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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688030证券简称:山石网科公告编号:2025-055转债代码:118007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8,0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00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0,0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1.68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2日期间中信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山石”)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就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北京山石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北京山石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叶海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51173827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1日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5层101-01室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委托加工计算机网络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44,194.48149,252.72
负债总额117,486.78120,107.22
资产净额26,707.7129,145.51
营业收入14,808.9496,307.06
净利润-2,437.802,503.48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被担保人、主合同债务人: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的债权: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5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2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8,00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

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授权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为21.68%、10.0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授权的担保总额为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为21.68%、10.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

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为8.67%、4.0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为

8.67%、4.0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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