.60 | -9,060,066,765.05 | 7,151,224,186.47 | 169,386,285.51 | 7,320,610,471.9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1,997,803.92 | 4,001,174.00 | -17,870,045.74 | -1,280,926,434.36 | -1,290,799,850.18 | -97,680,857.65 | -1,388,480,707.8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7,870,045.74 | -1,280,926,434.36 | -1,298,796,480.10 | -99,182,423.90 | -1,397,978,904.0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1,997,803.92 | 4,001,174.00 | - | - | 7,996,629.92 | 1,501,566.25 | 9,498,196.17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1,501,566.25 | 1,501,566.25 |
4.其他 | - | 11,997,803.92 | 4,001,174.00 | - | - | 7,996,629.92 | - | 7,996,629.92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5,689,871.00 | 15,406,557,142.12 | 30,892,473.08 | -159,937,004.34 | -10,340,993,199.41 | 5,860,424,336.29 | 71,705,427.86 | 5,932,129,764.1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2,871,640.00 | 15,345,797,913.57 | -68,408,497.07 | -6,776,634,904.80 | 9,483,626,151.70 | 292,834,111.52 | 9,776,460,263.22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2,871,640.00 | 15,345,797,913.57 | -68,408,497.07 | -6,776,634,904.80 | 9,483,626,151.70 | 292,834,111.52 | 9,776,460,263.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18,231.00 | 48,761,424.63 | 26,891,299.08 | -73,658,461.53 | -2,283,431,860.25 | -2,332,401,965.23 | -123,447,826.01 | -2,455,849,791.2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73,658,461.53 | -2,283,431,860.25 | -2,357,090,321.78 | -252,257,437.60 | -2,609,347,759.3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18,231.00 | 48,761,424.63 | 26,891,299.08 | - | - | 24,688,356.55 | 128,809,611.59 | 153,497,968.1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818,231.00 | 153,593,589.50 | - | - | - | 156,411,820.50 | - | 156,411,820.5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23,650,339.24 | - | - | - | 23,650,339.24 | 327,107.48 | 23,977,446.72 |
4.其他 | - | -128,482,504.11 | 26,891,299.08 | - | - | -155,373,803.19 | 128,482,504.11 | -26,891,299.08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5,689,871.00 | 15,394,559,338.20 | 26,891,299.08 | -142,066,958.60 | -9,060,066,765.05 | 7,151,224,186.47 | 169,386,285.51 | 7,320,610,471.98 |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5,689,871.00 | 14,871,602,473.56 | 26,891,299.08 | -180,534,559.24 | -6,663,959,516.53 | 8,985,906,969.71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5,689,871.00 | 14,871,602,473.56 | 26,891,299.08 | -180,534,559.24 | -6,663,959,516.53 | 8,985,906,969.7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1,997,803.92 | 4,001,174.00 | -21,619,006.77 | 42,393,984.20 | 28,771,607.3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21,619,006.77 | 42,393,984.20 | 20,774,977.4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1,997,803.92 | 4,001,174.00 | - | - | 7,996,629.9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11,997,803.92 | 4,001,174.00 | - | - | 7,996,629.92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5,689,871.00 | 14,883,600,277.48 | 30,892,473.08 | -202,153,566.01 | -6,621,565,532.33 | 9,014,678,577.06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2,871,640.00 | 14,694,031,437.34 | - | -96,663,716.12 | -5,329,973,195.40 | 10,250,266,165.82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2,871,640.00 | 14,694,031,437.34 | - | -96,663,716.12 | -5,329,973,195.40 | 10,250,266,165.8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18,231.00 | 177,571,036.22 | 26,891,299.08 | -83,870,843.12 | -1,333,986,321.13 | -1,264,359,196.1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83,870,843.12 | -1,333,986,321.13 | -1,417,857,164.2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18,231.00 | 177,571,036.22 | 26,891,299.08 | - | - | 153,497,968.1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818,231.00 | 153,593,589.50 | - | - | - | 156,411,820.5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23,977,446.72 | - | - | - | 23,977,446.72 |
4.其他 | - | - | 26,891,299.08 | - | - | -26,891,299.08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5,689,871.00 | 14,871,602,473.56 | 26,891,299.08 | -180,534,559.24 | -6,663,959,516.53 | 8,985,906,969.71 |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310115002060080,成立时注册资本1,470万元。
2015年7月28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函[2015]4658号《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本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君实生物”,证券代码“833330”。
2015年11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与上海众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医药”)签订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公司向众合医药全体股东发行股票735万股购买其相关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903441958元。由众合医药全体股东将其于换股实施日持有的众合医药普通股股票按照1:0.050317983的比例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方式缴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股本增加至2,205万元。
2015年12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51.25万元,由华润信托·鼎盛68号君实生物定向增发集合信托计划、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易晟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皮迎军、贾征、高淑芳、周玉清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2,756.25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总股本2,756.2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股,转增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343.75万元。变更后的股本增至44,100.00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300万元,由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德和方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健益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树君、孟晓君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0,400万元。
2016年6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10万元,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0,910万元。
2016年8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90万元,由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健益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乔晓辉、马文炳、黄菲、赵云、裴宏、潘云、孟晓君、钟鹭、冯芹等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5,000万元。
2017年2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475万元,由周玉清、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鹭、赵喜根等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8,475万元。
2018年3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65万元。由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淳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60,140万元。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4号),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君实生物-B”,英文简称为“JUNSHIBIO-B”,股票代码为“01877”。本次在香港联交所发行15,891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6,031万元。
2019年1月4日,按照H股招股章程中规定的超额配售权已被悉数行使,公司按每股19.38港元配发及发行2,383.65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8,414.65万元。该股份于2019年1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本公司于2020年
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君实生物”,股票代码“688180”。本次共发行8,713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127.65万元。2020年10月22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9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249.60万元。
2021年4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1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420.75万元。
2021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1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6,549,3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本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成功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配发及发行共36,549,200股新H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1,075.67万元。
2022年6月24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187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52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1,260.19万元。
2022年10月25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归属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740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1,287.164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和第十二次会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6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287.164万元。
2023年1月11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归属条件的668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18,231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8,568.9871万元。
公司总部的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987号4层。法定代表人:熊俊。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研究、开发、生产以及商业化创新型药物。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1,000.00万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1,000.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00.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本期发生额占集团总资产≥1%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占集团总资产≥5%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总资产≥5% |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 单个外购在研项目发生额占集团研发费用≥5%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按投资性质区分,单项投资有关的现金占集团总资产≥1%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
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
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按两个层次进行风险特征归类,其中第一层次以客户信用评级确定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按信用评级(分为四个等级)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第二层次组合:在第一层次组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按信用评级确定的组合按应收账款逾期时间进行细分(分别为逾期1-30天、31-60天、61-90天、91-180天、181-360天、360天以上),并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00 | 2.375-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年 | 5.00 | 6.33-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19.0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00 | 19.00-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00 | 9.50-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 | 10-20年 | 法定有效期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用、折旧及摊销费用、其他日常营运费用等。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合作安排
本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安排合同可能包括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包括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提供研发服务及交付其他商品的协议安排。在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中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需判断并确定合同中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时,公司将考虑竞争对手对类似或相同产品的定价、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及知名度、产品的预期使用寿命及当前市场趋势。对于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分别判断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但仅限于不受限制的对价。在满足所有有关收入确认条件之前,收到的不可退还的合同款列报为合同负债。
③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本公司于合同开始日评估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否为一项可区别于合作安排中其他履约义务的单项履约义务。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i)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ii)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iii)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在当许可证转让给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
④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技术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⑤特许权使用费
对于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公司将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i)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ii)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
⑥可变对价
本公司与部分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和按照协议约定的里程碑取得收款权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⑦销售退回条款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31。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34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
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对于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0.00 |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 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0.00 |
其他说明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调整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建筑物、部分生产及研发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 2024年1月1日 | 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 | -4,933.10 |
其他说明无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1%、3%、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不同企业所得税率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1.00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8.84 |
本公司子公司拓普艾莱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适用联邦所得税税率为21%,州所得税税率为
8.84%。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331005578,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工程”)2024年12月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431005924,有效期三年。自2024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陕西君境迈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取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2361002706,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等文件规定,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子公司北京众合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无锡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润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润元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润民长健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承左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君康立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楹瓴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创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享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2,501,179,327.25 | 3,782,979,031.72 |
其他货币资金 | 2,958.41 | 4,684,286.20 |
数字货币-人民币 | 1,019,000.00 | - |
应收利息 | - | 530,058.85 |
合计 | 2,502,201,285.66 | 3,788,193,376.7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2,601,618.25 | 131,679,892.36 |
其他说明
(1)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冻结的资金合计为15,522,176.84元,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33.95%,主要原因是公司日常营运、研发投入以及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支出金额较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0,508,246.57 | - | / |
合计 | 430,508,246.57 | - | / |
其他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购买短期3个月以内银行理财产品。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23,023,237.59 | 497,718,961.24 |
1年以内小计 | 423,023,237.59 | 497,718,961.24 |
1至2年 | 90,875,000.00 | 4,224,048.33 |
2至3年 | - | 36,540.12 |
合计 | 513,898,237.59 | 501,979,549.6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
89,855,000.00 | 17.48 | 351,979.66 | 0.39 | 89,503,020.34 | 203,738,817.02 | 40.59 | 17,204,834.93 | 8.44 | 186,533,982.09 |
提坏账准备
其中:
客户一
89,855,000.00 | 17.48 | 351,979.66 | 0.39 | 89,503,020.34 | 203,738,817.02 | 40.59 | 17,204,834.93 | 8.44 | 186,533,982.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24,043,237.59 | 82.52 | 3,729,545.48 | 0.88 | 420,313,692.11 | 298,240,732.67 | 59.41 | 1,548,710.02 | 0.52 | 296,692,022.65 |
其中:
其中:
信用评级
424,043,237.59 | 82.52 | 3,729,545.48 | 0.88 | 420,313,692.11 | 298,240,732.67 | 59.41 | 1,548,710.02 | 0.52 | 296,692,022.65 |
合计
513,898,237.59 | 100.00 | 4,081,525.14 | 0.79 | 509,816,712.45 | 501,979,549.69 | 100.00 | 18,753,544.95 | 3.74 | 483,226,004.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89,855,000.00 | 351,979.66 | 0.39 | 谨慎考虑,信用风险增加 |
合计 | 89,855,000.00 | 351,979.66 | 0.3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客户一更改了其某笔应收账款的偿还时间表,公司认为该笔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增加适用于单项评估,依据附注五、11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评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评级 | 424,043,237.59 | 3,729,545.48 | 0.88 |
合计 | 424,043,237.59 | 3,729,545.48 | 0.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204,834.93 | - | 16,852,855.27 | 351,979.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48,710.02 | 2,180,835.46 | - | 3,729,545.48 |
合计 | 18,753,544.95 | 2,180,835.46 | 16,852,855.27 | 4,081,525.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客户一 | 16,852,855.27 | 客户按其应收账款的偿还时间表回款 | 电汇 | 客户更改了某笔营收账款的偿还时间表,信用风险增加 |
合计 | 16,852,855.27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08,605,224.07 | - | 108,605,224.07 | 21.13 | 351,979.66 |
客户二 | 22,361,991.67 | - | 22,361,991.67 | 4.35 | - |
客户三 | 19,220,452.00 | - | 19,220,452.00 | 3.74 | - |
客户四 | 16,533,320.00 | - | 16,533,320.00 | 3.22 | 3,306,664.00 |
客户五 | 14,241,901.55 | - | 14,241,901.55 | 2.77 | - |
合计 | 180,962,889.29 | - | 180,962,889.29 | 35.21 | 3,658,643.66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0,072,307.10 | 72.15 | 245,298,564.68 | 92.19 |
1至2年 | 48,038,640.96 | 23.09 | 4,785,018.48 | 1.80 |
2至3年 | 865,751.09 | 0.42 | 15,973,571.64 | 6.00 |
3年以上 | 9,030,803.90 | 4.34 | 27,180.80 | 0.01 |
小计 | 208,007,503.05 | 100.00 | 266,084,335.60 | 100.00 |
减: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 8,220,497.35 | - | 27,186,869.12 | - |
合计 | 199,787,005.70 | - | 238,897,466.48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未结算原因 |
供应商一 | 42,721,922.77 | 合同执行中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48,866,674.77 | 23.49 |
供应商二 | 8,281,412.40 | 3.98 |
供应商三 | 7,500,000.00 | 3.61 |
供应商四 | 6,322,526.19 | 3.04 |
供应商五 | 6,303,635.53 | 3.03 |
合计 | 77,274,248.89 | 37.15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6,441,479.37 | 374,008,655.77 |
合计 | 36,441,479.37 | 374,008,655.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下降90.2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股权转让款。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55,992.16 | 364,616,629.51 |
1年以内小计 | 955,992.16 | 364,616,629.51 |
1至2年 | 22,420,584.72 | 603,744.14 |
2至3年 | 326,945.14 | 12,461,654.12 |
3至4年 | 12,448,291.49 | 498,655.61 |
4至5年 | 400,887.14 | 262,699.17 |
5年以上 | 196,459.06 | 925,290.48 |
合计 | 36,749,159.71 | 379,368,673.03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35,607,681.73 | 35,380,206.62 |
备用金及其他 | 1,141,477.98 | 343,988,466.41 |
合计 | 36,749,159.71 | 379,368,673.03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360,017.26 | 5,360,017.26 |
本期计提 | -5,052,336.92 | -5,052,336.92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07,680.34 | 307,680.3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59,592.78 | 59,592.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60,017.26 | -5,111,929.70 | 248,087.56 |
合计 | 5,360,017.26 | -5,052,336.92 | 307,680.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32,826,000.00 | 89.32 | 押金保证金 | 1至2年、3至4年 | 59,592.78 |
单位二 | 700,765.01 | 1.91 | 押金保证金 | 1至2年、3至4年 | - |
单位三 | 574,223.10 | 1.56 | 往来款 | 1至2年 | 17,226.69 |
单位四 | 171,392.21 | 0.47 | 押金保证金 | 1至2年、4至5年 | - |
单位五 | 171,269.76 | 0.47 | 押金保证金 | 3至4年 | - |
合计 | 34,443,650.08 | 93.73 | / | / | 76,819.47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03,143,383.50 | 27,490,712.58 | 275,652,670.92 | 318,728,412.56 | 71,379,116.59 | 247,349,295.97 |
在产品 | 221,120,561.01 | 36,951,407.31 | 184,169,153.70 | 122,305,397.25 | - | 122,305,397.25 |
库存商品 | 102,337,376.55 | 32,384,419.58 | 69,952,956.97 | 103,811,088.26 | 29,604,941.51 | 74,206,146.75 |
委托加工物资 | 111,042,586.88 | 56,346,445.61 | 54,696,141.27 | 114,493,318.26 | 20,490,409.07 | 94,002,909.19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189,063.91 | - | 189,063.91 |
合计 | 737,643,907.94 | 153,172,985.08 | 584,470,922.86 | 659,527,280.24 | 121,474,467.17 | 538,052,813.0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转回或转销 | |||
原材料 | 71,379,116.59 | 18,892,134.13 | 62,780,538.14 | 27,490,712.58 |
在产品 | - | 37,874,369.66 | 922,962.35 | 36,951,407.31 |
库存商品 | 29,604,941.51 | 20,232,613.09 | 17,453,135.02 | 32,384,419.58 |
委托加工物资 | 20,490,409.07 | 35,856,036.54 | - | 56,346,445.61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合计 | 121,474,467.17 | 112,855,153.42 | 81,156,635.51 | 153,172,985.0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实现对外销售或被用于产品生产或经管理层批准进行报废。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发现迹象表明期末账面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综合考虑产品未来市场竞争、价格、进一步加工成本及销售费用,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准确反映截止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租赁押金保证金 | 2,187,306.15 | 8,184,311.36 |
合计 | 2,187,306.15 | 8,184,311.3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下降73.2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租赁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8,365,708.29 | 134,193,122.05 |
待摊费用 | 38,440.00 | 6,319,338.47 |
合计 | 18,404,148.29 | 140,512,460.52 |
其他说明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下降86.90%,主要原因是本期短期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7,933,296.04 | 25,000,000.00 | - | -2,779,756.80 | - | - | 70,153,539.24 |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6,722,343.16 | - | 19,818,797.13 | -421,636.54 | - | -6,481,909.49 | - |
上海君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 | - |
小计 | 74,655,639.20 | 35,000,000.00 | 19,818,797.13 | -13,201,393.34 | - | -6,481,909.49 | 70,153,539.24 |
二、联营企业 | |||||||
AnwitaBiosciences,Inc | 84,414,049.45 | - | - | -11,336,047.39 | 11,997,803.92 | - | 85,075,805.98 |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485,007.29 | - | 49,090,000.00 | 208,465.30 | - | - | 603,472.59 |
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3,026,624.99 | 30,000,000.00 | - | -8,869,165.89 | - | - | 44,157,459.10 |
海南君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4,394.25 | - | - | -3,427.64 | - | - | 990,966.61 |
成都轻胜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858,440.39 | - | - | 9,141,559.61 |
ExcellmabPteLtd. | - | 23,722,664.29 | - | -16,987,402.98 | - | - | 6,735,261.31 |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5,531.61 | - | 6,481,909.49 | 6,476,377.88 |
小计 | 167,920,075.98 | 53,722,664.29 | 49,090,000.00 | -37,851,550.60 | 11,997,803.92 | 6,481,909.49 | 153,180,903.08 |
合计 | 242,575,715.18 | 88,722,664.29 | 68,908,797.13 | -51,052,943.94 | 11,997,803.92 | - | 223,334,442.32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依据合资协议,本期公司对合营企业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君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联营企业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缴。公司以非货币方式出资认购联营企业ExcellmabPteLtd.新发行的股份以获得其股权,授予其在合作区域开发和商业化的独占许可及其他相关权利。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其他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下降,由合营企业转为联营企业。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
CoherusBioSciences,Inc. | 58,774,511.35 | - | 34,054,010.33 | 24,720,501.02 | - | 209,400,356.13 | 长期持有、不以交易为目的 |
上海安领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409,586.56 | 12,435,003.56 | - | 37,844,590.12 | 7,246,790.12 | - | 长期持有、不以交易为目的 |
合计 | 84,184,097.91 | 12,435,003.56 | 34,054,010.33 | 62,565,091.14 | 7,246,790.12 | 209,400,356.13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0,504,669.94 | 806,351,904.77 |
其中:医药基金 | 188,869,488.36 | 153,777,066.96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751,635,181.58 | 652,574,837.81 |
合计 | 940,504,669.94 | 806,351,904.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81,061,188.57 | 2,431,855,834.52 |
合计 | 2,281,061,188.57 | 2,431,855,834.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19,288,920.48 | 1,278,178,865.99 | 48,447,710.99 | 594,105,809.13 | 3,340,021,306.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90,539.47 | 151,756,262.80 | - | 24,101,313.27 | 193,448,115.54 |
(1)购置 | 74,967.30 | 1,461,889.44 | - | 4,869,377.32 | 6,406,234.06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515,572.17 | 150,294,373.36 | - | 19,231,935.95 | 187,041,881.48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390,358.12 | 66,652,786.95 | 434,079.49 | 7,313,202.87 | 131,790,427.43 |
(1)处置或报废 | - | 358,273.50 | 434,079.49 | 4,918,014.77 | 5,710,367.76 |
(2)转入在建工程 | 57,390,358.12 | 66,294,513.45 | - | 2,395,188.10 | 126,080,059.67 |
4.期末余额 | 1,379,489,101.83 | 1,363,282,341.84 | 48,013,631.50 | 610,893,919.53 | 3,401,678,994.7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3,564,865.17 | 375,330,793.09 | 34,021,873.68 | 325,247,940.13 | 908,165,472.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339,583.10 | 117,872,507.44 | 4,785,457.31 | 76,013,373.44 | 246,010,921.29 |
(1)计提 | 47,339,583.10 | 117,872,507.44 | 4,785,457.31 | 76,013,373.44 | 246,010,921.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32,933.25 | 21,317,049.06 | 412,375.52 | 6,296,229.40 | 33,558,587.23 |
(1)处置或报废 | - | 340,359.82 | 412,375.52 | 4,592,214.63 | 5,344,949.97 |
(2)转入在建工程 | 5,532,933.25 | 20,976,689.24 | - | 1,704,014.77 | 28,213,637.26 |
4.期末余额 | 215,371,515.02 | 471,886,251.47 | 38,394,955.47 | 394,965,084.17 | 1,120,617,806.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64,117,586.81 | 891,396,090.37 | 9,618,676.03 | 215,928,835.36 | 2,281,061,188.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45,724,055.31 | 902,848,072.90 | 14,425,837.31 | 268,857,869.00 | 2,431,855,834.5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临港蓝湾职工宿舍 | 80,635,409.70 | 暂时无法办理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公司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情况见七、31。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58,563,731.17 | 1,325,356,972.04 |
合计 | 1,858,563,731.17 | 1,325,356,972.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40.23%,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增加较多所致。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苏州君奥肿瘤医院项目 | 836,329,178.99 | - | 836,329,178.99 | 476,609,638.31 | - | 476,609,638.31 |
上海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 454,615,305.39 | - | 454,615,305.39 | 363,091,680.22 | - | 363,091,680.22 |
苏州总部大厦项目 | 284,675,593.33 | - | 284,675,593.33 | 274,053,643.95 | - | 274,053,643.95 |
创新性治疗用单克隆抗体产业化项目 | 18,643,866.08 | - | 18,643,866.08 | 20,850,860.77 | - | 20,850,860.77 |
小核酸创新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87,007,869.58 | - | 87,007,869.58 | 6,814,734.91 | - | 6,814,734.91 |
其他工程 | 177,291,917.80 | - | 177,291,917.80 | 183,936,413.88 | - | 183,936,413.88 |
合计 | 1,858,563,731.17 | - | 1,858,563,731.17 | 1,325,356,972.04 | - | 1,325,356,972.0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苏州君奥肿瘤医院项目 | 245,000.00 | 47,660.96 | 35,971.95 | - | - | 83,632.92 | 35.36 | 35.40 | 2,171.32 | 1,566.89 | 3.57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合计 | 245,000.00 | 47,660.96 | 35,971.95 | - | - | 83,632.92 | / | / | 2,171.32 | 1,566.89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公司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权受限的在建工程情况见七、31。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312,417.91 | 144,312,417.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90,011.08 | 49,490,011.08 |
(1)租入 | 49,490,011.08 | 49,490,011.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166,529.79 | 83,166,529.79 |
(1)租赁结束 | 83,166,529.79 | 83,166,529.79 |
4.期末余额 | 110,635,899.20 | 110,635,899.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2,944,799.33 | 92,944,799.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001,550.47 | 39,001,550.47 |
(1)计提 | 39,001,550.47 | 39,001,550.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909,253.13 | 76,909,253.13 |
(1)处置 | 76,909,253.13 | 76,909,253.13 |
4.期末余额 | 55,037,096.67 | 55,037,096.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598,802.53 | 55,598,802.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367,618.58 | 51,367,618.58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技术许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2,446,482.61 | 877,116.80 | 57,733,277.92 | 89,835,915.74 | 19,811,320.54 | 620,704,113.61 |
2.本期 | - | - | - | 6,789,628.41 | - | 6,789,628.41 |
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 - | - | 9,456.19 | - | 9,456.19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6,780,172.22 | - | 6,780,172.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779,097.00 | - | - | - | 779,097.00 |
(1)处置 | - | 779,097.00 | - | - | - | 779,097.00 |
4.期末余额 | 452,446,482.61 | 98,019.80 | 57,733,277.92 | 96,625,544.15 | 19,811,320.54 | 626,714,645.0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898,716.34 | 187,458.08 | 5,757,140.12 | 27,896,205.99 | - | 73,739,520.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46,624.91 | 37,481.75 | 3,140,258.16 | 16,915,493.20 | - | 31,739,858.02 |
(1)计提 | 11,646,624.91 | 37,481.75 | 3,140,258.16 | 16,915,493.20 | - | 31,739,858.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70,098.80 | - | - | - | 170,098.80 |
(1)处置 | - | 170,098.80 | - | - | - | 170,098.80 |
4.期末余额 | 51,545,341.25 | 54,841.03 | 8,897,398.28 | 44,811,699.19 | - | 105,309,279.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0,901,141.36 | 43,178.77 | 48,835,879.64 | 51,813,844.96 | 19,811,320.54 | 521,405,365.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2,547,766.27 | 689,658.72 | 51,976,137.80 | 61,939,709.75 | 19,811,320.54 | 546,964,593.0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公司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情况见七、31。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2,598,552.14 | 5,025,797.18 | 11,504,314.20 | 6,120,035.12 |
合计 | 12,598,552.14 | 5,025,797.18 | 11,504,314.20 | 6,120,035.12 |
其他说明: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下降51.42%,主要系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1,109,289.93 | 3,166,393.49 | 21,248,881.33 | 3,187,332.2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514,048.33 | 5,359,859.58 | 40,451,809.00 | 6,067,771.35 |
可抵扣亏损 | 541,495,893.07 | 81,313,694.59 | 691,283,103.48 | 103,883,016.96 |
递延收益 | 38,863,294.05 | 5,829,494.11 | 40,983,556.81 | 6,147,533.52 |
信用减值准备 | - | - | 404,125.60 | 60,618.84 |
租赁税会差异 | 41,287,439.86 | 7,000,394.75 | 35,025,686.99 | 6,403,501.50 |
合计 | 674,269,965.24 | 102,669,836.52 | 829,397,163.21 | 125,749,774.3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 | 55,442,689.95 | 8,316,403.49 | 102,839,225.90 | 15,425,883.89 |
允价值变动 | ||||
租赁税会差异 | 55,598,802.53 | 7,308,157.68 | 37,250,496.10 | 6,927,774.31 |
合计 | 111.041.492.48 | 15,624,561.17 | 140,089,722.00 | 22,353,658.2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24,561.17 | 87,045,275.35 | 22,353,658.20 | 103,396,116.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24,561.17 | - | 22,353,658.20 |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4,673,397.98 | 234,745,884.57 |
可抵扣亏损 | 12,355,757,345.20 | 10,109,482,325.15 |
股权激励计划可税前抵扣金额 | 6,514,200.00 | 384,414,252.36 |
递延收益 | 49,449,815.53 | 48,880,012.23 |
境外所得代扣代缴所得税 | 169,492,165.53 | 163,704,620.01 |
合计 | 12,725,886,924.24 | 10,941,227,094.3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 | 9,065,918.79 | |
2025年 | 63,057,871.70 | 29,074,310.27 | |
2026年 | 362,487,122.15 | 282,467,547.11 | |
2027年 | 1,319,321,305.85 | 1,275,527,112.15 | |
2028年 | 1,132,842,653.99 | 1,164,352,879.68 | |
2029年及以后 | 8,718,014,114.86 | 7,236,045,289.56 | |
合计 | 11,595,723,068.55 | 9,996,533,057.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境外子公司未弥补亏损,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准备 | 值准备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181,599,215.50 | - | 181,599,215.50 | 87,174,528.03 | - | 87,174,528.03 |
待抵扣进项税 | 258,640,485.86 | - | 258,640,485.86 | 57,948,069.31 | - | 57,948,069.31 |
长期保证金押金及其他 | 21,705,000.28 | - | 21,705,000.28 | 22,017,780.89 | - | 22,017,780.89 |
合计 | 461,944,701.64 | - | 461,944,701.64 | 167,140,378.23 | - | 167,140,378.23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预付的设备工程款和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522,176.84 | 15,522,176.84 | 冻结 | 保证金、仲裁、诉讼及银行账户久悬等 | 9,521,282.04 | 9,521,282.04 | 冻结 | 担保、诉讼及银行账户久悬 |
固定资产 | 768,681,572.24 | 571,613,001.67 | 抵押 | 银行借款 | 785,445,519.53 | 621,419,632.28 | 抵押 | 担保 |
无形资产 | 169,290,800.00 | 135,199,636.59 | 抵押 | 银行借款 | 169,290,800.00 | 140,682,635.57 | 抵押 | 担保 |
在建工程 | 25,886,593.81 | 25,886,593.81 | 抵押 | 银行借款 | - | - | / | / |
合计 | 979,381,142.89 | 748,221,408.91 | / | / | 964,257,601.57 | 771,623,549.89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656,108,312.38 | 459,231,121.23 |
保证借款 | 23,259,352.98 | - |
应计利息 | 398,593.84 | 60,874.89 |
小计 | 679,766,259.20 | 459,291,996.1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60,104.80 | 6,856,844.40 |
合计 | 678,106,154.40 | 452,435,151.7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9.88%,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 | 4,672,296.11 |
合计 | - | 4,672,296.1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0.00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技术服务费 | 604,911,529.12 | 761,113,010.70 |
设备工程款 | 511,869,170.11 | 499,512,689.71 |
材料款 | 111,466,132.74 | 109,819,353.40 |
其他 | 4,436,994.22 | 10,699,813.24 |
合计 | 1,232,683,826.19 | 1,381,144,867.0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六 | 18,593,717.00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供应商七 | 12,800,000.00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计 | 31,393,717.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许可费用 | 2,490,089.59 | 141,509,433.96 |
预收货款 | 2,845,454.25 | 1,958,822.62 |
预收技术服务费 | 2,830,188.69 | 2,830,188.69 |
合计 | 8,165,732.53 | 146,298,445.2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94.42%,主要系预收许可费于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8,056,382.49 | 1,151,403,838.10 | 1,132,676,098.77 | 246,784,121.8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145,245.76 | 94,460,723.35 | 94,708,848.44 | 5,897,120.67 |
合计 | 234,201,628.25 | 1,245,864,561.45 | 1,227,384,947.21 | 252,681,242.49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3,041,303.73 | 1,011,179,646.24 | 1,003,803,309.18 | 220,417,640.79 |
二、职工福利费 | 80,300.00 | 17,236,795.55 | 17,317,095.55 | - |
三、社会保险费 | 3,488,930.32 | 49,962,929.03 | 50,211,169.46 | 3,240,689.8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135,054.90 | 46,463,096.77 | 46,558,371.12 | 3,039,780.55 |
工伤保险费 | 114,098.13 | 1,795,892.25 | 1,795,568.46 | 114,421.92 |
生育保险费 | 239,777.29 | 1,703,940.01 | 1,857,229.88 | 86,487.42 |
四、住房公积金 | 3,347,383.03 | 55,347,092.60 | 55,392,520.74 | 3,301,954.8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098,465.41 | 17,677,374.68 | 5,952,003.84 | 19,823,836.25 |
合计 | 228,056,382.49 | 1,151,403,838.10 | 1,132,676,098.77 | 246,784,121.8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935,544.99 | 91,242,803.81 | 91,475,700.90 | 5,702,647.90 |
2、失业保险费 | 209,700.77 | 3,217,919.54 | 3,233,147.54 | 194,472.77 |
合计 | 6,145,245.76 | 94,460,723.35 | 94,708,848.44 | 5,897,120.6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个人所得税 | 12,987,299.56 | 13,186,661.82 |
企业所得税 | 12,405,960.06 | 17,980,994.29 |
增值税 | 9,576,092.14 | 13,421,144.07 |
房产税 | 2,792,691.44 | 4,408,036.59 |
印花税 | 521,640.09 | 502,286.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7,543.80 | 431,407.45 |
教育费附加 | 366,942.47 | 425,097.45 |
土地使用税 | 78,872.34 | 91,781.26 |
其他 | 478,234.71 | 294,147.70 |
合计 | 39,575,276.61 | 50,741,556.79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5,768,048.63 | 37,330,788.82 |
合计 | 35,768,048.63 | 37,330,788.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日常运营费用 | 24,887,468.62 | 18,110,463.5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781,263.47 | 12,686,246.62 |
其他 | 6,099,316.54 | 6,534,078.68 |
合计 | 35,768,048.63 | 37,330,788.8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43、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6,495,239.03 | 86,955,654.1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293,856.41 | 35,931,011.50 |
合计 | 246,789,095.44 | 122,886,665.63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100.83%,主要系期末应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增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54,453.34 | 8,686,175.91 |
合计 | 154,453.34 | 8,686,175.9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98.22%,主要系本期技术许可确认收入,待转销项税额随之减少所致。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101,366,033.00 | 413,911,431.53 |
抵押借款 | 989,155,741.76 | 867,460,563.38 |
信用借款 | 103,443,963.13 | -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2,209,778.48 | 1,377,718.74 |
小计 | 2,196,175,516.37 | 1,282,749,713.6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6,495,239.03 | 86,955,654.13 |
合计 | 1,979,680,277.34 | 1,195,794,059.5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根据子公司君实工程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君实工程以自有的房产抵押,获得银行5亿元固定资产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8年7月28日。
②根据子公司苏州君盟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苏州君盟以自有设备抵押,获得银行4.80亿元借款授信,期限为2022年5月13日至2030年5月12日。
③根据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公司以自有土地抵押,获得银行4.50亿元借款授信,期限为2022年5月20日起至2030年5月20日。
④根据子公司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奥”)与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以及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苏州君奥获得银团贷款授信16.00亿元,期限为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起至2037年8月3日。
⑤根据子公司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实工程”)与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以及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苏州君实工程获得银团贷款授信7.40亿元,期限为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起至2029年9月1日。
⑥根据子公司君实工程与上海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君实工程获得银行3亿元普通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19日。
⑦根据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共获得银行1.00亿元借款,分别于2026年1月及2026年3月到期。
⑧在2024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利率在2.55%~3.40%间。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65.55%,主要原因是随着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公司项目贷款提款金额增加;同时,公司从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增加。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8,698,016.68 | 55,212,026.7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091,084.77 | 1,829,515.38 |
小计 | 56,606,931.91 | 53,382,511.3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293,856.41 | 35,931,011.50 |
合计 | 26,313,075.50 | 17,451,499.85 |
其他说明:
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50.78%,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租赁到期续租。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9,566,615.01 | 19,642,375.04 | 亏损合同 |
应付退货款 | - | 7,462,236.54 | 预计销售退回 |
合计 | 9,566,615.01 | 27,104,611.5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64.70%,主要原因是期末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款减少。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3,463,569.04 | 17,600,000.00 | 19,150,459.46 | 181,913,109.58 | 项目补助 |
合计 | 183,463,569.04 | 17,600,000.00 | 19,150,459.46 | 181,913,109.5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其他合伙人出资款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子公司其他合伙人出资款财务回报 | 8,433,738.89 | 2,791,238.89 |
预收合作研发项目进度款 | - | 7,253,844.92 |
合计 | 158,433,738.89 | 160,045,083.81 |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85,689,871.00 | - | - | - | - | - | 985,689,871.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308,448,964.44 | - | - | 15,308,448,964.44 |
其他资本公积 | 86,110,373.76 | 11,997,803.92 | - | 98,108,177.68 |
合计 | 15,394,559,338.20 | 11,997,803.92 | - | 15,406,557,142.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长主要系确认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所致。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26,891,299.08 | 4,001,174.00 | - | 30,892,473.08 |
合计 | 26,891,299.08 | 4,001,174.00 | - | 30,892,473.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9月,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15,8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28%,加上手续费公司共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2,473.08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0,534,559.24 | -21,619,006.77 | -21,619,006.77 | - | -202,153,566.01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0,534,559.24 | -21,619,006.77 | -21,619,006.77 | - | -202,153,566.01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467,600.64 | 3,748,961.03 | 3,748,961.03 | - | 42,216,561.67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8,467,600.64 | 3,748,961.03 | 3,748,961.03 | - | 42,216,561.67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2,066,958.60 | -17,870,045.74 | -17,870,045.74 | - | -159,937,004.3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60,066,765.05 | -6,776,634,904.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060,066,765.05 | -6,776,634,904.8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80,926,434.36 | -2,283,431,860.2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340,993,199.41 | -9,060,066,765.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75,583,640.62 | 354,123,037.45 | 1,474,150,813.81 | 520,000,971.32 |
其他业务 | 72,733,675.10 | 56,559,301.02 | 28,399,101.94 | 20,975,419.40 |
合计 | 1,948,317,315.72 | 410,682,338.47 | 1,502,549,915.75 | 540,976,390.72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94,831.73 | 150,254.99 |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81.44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61.23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9 | 0.04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81.44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61.23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81.44 | 61.23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94,650.29 | 150,193.76 | —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药品销售 | 1,640,138,071.85 | 354,123,037.45 |
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 | 235,445,568.77 | - |
技术服务及其他 | 72,733,675.10 | 56,559,301.02 |
合计 | 1,948,317,315.72 | 410,682,338.47 |
按经营地分类 | ||
境内 | 1,853,570,980.96 | 389,301,163.06 |
境外 | 94,746,334.76 | 21,381,175.41 |
合计 | 1,948,317,315.72 | 410,682,338.4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时点确认 | 1,877,398,088.11 | 356,391,041.43 |
按时段确认 | 70,919,227.61 | 54,291,297.04 |
合计 | 1,948,317,315.72 | 410,682,338.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药品销售药品销售收入于药品交付客户指定的地点,客户签收时确认。
②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公司与合作方签订若干独家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可收取首付款、里程碑及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公司于许可授予客户时,考虑客户是否已经获得知识产权使用控制权,客户是否可以从许可中取得主要风险和报酬,以及公司的收款权利,并据此确认技术许可收入的履约义务完成。
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协议存在按照协议约定的里程碑取得收款权利的安排及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形成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对于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公司将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i)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ii)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
③技术服务
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165,732.53元。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12,858,369.08 | 12,459,586.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53,046.90 | 2,262,654.10 |
教育费附加 | 3,029,237.78 | 2,214,452.56 |
印花税 | 2,058,554.81 | 2,359,844.10 |
土地使用税 | 852,846.84 | 354,280.76 |
其他 | 441,244.42 | 53,502.95 |
合计 | 22,293,299.83 | 19,704,320.97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2,156,015.70 | 435,936,776.08 |
市场推广费用 | 460,000,318.66 | 380,190,746.65 |
其他运营费用 | 32,397,593.00 | 28,228,404.27 |
合计 | 984,553,927.36 | 844,355,927.00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0,907,689.94 | 242,327,775.44 |
折旧及摊销 | 138,278,569.83 | 119,002,751.28 |
日常运营费用 | 110,855,873.84 | 99,657,566.16 |
股份支付 | - | 7,929,865.20 |
其他 | 63,161,838.52 | 67,521,608.46 |
合计 | 523,203,972.13 | 536,439,566.54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 | 765,686,040.44 | 1,263,048,922.28 |
职工薪酬 | 369,776,387.09 | 468,512,191.67 |
折旧及摊销 | 85,852,452.39 | 124,244,982.04 |
日常运营费用 | 53,955,225.74 | 71,360,108.49 |
股份支付 | - | 10,303,340.36 |
合计 | 1,275,270,105.66 | 1,937,469,544.84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4.18%,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拓益
?
、君适达
?
等药物的多项注册临床试验逐步完成,公司亦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并积极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职工薪酬均相应减少。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1,351,964.00 | 29,005,774.77 |
减:利息收入 | 43,630,497.26 | 99,426,230.82 |
利息净支出 | 7,721,466.74 | -70,420,456.05 |
汇兑净损失 | -8,265,680.02 | 2,661,120.41 |
银行手续费 | 399,805.89 | 673,094.97 |
合计 | -144,407.39 | -67,086,240.67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9.78%,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同时利息收入减少。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3,279,837.38 | 32,835,981.21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2,197,462.24 | 2,125,174.41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 | 12,136,138.17 |
增值税减免 | 81,305.14 | 23,857.76 |
其他项目 | 67,706.08 | 323,383.27 |
合计 | 55,626,310.84 | 47,444,534.82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026,266.22 | -60,484,681.2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476,204.66 | 130,240,516.2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58,350.31 | 4,234,520.55 |
其他 | -62,189.34 | - |
合计 | -23,553,900.59 | 73,990,355.55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31.83%,主要系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较多所致。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8,246.57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8,187,002.31 | -149,177,392.25 |
合计 | -47,678,755.74 | -149,177,392.25 |
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8.04%,主要原因是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672,019.81 | -18,343,408.3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052,336.92 | -5,139,780.89 |
合计 | 19,724,356.73 | -23,483,189.23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内收到客户回款,按照相应坏账政策确认的坏账损失减少。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2,855,153.42 | -93,416,627.23 |
二、应收退货成本减值损失 | 5,710,004.93 | -5,710,004.93 |
三、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 18,966,371.77 | -27,186,869.12 |
合计 | -88,178,776.72 | -126,313,501.28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0.19%,主要系本期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2,836,768.00 | 28,822,168.37 |
其中:固定资产 | 129,421.32 | -1,775,631.63 |
无形资产 | 12,707,346.68 | 30,597,800.00 |
处置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58,919.20 | 584,263.91 |
合计 | 12,777,848.80 | 29,406,432.28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6.55%,主要系本期公司非货币方式对外出资减少所致。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 | 3,500,000.00 | - |
其他 | 2,251,713.09 | 413,286.20 | 2,251,713.09 |
合计 | 2,251,713.09 | 3,913,286.20 | 2,251,713.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2.46%,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减少。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938,428.84 | 520,267.00 | 938,428.84 |
对外捐赠 | 19,702,246.32 | 35,846,463.52 | 19,702,246.32 |
其他 | 343,382.30 | 1,798,802.51 | 343,382.30 |
合计 | 20,984,057.46 | 38,165,533.03 | 20,984,057.46 |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5.0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对外捐赠减少。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200,836.05 | -81,036,273.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350,840.82 | 125,030,970.96 |
合计 | 22,551,676.87 | 43,994,697.2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57,557,181.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3,633,577.2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2,802,483.1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642,929.0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066,394.9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544,693.3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47,832,019.7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55,007,047.71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的变化 | - |
其他 | 6,908,747.81 |
所得税费用 | 22,551,676.8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下降48.74%,主要原因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下降较多所致。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8,807,551.53 | 121,396,050.25 |
其他 | 11,003,990.32 | 1,273,784.74 |
合计 | 69,811,541.85 | 122,669,834.9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 | 87,186,542.29 | 117,611,548.48 |
销售费用 | 160,808,105.44 | 120,613,840.19 |
研发费用 | 31,031,618.51 | 37,749,532.32 |
捐赠 | 19,702,246.32 | 35,846,463.52 |
押金保证金 | - | 12,528,015.54 |
其他 | 13,194,960.69 | 6,100,798.94 |
合计 | 311,923,473.25 | 330,450,198.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银行理财 | 1,49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收回股权转让款 | 411,811,816.60 | - |
合计 | 1,901,811,816.60 | 1,20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 | 1,92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690,987,533.01 | 832,574,528.57 |
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 | 239,000,000.00 | 199,007,993.15 |
合计 | 2,849,987,533.01 | 2,231,582,521.72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4,160,556.11 | 101,615,554.66 |
信用证保证金收回 | - | 1,573,573.67 |
合计 | 44,160,556.11 | 103,189,128.3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62,189.34 | - |
合计 | 62,189.34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其他合伙人出资款 | - | 150,000,000.00 |
票据融资收回的保证金 | - | 56,082,525.12 |
长期租赁押金 | 6,350,285.82 | 1,806,538.66 |
合计 | 6,350,285.82 | 207,889,063.7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租赁付款 | 39,604,563.27 | 52,862,728.20 |
回购股票支付的现金 | 4,001,174.00 | 26,891,299.08 |
票据融资保证金 | - | 26,570,000.00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 | 2,753,440.16 |
长期租赁押金 | 40,500.00 | 531,563.55 |
购买少数股权而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对价 | - | - |
合计 | 43,646,237.27 | 109,609,030.9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本金 | 452,374,276.83 | 1,299,367,665.36 | 5,196,739.60 | 1,079,231,121.23 | - | 677,707,560.56 |
短期借款-利息 | 60,874.89 | - | 14,370,369.47 | 14,032,650.52 | - | 398,593.8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886,665.63 | - | 246,789,095.44 | - | 122,886,665.63 | 246,789,095.44 |
长期借款-本金 | 1,195,794,059.52 | 1,007,380,917.32 | 85,577,935.39 | 94,787,174.34 | 214,285,460.55 | 1,979,680,277.34 |
长期借款-利息 | - | - | 61,967,254.89 | 59,757,476.41 | 2,209,778.48 | - |
租赁负债 | 17,451,499.85 | - | 76,992,299.18 | 39,604,563.27 | 28,526,160.26 | 26,313,075.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2,791,238.89 | - | 5,642,500.00 | - | - | 158,433,738.89 |
合计 | 1,941,358,615.61 | 2,306,748,582.68 | 496,536,193.97 | 1,287,412,985.77 | 367,908,064.92 | 3,089,322,341.57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80,108,858.26 | -2,535,689,297.8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8,178,776.72 | 126,313,501.28 |
信用减值损失 | -19,724,356.73 | 23,483,189.2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4,829,609.17 | 248,629,278.0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9,001,550.47 | 43,079,424.34 |
无形资产摊销 | 31,734,565.71 | 23,695,564.9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504,314.20 | 17,116,437.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777,848.80 | -29,406,432.2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38,428.84 | 520,267.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678,755.74 | 149,177,392.2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033,960.32 | -57,756,280.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53,900.59 | -73,990,355.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50,840.82 | 125,030,970.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9,273,263.21 | -32,448,335.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205,110.00 | -314,417,914.3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5,293,504.21 | 262,671,653.75 |
其他 | -10,673,190.91 | 19,008,83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3,841,209.54 | -2,004,982,096.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86,679,108.82 | 3,778,142,035.8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778,142,035.88 | 5,996,935,997.8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91,462,927.06 | -2,218,793,961.9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86,679,108.82 | 3,778,142,035.88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85,657,150.41 | 3,778,130,045.7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21,958.41 | 11,990.09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86,679,108.82 | 3,778,142,035.88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保证金、仲裁、诉讼、久悬等冻结 | 15,522,176.84 | 9,521,282.04 | 冻结 |
应收利息 | - | 530,058.85 | 计提未到期利息 |
合计 | 15,522,176.84 | 10,051,340.8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85,530,696.58 | 7.18840 | 614,828,859.29 |
欧元 | - | - | - |
港币 | 314,612.10 | 0.92604 | 291,343.39 |
新加坡元 | 250,843.05 | 5.32140 | 1,334,836.21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8,686,596.21 | 7.18840 | 134,326,728.20 |
欧元 | - | - | - |
港币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其中:港币 | 67,411.18 | 0.92604 | 62,425.45 |
新加坡元 | 7,000.00 | 5.32140 | 37,249.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中:美元 | 342,047.84 | 7.18840 | 2,458,776.69 |
应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1,830,213.90 | 7.18840 | 13,156,309.59 |
欧元 | 4,201.00 | 7.52570 | 31,615.45 |
英镑 | 9,542.00 | 9.07650 | 86,607.96 |
新加坡元 | 5,439.50 | 5.32140 | 28,945.76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34,445.16 | 7.18840 | 247,605.58 |
港币 | 25,249.91 | 0.92604 | 23,382.43 |
新加坡元 | 23,279.75 | 5.32140 | 123,880.8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其中:美元 | 1,056,286.91 | 7.18840 | 7,593,012.84 |
租赁负债 | - | - | - |
其中:美元 | 727,245.69 | 7.18840 | 5,227,732.92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①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独资设立“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opAllianceBiosciencesInc.),公司注册资本为9,500万美元,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②公司在中国香港独资设立“香港君实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unshiHongKongLimited),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币,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③公司在新加坡成立TABiosciencesPte.Ltd.,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新加坡元,记账本位币为“新加坡元”。
④公司在美国成立RadAllianceTherapeutics,Inc.,公司注册资本为0.2万美元,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⑤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TopAllianceBiosciencesHongKongLimited,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港币,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⑥公司在爱尔兰设立TopAllianceBiosciencesEuropeLimited,公司注册资本0.0001万美元,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12,802,607.3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2,407,170.6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 | 765,686,040.44 | 1,263,048,922.28 |
职工薪酬 | 369,776,387.09 | 468,512,191.67 |
折旧及摊销 | 85,852,452.39 | 124,244,982.04 |
日常运营费用 | 53,955,225.74 | 71,360,108.49 |
股份支付 | - | 10,303,340.36 |
合计 | 1,275,270,105.66 | 1,937,469,544.8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75,270,105.66 | 1,937,469,544.8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4.18%,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拓益?、君适达?等药物的多项注册临床试验逐步完成,公司亦将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研发项目,并积极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职工薪酬均相应减少。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苏州创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创美 | 新设 |
2 | TopAllianceBiosciencesHongKongLimited | 香港拓普艾莱 | 新设 |
3 | TopAllianceBiosciencesEuropeLimited | 爱尔兰拓普艾莱 | 新设 |
4 | 上海承左医药有限公司 | 承左医药 | 新设 |
5 | 上海楹瓴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楹瓴生物 | 新设 |
6 | RadAllianceTherapeutics,Inc. | 美国RadAlliance | 新设 |
2、注销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泰州 | 江苏泰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注销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美国加州 | 美国加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TABiosciences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100.00 | 设立 |
RadAllianceTherapeutics,Inc. | 美国特拉华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87.91 | 设立 |
TopAllianceBiosciencesHongKong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100.00 | 设立 |
TopAllianceBiosciencesEurope | 爱尔兰 | 爱尔兰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 | - | 100.00 | 设立 |
Limited | 关技术开发 | |||||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众合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 | 100.00 | 设立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精准医学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医疗项目投资 | - | 100.00 | 设立 |
苏州君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医院管理 | - | 100.00 | 设立 |
苏州君奥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医院运营管理 | - | 100.00 | 设立 |
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100.00 | 设立 |
香港君实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医疗产业投资管理 | 100.00 | - | 设立 |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71.85 | - | 设立 |
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71.85 | 设立 |
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71.85 | 设立 |
上海瑞佳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 36.64 | 设立 |
苏州创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50.30 | 设立 |
无锡君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71.85 | 设立 |
上海君益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71.85 | 设立 |
上海君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71.85 | 设立 |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陕西君境迈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西安 | 陕西西安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锡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无锡润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开发 | 50.00 | - | 设立 |
上海润民长健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开发 | - | 50.00 | 设立 |
无锡润元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创业投资管理 | 49.83 | 0.17 | 设立 |
上海君康立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上海楹瓴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上海承左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8.15% | -84,102,778.79 | - | 94,884,792.1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君拓生物 | 29,303.25 | 26,590.91 | 55,894.16 | 18,493.49 | 3,989.48 | 22,482.97 | 68,738.92 | 24,247.21 | 92,986.13 | 24,035.44 | 5,900.05 | 29,935.49 |
子公司名
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君拓生物 | 5,407.12 | -29,789.46 | -29,789.46 | -20,288.13 | 12,525.53 | -59,832.38 | -55,683.98 | -60,154.95 |
其他说明:
相关财务数据均为君拓生物合并数据。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0,153,539.24 | 74,655,639.2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201,393.34 | -5,031,281.23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201,393.34 | -5,031,281.23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53,180,903.08 | 167,920,075.9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1,824,872.88 | -55,453,400.02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824,872.88 | -55,453,400.02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20,173,569.04 | 10,950,000.00 | 9,600,459.46 | 500,000.00 | 121,023,109.58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63,290,000.00 | 6,650,000.00 | 9,050,000.00 | - | 60,8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83,463,569.04 | 17,600,000.00 | 18,650,459.46 | 500,000.00 | 181,913,109.58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9,600,459.46 | 2,801,544.19 |
与收益相关 | 50,257,551.53 | 43,559,055.55 |
合计 | 59,858,010.99 | 46,360,599.74 |
其他说明:
本期子公司政府补助项目未如期进行,退回政府补助50.00万元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678,106,154.40 | - | - | - |
应付账款 | 1,232,683,826.19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35,768,048.63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6,789,095.44 | - | - | - |
长期借款 | - | 623,668,297.49 | 312,375,193.46 | 1,043,636,786.39 |
租赁负债 | - | 18,233,350.20 | 6,036,619.67 | 2,043,105.63 |
合计 | 2,193,347,124.66 | 641,901,647.69 | 318,411,813.13 | 1,045,679,892.02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452,435,151.72 | - | - | - |
应付票据 | 4,672,296.11 | - | - | - |
应付账款 | 1,381,144,867.05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37,330,788.82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886,665.63 | - | - | - |
长期借款 | - | 120,135,169.41 | 219,540,711.62 | 856,118,178.49 |
租赁负债 | - | 12,636,760.03 | 4,814,739.82 | - |
合计 | 1,998,469,769.33 | 132,771,929.44 | 224,355,451.44 | 856,118,178.49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借款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其他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港币、美元或新加坡币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美元 | 港币 | 欧元 | 英镑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83,242,092.73 | 598,377,459.37 | 11.24 | 10.41 | - | - | - | - |
应收账款 | 18,686,596.21 | 134,326,728.20 | -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654,082.91 | 4,701,809.59 | - | - | 4,201.00 | 31,615.45 | 9,542.00 | 86,607.96 |
合计 | 101,274,606.03 | 728,002,377.98 | 11.24 | 10.41 | -4,201.00 | -31,615.45 | -9,542.00 | -86,607.96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港币 | 欧元 | 瑞典克朗 | 英镑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69,313,310.43 | 490,925,383.78 | 11.24 | 10.19 | -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28,765,699.10 | 203,738,817.02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06.45 | 753.95 | - | - | -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3,098,648.81 | 21,946,799.95 | 284,235.00 | 257,579.44 | 49,996.45 | 392,932.10 | 23,327.91 | 16,586.14 | 43,386.99 | 392,266.12 |
其他应付款 | 29,019.93 | 205,539.45 | 865,000.00 | 783,880.30 | - | - | - | - | - | - |
合计 | 94,951,447.24 | 672,512,615.35 | -1,149,223.76 | -1,041,449.55 | -49,996.45 | -392,932.10 | -23,327.91 | -16,586.14 | -43,386.99 | -392,266.12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728.16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20.92万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30,508,246.57 | - | 430,508,246.57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720,501.02 | - | 37,844,590.12 | 62,565,091.14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05,000,000.00 | 735,504,669.94 | 940,504,669.94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4,720,501.02 | 635,508,246.57 | 773,349,260.06 | 1,433,578,007.65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内容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说明 |
上市股权投资 | 24,720,501.02 | 上市公司,存在活跃市场报价 |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内容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205,000,000.00 | 最近交易价格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508,246.57 | 收益率法 | -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内容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5,379,504.12 | 近期交易倒推法 | 流动性折扣25% |
20,898,576.86 | 近期交易倒推法 | 流动性折扣20% | |
2,874,155.78 | 近期交易倒推法 | 流动性折扣24% | |
111,756,919.63 | 市场法(市场乘数法) | ①流动性折扣15%②价值乘数6.67③考虑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对市场状况的了解 | |
65,998,694.72 | 市场法(市场乘数法) | ①流动性折扣11%②价值乘数5.80③考虑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对市场状况的了解 | |
162,383,004.23 | 市场法(市场乘数法) | ①流动性折扣27%②价值乘数3.60③考虑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对市场状况的了解 | |
41,595,719.90 | 市场法(市场乘数法) | ①流动性折扣16%②价值乘数2.73③考虑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对市场状况的了解 | |
26,364,062.51 | 近期交易倒推法 | 流动性折扣14% |
109,384,543.83 | 近期交易倒推法 | 流动性折扣15% | |
37,844,590.12 | 近期交易倒推法 | 流动性折扣27% | |
- | 未来现金流折现 | - | |
医药基金 | 188,869,488.36 | 公允价值根据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确定 | 合伙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越高,合伙投资的公允价值越高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持有的部分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于2023年12月31日以近期交易价格进行计量,而本期分别以近期交易价格反推法、市场乘数法及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计量,存在不可观察输入值,故由第二层次转换至第三层次。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等。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无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合营企业 |
上海君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合营企业 |
海南君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ExcellmabPteLtd.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AnwitaBiosciences,Inc.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成都轻胜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汤毅担任董事 |
上海安领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原董事冯辉担任董事 |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董事GANGWANG(王刚)担任董事 |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联营企业,股权于上期转让 |
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合营企业,股权于上期转让 |
上海临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礼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合营企业,股权于上期转让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AnwitaBiosciences,Inc. | 技术许可费 | 10,781,550.00 | -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技术许可费 | - | 4,969,113.20 |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 | 2,433.9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南君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管理费 | 1,000,176.72 | 990,291.26 |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 | 1,886,792.45 |
上海安领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33,503,030.19 | - |
ExcellmabPte.Ltd. | 技术许可收入 | 16,344,030.00 | - |
ExcellmabPte.Ltd. | 商品 | 68,613.84 | - |
上海君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320,754.71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 | 130,005.34 | - | 4,943,605.03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432.18 | 5,475.4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发生额 | 2023年度发生额 |
AnwitaBiosciences,Inc. | 对外投资 | 100,000,000.00 | - |
上海安领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对外投资 | - | 30,597,800.00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投资 | 25,000,000.00 | 50,000,000.00 |
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投资 | 30,000,000.00 | - |
上海君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对外投资 | 10,000,000.00 | - |
ExcellmabPteLtd. | 对外投资 | 23,722,664.29 | - |
成都轻胜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投资 | - | 10,000,000.00 |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减少投资 | 19,818,797.13 | - |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减少投资 | 49,090,000.00 | - |
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减少投资 | - | 1,152,084.83 |
上海临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礼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减少投资 | - | 78,666,935.49 |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 | 减少投资 | - | 169,759,483.75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海南君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0,000.00 | - | 1,020,000.00 | - |
应收账款 | 上海安领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9,220,452.00 | - | - | - |
应收账款 | ExcellmabPte.Ltd. | 16,533,320.00 | 3,306,664.00 | - |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683,962.96 | 9,683,962.96 |
应付账款 | AnwitaBiosciences,Inc. | 10,781,550.00 | - |
应付账款 | 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97,247.71 | 1,497,247.71 |
其他应付款 | 冯辉 | 250,000.00 | 250,000.00 |
说明:期初公司代冯辉收取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奖励,已于本期支付。期末新增的其他应付款,系公司代冯辉收取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奖励。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定价模型、授予日股票市场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等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实际行权数量确定、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调减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81,519,568.98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03,971,657.55 | 458,180,396.76 |
1年以内小计 | 1,203,971,657.55 | 458,180,396.76 |
1至2年 | 151,516,390.27 | 147,506.77 |
2至3年 | - | 36,540.12 |
小计 | 1,355,488,047.82 | 458,364,443.65 |
减:坏账准备 | 3,665,944.00 | 17,124,239.23 |
合计 | 1,351,822,103.82 | 441,240,204.4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 89,855,000.00 | 6.63 | 351,979.66 | 0.39 | 89,503,020.34 | 195,222,578.54 | 42.59 | 17,098,526.51 | 8.76 | 178,124,052.03 |
备 | ||||||||||
其中: | ||||||||||
客户一 | 89,855,000.00 | 6.63 | 351,979.66 | 0.39 | 89,503,020.34 | 195,222,578.54 | 42.59 | 17,098,526.51 | 8.76 | 178,124,052.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5,633,047.82 | 93.37 | 3,313,964.34 | 0.26 | 1,262,319,083.48 | 263,141,865.11 | 57.41 | 25,712.72 | 0.01 | 263,116,152.39 |
其中: | ||||||||||
信用评级 | 396,555,122.70 | 29.25 | 3,313,964.34 | 0.84 | 393,241,158.36 | 201,480,474.84 | 43.96 | 25,712.72 | 0.01 | 201,454,762.1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869,077,925.12 | 64.12 | - | - | 869,077,925.12 | 61,661,390.27 | 13.45 | - | - | 61,661,390.27 |
合计 | 1,355,488,047.82 | 100.00 | 3,665,944.00 | 0.27 | 1,351,822,103.82 | 458,364,443.65 | 100.00 | 17,124,239.23 | 3.74 | 441,240,204.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89,855,000.00 | 351,979.66 | 0.39 | 谨慎考虑,信用风险增加 |
合计 | 89,855,000.00 | 351,979.66 | 0.3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客户一更改了其某笔应收账款的偿还时间表,公司认为该笔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增加适用于单项评估,依据附注五、11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评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评级 | 396,555,122.70 | 3,313,964.34 | 0.84 |
合计 | 396,555,122.70 | 3,313,964.34 | 0.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见附注五、11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 | 869,077,925.12 | - | - |
联方客户 | |||
合计 | 869,077,925.12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098,526.51 | - | 16,746,546.85 | 351,979.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712.72 | 3,288,251.62 | - | 3,313,964.34 |
合计 | 17,124,239.23 | 3,288,251.62 | 16,746,546.85 | 3,665,944.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客户一 | 16,746,546.85 | 客户按其应收账款的偿还时间表回款 | 电汇 | 客户更改了某笔营收账款的偿还时间表,信用风险增加 |
合计 | 16,746,546.85 | / | / | / |
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六 | 646,956,000.00 | 47.73 | - |
客户七 | 113,361,172.89 | 8.36 | - |
客户一 | 100,669,230.47 | 7.43 | 351,979.66 |
客户八 | 47,775,757.31 | 3.52 | - |
客户九 | 27,098,236.33 | 2.00 | - |
合计 | 935,860,397.00 | 69.04 | 351,979.66 |
其他说明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末应收技术许可款项增加较多所致。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85,399,915.07 | 1,333,882,509.77 |
合计 | 1,885,399,915.07 | 1,333,882,509.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05,630,936.74 | 1,030,401,133.80 |
1年以内小计 | 1,505,630,936.74 | 1,030,401,133.80 |
1至2年 | 349,660,450.05 | 235,598,745.08 |
2至3年 | 3,546,165.54 | 70,988,688.88 |
3至4年 | 26,205,825.33 | 345,790.61 |
4至5年 | 340,887.14 | 138,303.17 |
5年以上 | 75,243.05 | 944,350.48 |
小计 | 1,885,459,507.85 | 1,338,417,012.02 |
减:坏账准备 | 59,592.78 | 4,534,502.25 |
合计 | 1,885,399,915.07 | 1,333,882,509.77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款 | 1,872,238,427.78 | 1,025,030,867.52 |
保证金及押金 | 13,027,783.56 | 13,185,136.12 |
备用金及其他 | 193,296.51 | 300,201,008.38 |
小计 | 1,885,459,507.85 | 1,338,417,012.02 |
减:坏账准备 | 59,592.78 | 4,534,502.25 |
合计 | 1,885,399,915.07 | 1,333,882,509.77 |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534,502.25 | 4,534,502.25 |
本期计提 | -4,443,029.47 | -4,474,909.47 |
本期转销或核销 | 31,880.00 | 31,880.00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9,592.78 | 59,592.7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59,592.78 | - | 59,592.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34,502.25 | -4,502,622.25 | 31,880.00 | - |
合计 | 4,534,502.25 | -4,443,029.47 | 31,880.00 | 59,592.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六 | 633,308,937.06 | 33.5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
单位七 | 501,000,000.00 | 26.5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
单位八 | 296,804,545.02 | 15.7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
单位九 | 191,751,647.09 | 10.1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
单位十 | 155,106,326.81 | 8.2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
合计 | 1,777,971,455.98 | 94.30 | / | / | - |
(15).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41.35%,主要原因是期末应收内部往来款增加。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10,248,031.44 | 646,595,894.29 | 4,163,652,137.15 | 4,630,648,031.44 | 646,595,894.29 | 3,984,052,137.15 |
对联 | 229,301,916.10 | - | 229,301,916.10 | 247,681,320.93 | - | 247,681,320.93 |
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039,549,947.54 | 646,595,894.29 | 4,392,954,053.25 | 4,878,329,352.37 | 646,595,894.29 | 4,231,733,458.08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1,133,292,949.26 | - | - | 1,133,292,949.26 | - |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28,859,032.33 | 308,529,861.67 | - | 328,859,032.33 | 308,529,861.67 |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766,958,329.12 | - | - | 766,958,329.12 | - |
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84,328,563.75 | - | - | 184,328,563.75 | -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95,013,755.39 | 278,584,631.70 | - | 395,013,755.39 | 278,584,631.70 |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 | 55,048,692.31 | - | - | 55,048,692.31 |
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11,525,171.81 | - | 20,000,000.00 | 31,525,171.81 | - |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89,599,416.27 | - | - | 489,599,416.27 | - |
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240,288.52 | - | - | 1,240,288.52 | - |
北京众合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4,432,708.61 | - | - | 4,432,708.61 |
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1,581,546.20 | - | - | 1,581,546.20 | - |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2,153,084.50 | - | - | 22,153,084.50 | - |
无锡润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 | - | 400,000,000.00 | - |
无锡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无锡润元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500,000.00 | - | 149,500,000.00 | 299,000,000.00 | - |
上海承左医药有限公司 | - | - | 100,000.00 | 100,000.00 | - |
上海君康立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合计 | 3,984,052,137.15 | 646,595,894.29 | 179,600,000.00 | 4,163,652,137.15 | 646,595,894.2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7,933,296.04 | 25,000,000.00 | - | -2,779,756.80 | - | - | 70,153,539.24 | - |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6,722,343.16 | - | 19,818,797.13 | -421,636.54 | - | -6,481,909.49 | - | - |
小计 | 74,655,639.20 | 25,000,000.00 | 19,818,797.13 | -3,201,393.34 | - | -6,481,909.49 | 70,153,539.24 | - |
二、联营企业 | ||||||||
AnwitaBiosciences,Inc | 84,414,049.45 | - | - | -11,336,047.39 | 11,997,803.92 | - | 85,075,805.98 | - |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485,007.29 | - | 49,090,000.00 | 208,465.30 | - | - | 603,472.59 | - |
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9,126,624.99 | 30,000,000.00 | - | -8,869,165.89 | - | - | 60,257,459.10 | - |
ExcellmabPteLtd. | - | 23,722,664.29 | - | -16,987,402.98 | - | - | 6,735,261.31 | - |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5,531.61 | - | 6,481,909.49 | 6,476,377.88 | - |
小计 | 173,025,681.73 | 53,722,664.29 | 49,090,000.00 | -36,989,682.57 | 11,997,803.92 | 6,481,909.49 | 159,148,376.86 | - |
合计 | 247,681,320.93 | 78,722,664.29 | 68,908,797.13 | -40,191,075.91 | 11,997,803.92 | 0.00 | 229,301,916.10 | - |
(1).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依据合资协议,本期公司对合营企业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缴。公司以非货币方式出资认购联营企业ExcellmabPteLtd.新发行的股份以获得其股权,授予其在合作区域开发和商业化的独占许可及其他相关权利。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其他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下降,由合营企业转为联营企业。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36,735,105.22 | 550,062,969.98 | 1,309,090,389.37 | 575,204,552.49 |
其他业务 | 121,396,740.51 | 98,714,548.84 | 82,747,358.48 | 70,933,550.64 |
合计 | 2,558,131,845.73 | 648,777,518.82 | 1,391,837,747.85 | 646,138,103.13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药品销售 | 1,554,536,924.45 | 550,062,969.98 |
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 | 882,198,180.77 | - |
技术服务及其他 | 121,396,740.51 | 98,714,548.84 |
合计 | 2,558,131,845.73 | 648,777,518.8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 |
境内 | 1,854,995,535.42 | 648,470,106.96 |
境外 | 703,136,310.31 | 307,411.86 |
合计 | 2,558,131,845.73 | 648,777,518.8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 |
按时点确认 | 2,437,133,051.23 | 550,062,969.98 |
按时段确认 | 120,998,794.50 | 98,714,548.84 |
合计 | 2,558,131,845.73 | 648,777,518.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药品销售药品销售收入于药品交付客户指定的地点,客户签收时确认。
②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公司与合作方签订若干独家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可收取首付款、里程碑及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公司于许可授予客户时,考虑客户是否已经获得知识产权使用控制权,客户是否可以从许可中取得主要风险和报酬,以及公司的收款权利,并据此确认技术许可收入的履约义务完成。
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协议存在按照协议约定的里程碑取得收款权利的安排及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形成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对于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
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公司将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i)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ii)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
③技术服务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165,732.53元。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3.80%,主要原因是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增加较多。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191,075.91 | -59,546,563.1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462,853.64 | 130,344,919.1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58,350.31 | 4,234,520.55 |
合计 | -28,669,871.96 | 75,032,876.58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38.21%,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较多所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315,624.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679,377.9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 | -38,682,594.77 |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6,852,855.2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793,915.53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409,899.16 |
合计 | 8,961,448.3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71 | -1.30 | -1.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84 | -1.31 | -1.31 |
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128,092.64 | -228,343.19 | 586,042.43 | 715,122.42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管理费用 | 147.11 | -180.82 | - | - |
固定资产 | - | - | 1,812.68 | 1,726.96 |
在建工程 | - | - | - | 232.83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128,239.75 | -228,162.37 | 587,855.11 | 717,082.21 |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熊俊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7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