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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30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487,652,6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044,24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1,941,266.4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9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9)。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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