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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元募集资金净额359,690,066.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092,253.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华锐精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锐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1﹞95号)批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20万股,发行价为

3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064,18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

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8,374,113.69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690,066.3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237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084,357.2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319,992,103.35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38,092,253.8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279,480.88元,均为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673,771.7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59,690,066.3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558,209.32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6,116,705.62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334,069,702.21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24,014,655.00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1,143.16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279,480.88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10,279,480.88
理财产品余额0.00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636,689.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

292,044,886.85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27,591,802.9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847,593.5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847,593.53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7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3,434,905.6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049,377.6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93,434,905.6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75,669.48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676,863.99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235,205,129.46
募资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84,431,560.32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3,155.83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7,847,593.53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7,847,593.53
理财产品余额7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57010078801000000960
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820107000024156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733900431510655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57010078801500001404
民生银行株洲支行635557936
中信银行株洲醴陵支行8111601011900588244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截至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57010078801000000960活期3,817,620.53
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82010700002415644活期6,461,860.3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733900431510655活期0.02
合计10,279,480.88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截至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57010078801500001404活期4,214,768.9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635557936活期3,595,464.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醴陵支行8111601011900588244活期37,360.58
合计7,847,593.53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14,65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12,249.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0788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560.32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15.0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产品类型金额 (万元)起息日到期日期限利率收益类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大额存单1,000.002023/8/102026/8/103年3.10%固定收益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大额存单1,000.002023/8/102026/8/103年3.10%固定收益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大额存单2,000.002023/8/102026/8/103年3.10%固定收益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12/82024/1/830天1.3%或2.4%或2.6%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计-7,000.00-----

注:公司所购大额存单均可提前支取。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一)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低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99,863,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锐精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锐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 玮张 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月 日

附件1: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359,690,066.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092,253.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8,084,357.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精密数控刀具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449,863,100.00269,690,066.31269,690,066.3137,111,923.24273,907,564.934,217,498.62101.562023年 上半年收入16,719.20万元不适用
2、研发中心项目5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980,330.6224,147,264.24-5,852,735.7680.492023年 上半年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0.0060,029,528.0429,528.04100.0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99,863,100.00359,690,066.31359,690,066.3138,092,253.86358,084,357.21-1,605,709.1099.5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受全球供应链紧张导致设备供应周期延长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工期有所延迟。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精密数控刀具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调整至2023年上半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14,65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12,249.3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该事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0788号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精密数控刀具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注2:精密数控刀具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273,907,564.93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4,217,498.62元,资金来源于存款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60,029,528.04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29,528.04元,资金来源于存款利息收入。

附件2: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393,434,905.6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591,802.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9,636,689.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精密数控刀体生产线建设项目160,000,000.00153,434,905.67153,434,905.6711,285,591.2581,881,664.42-71,553,241.2553.37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2、高效钻削刀具生产线建设项目120,000,000.00120,000,000.00120,000,000.0015,709,011.50117,058,862.04-2,941,137.9697.55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120,000,000.00120,000,000.00597,200.18120,696,163.32696,163.32100.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00,000,000.00393,434,905.67393,434,905.6727,591,802.93319,636,689.78-73,798,215.8981.2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560.32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15.0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
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20,696,163.32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696,163.32元,资金来源于存款利息收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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