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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7日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锐精密股票代码:688059公司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邮政编码:412000联系电话:0731-22881838联系传真:0731-22881838互联网网址:www.huareal.com.cn电子信箱:zqb@huareal.com.cn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锐精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

688059证券简称:华锐精密转债代码:

118009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发行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号)2025年6月

重要声明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2

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13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6

第五节本次债券债担保人情况 ...... 22

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3

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24

第八节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5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6

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公司”、“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79号文同意,公司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锐转债”,债券代码“118009”。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名称:2022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和剩余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0,000.00万元。

公司该次发行的“华锐转债”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129,000元“华锐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1,349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规模为39,987.10万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3日。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执行的利率为1.00%。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6月30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2月30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6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1元/股。

2、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因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为91.31元/股。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三)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三)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七)发行前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其中华锐精密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精密数控刀体生产线建设项目19,857.8216,000.00
2高效钻削刀具生产线建设项目15,277.4912,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47,135.3140,000.00

(十九)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招商证券作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招商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本息偿付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2024年度,招商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通过查询公开渠道信息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uzhouHuaruiPrecisionCuttingTools.Co.,Ltd注册资本:6,225.7112万元法定代表人:肖旭凯成立日期:2007年3月7日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锐精密股票代码:688059公司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邮政编码:412000联系电话:0731-22881838联系传真:0731-22881838互联网网址:www.huareal.com.cn电子信箱:zqb@huareal.com.cn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数控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硬质合金数控刀具作为数控机床执行金属切削加工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具、能源装备、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905.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4.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95.9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32.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31.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31.68%。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较2023年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元)759,057,280.46794,270,615.82-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6,959,100.94157,906,595.78-3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4,310,463.33152,677,884.89-31.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17,659,877.692,515,907.124,576.64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较2023年变动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31,495,508.311,256,438,155.055.97
总资产(元)2,528,965,314.482,210,392,397.4314.41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较2023年变动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732.56-32.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732.56-3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92.48-31.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713.46减少5.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713.02减少4.9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697.66减少0.97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1、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2、营业收入下降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进而致使公司毛利率有所下滑;3、毛利率较低的整体刀具营业收入占比上升,导致公司毛利率进一步下滑。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精密数控刀体生产线建设项目19,857.8216,000.00
2高效钻削刀具生产线建设项目15,277.4912,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总计47,135.3140,000.00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57010078801500001404活期3,954,140.22
民生银行株洲支行635557936活期1,710,993.80
中信银行株洲醴陵支行8111601011900588244活期37,385.60
合计5,702,519.6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393,434,905.6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77,517.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2,314,207.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精密数控刀体生产线建设项目160,000,000.00153,434,905.67153,434,905.67788,800.0082,670,464.42-70,764,441.2553.88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高效钻削刀具生产线建设项目120,000,000.00120,000,000.00120,000,000.001,888,717.60118,947,579.64-1,052,420.3699.12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120,000,000.00120,000,000.000.00120,696,163.32696,163.32100.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00,000,000.00393,434,905.67393,434,905.672,677,517.60322,314,207.38-71,120,698.2981.9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精密数控刀体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调整至2026年12月。公司“精密数控刀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主要系:一方面为提升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公司尝试将该项目建设成为公司首条集成自动化建设生产线,项目建造开发难度较高,同时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选择了分批建设的建造方案,即待部分自动化产线运行稳定后再进行剩余产能建设,导致该项目进度有所延后;另一方面,公司为实现数控刀体产品的优良性能,始终保持高标准的研发投入和设备投入,因此产品单位成本较高,定价也相对较高。在近年受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紧张和部分热点地区地缘冲突影响,国内制造业普遍承压的大背景下,考虑到中小机械加工企业受资金压力较大、行业预期不稳、技术认知保守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数控刀体产品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市场推广,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选择分期投入产能,以匹配公司的市场推广进度,导致此项目有所延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560.32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15.0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高效钻削刀具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结余募集资金165.28万元,主要原因系: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2024年12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高效钻削刀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20,696,163.32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696,163.32元,资金来源于存款利息收入。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

单位产品类型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期限利率收益类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大额存单1,000.002023/8/102026/8/103年3.10%固定收益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大额存单1,000.002023/8/102026/8/103年3.10%固定收益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大额存单2,000.002023/8/102026/8/103年3.10%固定收益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1,500.002024/7/312025/2/6191天1.5%至4.65%保本浮动收益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1,500.002024/7/312025/2/6191天1.5%至5.1%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计-7,000.00-----

注:公司所购大额存单均可提前支取。

第五节本次债券债担保人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6月24日。2024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锐转债”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该次付息为“华锐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支付完毕前述计息期间的利息。

第八节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2022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1254】号01),评级结果如下: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华锐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出具了《2022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77】号01),维持华锐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华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出具了《2022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84】号01),维持华锐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华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根据发行人(甲方)与招商证券(乙方)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6条规定: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应当在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4)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6)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或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甲方应当

于每月末书面回复乙方是否存在上述事件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触发情况。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2024年度,公司董事发生变动。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爱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彭锐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建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会成员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

2024年度,公司存在分配股利、转股价格调整,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转股价格调整”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除公司分配股利、转股价格调整、董事变动外,公司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6条列明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0.81元/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最新转股价格为91.31元/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故华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2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息日)起由人民币130.91元/每股调整为人民币92.65元/每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因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61,611,344股变更为61,848,224股,华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30日起由人民币92.6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92.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因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故华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8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息日)起由人民币92.45元/每股调整为人民币91.65元/每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因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故华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6日起由91.65元/每股调整为91.3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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