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求公司履行反担保责任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一)提供担保审批情况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万德斯”)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曹妃甸万德斯16%的股权。为进一步满足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曹妃甸万德斯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由曹妃甸万德斯控股股东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为上述贷款中的1.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了保障项目推进及主合同项下1.6亿元债务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得到按时足额偿还,公司与东江环保经协商一致,公司以持有曹妃甸万德斯的股权比例为限,向东江环保提供因其承担
1.6亿元债务的16%部分所对应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对应的担保责任的质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标的为公司持有曹妃甸万德斯的16%股权。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
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
(二)收到要求履行反担保责任的通知
曹妃甸万德斯共计提取贷款14,689.03万元,已归还贷款3,653.94万元,贷款本金余额11,035.09万元,鉴于危废行业持续维持激烈竞争态势,曹妃甸万德斯投产后废物废料收运情况不达预期,处置价格持续下降,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汇丰银行相关款项。东江环保已向汇丰银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人民币11,109.77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1,035.09万元、利息74.68万元)。近日,公司收到东江环保电子函件,东江环保要求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于公司收到函件10日内向其支付17,775,639.02元,承担反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06-08
注册地点:曹妃甸区中小企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宋亮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东江环保 | 80.00% |
2 | 万德斯 | 16.00% |
3 | 观拓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4.00% |
合计 | 100.00%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过审计) |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9,807.33 | 29,005.87 |
负债总额 | 23,161.28 | 22,977.39 |
资产净额 | 6,646.05 | 6,028.48 |
营业收入 | 3,168.49 | 796.47 |
净利润 | -2,224.85 | -628.68 |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51,49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38%和23.5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936.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08%和22.3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若公司选择向东江环保支付相应款项,在一定程度上将占用公司现阶段现金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选择不向东江环保支付相应款项,东江环保可行使质权,质权实现后,如有余额归公司所有;如有不足,公司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考虑到曹妃甸万德斯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将就质权行使与东江环保进行协商。
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将形成对曹妃甸万德斯的应收债权,公司将向曹妃甸万德斯积极追偿,存在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若未来涉及诉讼,公司将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