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山石网科股票代码:6880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5栋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5栋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及集中竞价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0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8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石网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石网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开元 | 指 |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山石网科、上市公司 | 指 |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030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山石网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国创开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国创开元减持山石网科股份,综合导致国创开元持股比例降至5.00%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5栋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国华) |
出资额 | 人民币1,00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5691271107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通讯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5栋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22日 |
经营期限 | 2010-12-22至2025-12-21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厚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9.4126%、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5.50%、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其余股东均持有5%以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李国华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北京 | 否 | 任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不在山石网科任职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石网科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
5.00%,在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882.SH)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例为6.67%,除此之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山石网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山石网科股份,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山石网科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山石网科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山石网科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施该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内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因山石网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山石网科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石网科股份的比例降至5.00%。具体变动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2年9月28日,山石网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因“山石转债”转股,山石网科总股本由180,223,454股增加至180,232,718股,国创开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2月7日,国创开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山石网科股份1,796,894股;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3日,国创开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山石网科股份1,050,588股,减持后,国创开元持有山石网科股份9,011,636股,占山石网科目前总股本的5.00%,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由6.58%降至5.00%。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国创开元 | 无限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2月7日 | 1,796,894 | 0.997%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3日 | 1,050,588 | 0.58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石网科11,859,118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山石网科总股本的
6.5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石网科9,011,636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山石网科总股本的
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国创开元 | 无限售流通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1,859,118 | 6.58% | 9,011,636 | 5.00%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之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山石网科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山石网科股票的情形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国创开元 | 无限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3日 | 17.42 | 1,050,588 | 0.583% |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山石网科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李国华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于山石网科办公地点。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李国华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5日
附表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 |
股票简称 | 山石网科 | 股票代码 | 6880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5栋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持股数量:11,859,118股持股比例:6.5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变动数量:-2,847,482股变动比例:-1.58%变动后持股数量:9,011,636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山石网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9月28日开始进入转股期,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国创开元持股比例发生被动稀释,同时,国创开元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8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00%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 是□否√(不适用) |
金来源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李国华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