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尧 | 联系方式:010-6560829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凯恒中心B/E座9层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靖 | 联系方式:010-8515638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凯恒中心B/E座9层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9号)批准,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超导”)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20.00万股,发行价为1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878,507.82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121,492.18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74,06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999,958.91元,扣除发行费用31,914,627.63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1,085,331.28元,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西部超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西部超导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西部超导经营情况,对西部超导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2年度,西部超导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2年度,西部超导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西部超导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西部超导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西部超导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西部超导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保荐机构督促西部超导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 保荐机构对西部超导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所报告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2年度,西部超导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西部超导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西部超导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西部超导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 2022年度,西部超导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
16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 2022年度,西部超导按照规定持续履行了承诺事项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西部超导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钛合金材料、超导产品和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应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持续创新能力是公司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高端钛合金材料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航空工业的发展,飞机和发动机制造对钛合金材料的性能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公司必须持续跟踪新型飞机和发动机对钛合金材料的要求,并通过参与新型飞机和发动机的研制成为相应钛合金材料供应商,才能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和公司在飞机和发动机钛合金市场的市场份额;或者不能通过长期的市场跟踪和持续研发成为未来发展的新型飞机和发动机钛合金材料供应商,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内部治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这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甚至给公司带来风险。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如果未来主要经营策略或采购计划发生重大调整、产品或技术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关系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流失重要客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后续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资金周转风险
公司高端钛合金材料市场需求主要来自军用航空领域,军用航空材料的研发及验证周期长,回款周期长,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且大部分结算方式采用承兑汇票,公司的短期资金压力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海绵钛、铌锭、镍、无氧铜及中间合金等,如果未来海绵钛、中间合金等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较为集中,若供应商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或产能受限,亦将影响公司原材料的及时供应。虽然公司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和生产流程优化降低生产成本、扩大产能实现规模经济、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但公司仍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与供应商不利变化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5、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对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趋严,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的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若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将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依旧存在因管理不善、控制不严等人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的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211,612.38 万元、271,451.90万元和344,146.9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20%、
30.99%和30.44%,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16%、92.73%和81.41 %。公司应
收款项增加主要系下游军工行业企业付款结算周期较长所致且下游军工行业客户多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由于公司应收款项周转速度较慢、回款相对迟缓,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将受到一定影响,增加了财务风险。此外,由于未来军用航空领域的相关政策及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客户经营状况因此而发生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款项无法及时或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的风险
近年公司存货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3,931.10万元、159,864.95万元和238,011.5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20.57%、
18.25%和21.05%。公司存货比例较高,主要是产品生产周期长导致存货对资金占用较大。公司较高的存货比例直接影响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同时存货余额较高将增加公司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3、经营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231.93万元、22,717.22万元和29,837.00万元,波动较大且与当期净利润金额有较大差异。公司下游客户以军工行业客户为主,该类型客户采购及付款一般遵守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付款周期相对较长。因此,若公司不能改善现金流管理且无法筹集经营所需资金,或将导致资金无法满足日常经营中付款、投资或偿债的需求,进而使公司面临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近年来国际形势严峻,国家对军用飞机的需求旺盛,但是未来国家对军用飞机的具体需求及生产规划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国家军用飞机的产量发生周期性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可能导致本公司业绩发生较大波动甚至大幅下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高端钛合金材料、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和超导材料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对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国家产业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政府出台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及科技扶持政策对企业的快速发展产生有利影响。与此同时,由于公司高端钛合金材料主要用于军用航空领域,该领域特定的法规和政策,
以及发展面临的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压力,需要国家产业配套政策的持续支持,因此军用航空等领域相关产业政策调整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西部超导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227,178,114.82 | 2,927,218,790.16 | 4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9,992,357.34 | 741,478,943.86 | 4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71,909,796.36 | 653,658,338.66 | 48.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369,966.14 | 227,172,168.46 | 31.34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12月末 | 2021年12月末 |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996,538,862.66 | 5,360,830,948.10 | 11.86 |
总资产 | 11,305,864,993.20 | 8,757,952,407.79 | 29.09 |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33 | 1.68 | 38.5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33 | 1.68 | 38.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9 | 1.48 | 41.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16 | 24.09 | 减少4.93个百分点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24 | 21.23 | 减少3.9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80 | 6.00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同期增长45.65%、48.69%、38.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持续呈现良好增长态势,当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度进一步增长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31.3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票据到期收回以及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研发方面,公司汇聚了国内多名超导材料和稀有金属材料专家,形成了以张平祥院士为带头人,以周廉、甘子钊、赵忠贤、张裕恒、霍裕平、才鸿年等6名院士为顾问,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核聚变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或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为核心的专业研发团队。公司依托特种钛合金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超导材料制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陕西航空特种金属材料创新中心、陕西省航空材料工程实验室和陕西省超导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等创新研发平台,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等研发和工程化。
技术方面,在高端钛合金材料领域,公司突破了相关关键材料成分均匀性控制、纯净化熔炼控制等关键技术,航空钛合金质量稳定性控制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超导产品领域,公司自主研发了NbTi锭棒到线材的全流程生产技术,并且能够同时采用“青铜法”和“内锡法”两种方法生产Nb3Sn线材;在高温合金领域,公司建立了量化过程控制体系,开发了高温合金全流程制备工艺数值模拟技术,采用高性能高温合金均匀性和纯净化控制技术以及高温合金高均匀棒材锻造技术,形成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温
合金材料制备技术。市场方面,在高端钛合金领域,公司现有钛合金产品已通过航空工业、中国航发等客户认证并已批量应用于多型号装备,同时目前承担着大量的新型军用飞机、大型客机、航空发动机、兵器等材料的研发项目,为新产品的市场拓展奠定了基础;在低温超导材料领域,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低温超导线材商业化生产的企业,也是目前全球唯一的铌钛锭棒、超导线材、超导磁体的全流程生产企业,公司是ITER用低温超导线材在中国的唯一供应商,在国内尚无竞争对手,也是SIEMENS和GE的合格供应商,生产的MCZ用磁体已实现批量供应;在高温合金领域,公司向我国航空事业提供了大量的高品质钛合金材料,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与航空工业、中国航发等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后续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批量生产后的市场销售奠定了坚实基础。品牌方面,公司坚持“国际先进、国内空白、解决急需”的产品定位,在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选择、制造工艺优化、过程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追求卓越。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服务,已在国内外高端市场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公司众多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完全实现进口替代,解决了飞机制造的“卡脖子”问题,补齐了行业里的“短板”,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军工重大装备、大型科学工程等。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研发、技术、市场及品牌等方面,在2022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24,506.45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39.52%,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达到5.80%。
2022年度,公司新申请专利共计110件,获授权专利68件(其中发明专利42件),公司目前拥有专利487件(其中发明专利330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8,410,000.00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614,590,0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468,507.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121,492.18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7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募集资金总额 | 663,000,000.00 |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 | 48,410,000.00 |
2019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614,590,000.00 |
减:2019年度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1,468,507.8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03,121,492.18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3,683,661.88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不含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469,213,147.35 |
减:以前年度存入保证金金额 | 14,293,900.00 |
加:以前年度收回保证金金额 | 7,993,900.00 |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1,819,000,000.00 |
加:以前年度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1,819,000,000.00 |
加: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 18,515,929.51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9,807,936.22 |
加:本期利息收入 | 1,829,453.65 |
减:本期已使用金额 | 157,774,596.02 |
减:本期存入保证金金额 | - |
加:本期收回保证金金额 | 6,300,000.00 |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 |
项目 | 金额(元) |
加:本期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 |
加: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2,793.85 |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999,958.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9,995,282.43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983,004,676.48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19,34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085,331.28元。截止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截至2021年12月29日止募集资金总额 | 2,012,999,958.91 |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 | 29,995,282.43 |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1,983,004,676.48 |
减:2021年度计提的其他发行费用 | 1,919,345.20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981,085,331.28 |
加:上期利息收入 | 73,124.88 |
减:上期已使用金额 | 5,626,975.18 |
加:尚未支付的2021年其他发行费用 | 1,919,345.2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977,450,826.18 |
加:本期利息收入 | 13,036,333.01 |
减:本期已使用金额 | 545,747,282.23 |
减:本期存入保证金金额 | 142,551,864.50 |
加:本期收回保证金金额 | 25,000,000.00 |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2,870,000,000.00 |
加:本期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1,950,000,000.00 |
加: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 17,555,861.57 |
项目 | 金额(元) |
减:2022年度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1,919,345.2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22,824,528.83 |
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部超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股)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合计持股数量 (股) | 合计持股占比 (%) | 2022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1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控股股东 | 100,035,000 | - | 100,035,000 | 21.56 | 无 |
2 | 冯勇 | 董事长、 核心技术人员 | 55,000 | 1,664,000 | 1,719,000 | 0.37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416,000股 |
3 | 张平祥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4 | 巨建辉 | 董事 | - | - | - | - | - |
5 | 李建峰 | 董事 | - | 52,000 | 52,000 | 0.01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13,000股 |
6 | 孙玉峰 | 董事 | - | - | - | - | - |
7 | 刘向宏 | 董事、总工程师、 核心技术人员 | 50,000 | 1,653,600 | 1,703,600 | 0.37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413,400股 |
8 | 王秋良 | 董事 | - | - | - | - | - |
9 | 张俊瑞 | 董事 | - | - | - | - | - |
10 | 凤建军 | 董事 | - | - | - | - | |
11 | 杜明焕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 | - |
12 | 孟德成 | 监事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股)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合计持股数量 (股) | 合计持股占比 (%) | 2022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13 | 隋琛 | 监事 | - | - | - | - | - |
14 | 梁民生 | 监事 | - | - | - | - | - |
15 | 田思阳 | 职工代表监事 | - | 31,200 | 31,200 | 0.01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7,800股 |
16 | 周庆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 | - |
17 | 杜予晅 |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83,200 | 83,200 | 0.02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20,800股 |
18 | 彭常户 | 副总经理 | - | 1,404,000 | 1,404,000 | 0.30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351,000股 |
19 | 张丰收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457,600 | 457,600 | 0.10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114,400股 |
20 | 闫果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270,400 | 270,400 | 0.06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67,600股 |
21 | 李少强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22 | 王凯旋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23 | 罗文忠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24 | 许东东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 104,000 | 104,000 | 0.02 | 间接持股数量减少26,000股 |
25 | 颜学柏 | 董事(离任)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股)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合计持股数量 (股) | 合计持股占比 (%) | 2022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26 | 杨建君 | 董事(离任) | - | - | - | - | - |
27 | 周通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离任) | 51,000 | 655,200 | 706,200 | 0.15 | 直接持股数量减少17,000股,间接持股数量减少163,800股 |
西部超导控股股东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直接持有西部超导100,035,000股,持股比例为21.56%;西部超导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财政厅。2022年度,西部超导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汇科技”)持有西部超导股份的数量由28,639,000股减少至22,911,200股,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天汇科技间接持有西部超导的股份相应减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部超导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西部超导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如上表所示。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