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青原先生、王慧女士、Hui Deng(邓晖)先生,其中李青原先生、王慧女士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李青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议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Hui Deng(邓晖)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孔晓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李青原先生(召集人)、王慧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孔晓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并与独立董事、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全体委员均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讨论内容及会议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议题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并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审阅。 |
议题二: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议案 1、《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8、《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9、《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15日 | 1、《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下半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1、《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2月27日 | 议题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议题二: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实际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相关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审计期间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加强与公司内审部的联络与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审部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和监督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落实相应的工作,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并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与独立董事、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建议及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并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经营管理部门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本着审慎、客观和独立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立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持续、良好的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积极配合立信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各委员均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指导,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保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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