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
使用的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上述董事会授权期间内,公司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