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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25日通过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长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9.16元/股调整为15.3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76.00万股调整为112.48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9.00万股调整为13.32万股。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长青、孙志伟、柳晓利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3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1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3.30万股(调整后);剩余激励对象中6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 “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358万股(调整后)。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2358万股(调整后)。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长青、孙志伟、柳晓利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部分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18,181股(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长青、孙志伟、柳晓利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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