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山石网科: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成本17,329,030.1715,217,619.23
销售费用-17,329,030.17-15,217,619.2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和

《准则解释第18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