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2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8号文)《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46,838.00股,每股发行价为6.3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3.7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44.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9.4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549.44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979.8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3,590.74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181.2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893.41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82,833.74 |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 5,970.02 |
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76,863.72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5,658.72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2,438.67 |
减: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1,622.13 |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27,932.02 |
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3,500.00 |
减:2022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33,000.00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3,181.23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5,893.41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7月,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2630201040025100),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57608300),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98040100100157456),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07029200106776)。2021年7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3900127910520)。2022年6月本公司与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国
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为金桥支行下属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7379);本公司与希美埃(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为金桥支行下属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7361 )。相关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12630201040025100 | 110.2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181257608300 | 98.9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498040100100157456 | 1,290.8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 1307007029200106776 | 979.1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553900127910520 | 2,658.2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 | 12630201040027379 | 396.1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 | 12630201040027361 | 359.74 |
合 计 | —— | 5,893.41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以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549.4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097.39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5,658.72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438.6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 产品名称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到期日 | 存款期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3.01.13 | 184天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3.03.02 | 90天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3.03.07 | 92天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3.03.14 | 90天 |
合 计 | —— | —— | 33,000.00 | —— | —— |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希美埃(芜湖)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万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3,542.50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金额(万元) |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1 |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692.50 | 43,692.50 | 34,589.49 |
2 |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 | 33,447.00 | 33,447.00 | 18,000.00 |
3 |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36,403.00 | 36,403.00 | 20,000.00 |
合计 | 113,542.50 | 113,542.50 | 72,589.49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72,589.4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49.4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590.7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43,692.50 | 34,589.49 | 34,405.50 | 6,022.06 | 16,219.05 | -18,186.45 | 47.14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
产能建设项目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 | 否 | 33,447.00 | 18,000.00 | 18,000.00 | 2,384.40 | 7,689.48 | -10,310.52 | 42.72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否 | 36,403.00 | 20,000.00 | 20,000.00 | 2,142.99 | 9,682.21 | -10,317.79 | 48.41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3,542.50 | 72,589.49 | 72,405.50 | 10,549.44 | 33,590.74 | -38,814.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113,542.50 | 72,589.49 | 72,405.50 | 10,549.44 | 33,590.74 | -38,814.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招股说明书或经内部决议修改后披露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截至本报告期末计划使用募投资金的投入金额。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为:因受交通限制的影响,面向客户的需求调研活动在较长期间内无法在现场展开,同时人员招聘进度未达预期,实际到位人数低于计划人数,造成研发团队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按期完成项目进度计划,导致本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合计5,658.72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 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希美埃(芜湖)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