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批次归属股份17.1680万股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已发生变化。基于上述事项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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