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先惠技术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0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645,46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0.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399,804.6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727,4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672,384.6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504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26,400.00 | 22,000.00 |
2 | 武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制造项目二期 | 17,600.00 | 2,000.00 |
3 | 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70,000.00 | 22,700.00 |
4 | 补流项目 | 18,600.00 | 15,267.24 |
合计 | 132,600.00 | 61,967.24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B) |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C) | 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D) |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E)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F=A-B-C-D+E) |
1 |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22,000.00 | 13,189.41 | 665.30 | 2,400 | 104.37 | 5,849.66 |
2 | 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22,700.00 | 22,700.00 | 87.14 | 0 | 87.14 | 0 |
注: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2、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和存储利息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49.66万元(暂估金额,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及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将按计划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及“新
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849.66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安蒋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