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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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 1-5 |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天玺源会专审字(2023)00009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11月27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玺源会审字(2023)00026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受限
1、函证受限
我们针对紫晶存储公司的具体情况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由于紫晶存储公司未能提供涉及事项的有效函证地址与联系人、银行预留印鉴丢失、部分单位无法盖章确认等原因,导致银行、往来(含收入、成本)的函证程序无法执行。截至审计报告日,共有8份银行函证(含货币资金、应付票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60份往来(含收入、成本)函证无法发出;已发出函证尚有11份银行函证,189份往来(含收入、成本)函证、2份投资(含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未收到回函。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上述函证涉及相关报表项目列报的准确性。
2、实物资产盘点受限
我们针对紫晶存储公司实物资产的具体情况设计并执行了盘点及实地勘察程序(含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由于紫晶存储公司生产断断续续,人员流失严重,无法正常经营,我们无法实施实物资产监盘及勘察程序,无法对期末实物资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上述实物资产涉及相关报表项目列报的准确性。
3、细节测试审计程序受限
自2022年度起紫晶存储公司生产断断续续,人员流失严重,无法正常经营,造成紫晶存储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无法有效降低财务报告错报的风险,同时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致使紫晶存储公司无法提供多项重要财务资料,我们也无法实施有效的细节测试、核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判断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紫晶存储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做出调整或提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违规担保、诉讼及预计负债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注释2或有事项和附注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注释1违规担保、5未决诉讼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紫晶存储公司存在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担保余额12,000.00万元。涉及诉讼(仲裁)、裁定、资产保全案件数量55件,账面已计提预计负债127,991.76万元,对上述事项我们虽然实施了检查企业信用报告、诉讼文书、担保材料、管理层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判断紫晶存储公司就上述担保、诉讼事项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或计提的金额,也无法判断紫晶存储公司截至报告报出日担保、诉讼事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重要资产项目减值计提及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应收账款、5其他应收款、6存货、7合同资产、8其他流动资产、9长期应收款、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固定资产、12在建工程、13使用权资产、14无形资产、17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紫晶存储公司对上述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其期末余额的可收回金额以及相关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
(四)无法判断前期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紫晶存储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分别被前任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首次承接紫晶存储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计准则第1331 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应当对紫晶存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及审核上年度审计报告保留事项的影响是否消除,但由
于紫晶存储公司人员流失严重、无法正常经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期初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期初数及期末数的影响,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涉及的影响是否已消除,以及是否需要作出前期差错更正和判断追溯重述的金额。
(五)会计差错更正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注释1前期差错更正所述,本年度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7号)在按照内部报表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公司2017-2020年度存在虚假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等事项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我们对会计差错更正执行了相应审计程序,但我们审计过程中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追溯调整的账务处理涉及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判断应当进行追溯重述期初数的前期差错是否已经完整,也无法判断上述情况对财务报表期初数和上期比较数据的影响程度。
(六)持续经营能力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注释2持续经营所述,紫晶存储公司2022年度发生净亏损166,267.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64,893.26万元,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报告期出现流动性困难,面临债务逾期无法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涉及多起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紫晶存储公司已在其本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其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和改善措施进行了披露,但因前述多项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紫晶存储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6 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述,紫晶存储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85,755,562.77元,2022年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85,755,562.77元。如上述(四)无法判断前期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五)会计差错更正、(六)持续经营能力所述,我们无法判断紫晶存储公司前期保留和无法表示意见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以持续经营能力假设为基础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故无法确认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当期全额冲回的合理性。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所述,紫晶存储公司未能向我们提供关联方关系和交易方面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对紫晶存储公司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识别、认定、披露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2022年度未审报表的合并收入总额的0.5%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882,932.33元。与上年相比,因紫晶存储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且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较高,计算重要性水平时选择了较低的收入比例。
(二)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的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或情况,致使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且该等事项或情况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我们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紫晶存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涉及事项对紫晶存储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依据我们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紫晶存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