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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超导: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1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复函》(陕财办资[2021]162号)及《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请批准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函》(陕科函[2021]19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份不超过5000万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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