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 颖
蒋文功
朱正刚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