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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离任董事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积极推动和加快控制权转让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豁免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离任董事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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