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6.7354%股权、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9.1228%股权及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8.780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 |||
康 攀 | 孔亚迪 | ||
邵闳洋 | 翁嵩岚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