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5,464,906.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08,0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0.96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比例为31.83%。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08,0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17,603,2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1,611,229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3.如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