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归属
13.9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监事史晓欣女士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经讨论,本人认为对公司核心骨干进行股权激励是合理且必要的,能够有效吸引和留用人才;但由于无法对未来几年全球及国内半导体产业发展前景做出准确判断,因此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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