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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国信证券关于埃夫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原名称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埃夫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号),埃夫特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4.6838万股,发行价格6.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2,833.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2,589.4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41Z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140.54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00.4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4,700.18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456.2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558.96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82,833.74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970.02
收到募集资金净额76,863.7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5,658.7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2,438.67
减: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1,622.13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49,041.46
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减:2024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456.22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2,558.96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2630201040025100681.8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812576083006,085.6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4980401001001574568,080.5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13070070292001067767,704.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5539001279105200.0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126302010400273790.4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126302010400273610.3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15102001290002198775.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79777208035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13070070292002318960.01
合计——22,558.96

注1: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140.5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2,589.4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140.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700.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692.5034,589.4934,589.498,585.1032,083.02-2,506.4792.752024年11月不适用是,注3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33,447.0018,000.0018,000.00854.4810,437.08-7,562.9257.982024年11月不适用是,注3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36,403.0020,000.0020,000.00700.9612,180.09-7,819.9160.902024年11月不适用是,注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3,542.5072,589.4972,589.4910,140.5454,700.18-17,889.3075.36////
合计-113,542.5072,589.4972,589.4910,140.5454,700.18-17,889.3075.36////
【节余资金项目】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一期)21,228.8921,228.8921,228.890.000.00-21,228.89/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合计5,658.7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招股说明书或经内部决议修改后披露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截至本报告期末计划使用募投资金的投入金额。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已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7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不存在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2024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00.43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步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新项目(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第三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4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024年7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控股孙公司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及“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

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注3:请参阅《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2020年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097.39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5,658.72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438.67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截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已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不存在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2024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00.43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第三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2024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专户具体情况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13070070292002503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鸠江区支行12630201040031413-
合计——-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希美埃(芜湖)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

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5)。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赣州赣享未来家居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4)。

2024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年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控股孙公司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及“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万

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3,542.50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2020年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金额(万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692.5043,692.5034,589.49
2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33,447.0033,447.0018,000.00
3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36,403.0036,403.0020,000.00
合计113,542.50113,542.5072,589.49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截至2024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埃夫特《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结论性意见为:“我们认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国信证券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查阅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审阅了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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