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
核查意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微医学”、“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南微医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2.4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868.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南微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南微医学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公告》《南微医学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截止2024年6月30日 投入进度 |
1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5,592.00 | 2024年6月30日 | 66.76% |
2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4,512.00 | 已结项 | 已结项 |
3 | 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19,330.01 | 2024年12月31日 | 68.75%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B) | 已签订合同暂未支付款项(C)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D) |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 (E=A-B- C+D)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5,592.00 | 43,789.40 | 16,910.64 | 7,398.96 | 12,290.92 |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注2:已签订合同暂未支付款项,包含尚未支付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等合同的尾款、质保金、预备金等,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生产能力达到既定水平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生产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12,290.92万元(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已签订合同暂未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包含尚未支付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等合同的尾款、质保金、预备金等款项。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项目,相关待支付项目支付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有节余(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