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
688037公司简称:芯源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 6
二、《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7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8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宗润福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批次归属股份
17.1680万股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已发生变化。基于上述事项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二、《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及管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3 | 《独立董事制度》 | 修订 |
4 | 《对外担保制度》 | 修订 |
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修订 |
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修订 |
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 修订 |
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修订 |
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将分别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文件。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博宇先生、崔晓微女士、李延辉先生、邓晓军先生、黄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
本议案共有5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对下列各项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选举董博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崔晓微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李延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邓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黄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潘伟先生、李宝玉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钟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
本议案共有3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对下列各项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4.01《选举潘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李宝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钟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