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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医疗: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海燕先生、冷新宇先生和Yu Fang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海燕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

(一)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及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及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四)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及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和履职情况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人员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与总体策略、重点关注审计事项及独立性遵守等方面进行沟通,要求信永中和事务所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审计质量,严控审计风险。

3、对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事务所和公司治理层等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对公司年审工作进程进行了必要的督查。

(1)2024年12月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工作安排、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2)2025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

经理及公司管理层就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沟通会议,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有关部门。

(3)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素养,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发挥专长,切实有效地监督督促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营质量。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期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的讨论,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提升了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有力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体系完善。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增进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和管理层的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专业职能,立足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关注公司财务合规、治理建设等重大事项,为各项审计工作质量的持续提升及内部控制体制进一步完善提供科学、专业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王海燕、冷新宇、Yu Fang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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