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瀚川智能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6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所持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瀚川德和”)和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瀚智远合”)股权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如下:
被冻结股东名称 | 司法冻结股份所属公司 | 本次司法冻结股权金额(万元)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间接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 原因 |
蔡昌蔚 |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31.1 | 100% | 17.63% | 2025/2/6 | 2028/2/5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财产 保全 |
蔡昌蔚 | 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6.6 | 100% | 0.0532% | 2025/2/6 | 2028/2/5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财产 保全 |
被冻结股东名称 | 司法冻结股份所属公司 | 本次司法冻结股权金额(万元)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间接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 原因 |
伙) | ||||||||
蔡昌蔚 | 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16 | 100% | 0.006% | 2025/2/6 | 2028/2/5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财产 保全 |
合计 | / | / | / | 17.6892% | / | / | / | / |
(二)本次新增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冻结股东名称 | 被司法冻结股份所属公司 | 本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冻结申请人 | 冻结 原因 |
蔡昌蔚 | 瀚川 智能 | 589,437 | 70.06% | 0.34% | 否 | 2025/2/19 | 2028/2/18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财产保全 |
合计 | 589,437 | 70.06% | 0.34% | / | / | / | / | / |
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以上被司法冻结的589,437股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冻结登记。
(三)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被冻结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总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蔡昌蔚 | 841,382 | 0.48% | 589,437 | 70.06% | 0.34% |
合计 | 841,382 | 0.48% | 589,437 | 70.06% | 0.34% |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披露了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事项,被司法冻结数量间接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为
17.6892%,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直接加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9.23%。
二、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本次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持有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589,4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4%,蔡昌蔚先生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与公司在2025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事项一致,主要系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与时任配偶刘爱琼女士之间的离婚后财产诉讼纠纷。
(一)财产保全情况
根据获取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591诉前调29910号及财产保全清单,本次财产保全裁定载明金额为银行存款4,000万元人民币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诉讼情况
近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苏0591民初3386号]。原告刘爱琼诉被告蔡昌蔚,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4000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截至目前该诉前财产保全涉及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状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股权冻结事项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诉讼纠纷所致,与公司无关,目前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
(2)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0.48%,通过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6892%,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1692%。本次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4%,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87%,结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列示的股权冻结情况,蔡昌蔚先生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9.23%。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需依据法院审理及判决情况而定,若最终法院判决实际控制人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其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被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保荐人获取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591诉前调29910号;
2、保荐人对蔡昌蔚先生进行了访谈,了解相关事项的进展、保全金额的合理性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持上市公司589,437股被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系蔡昌蔚先生的离婚财产纠纷,相关的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直接加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99.23%。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需依据法院审理情况而定,若最终法院判决实际控制人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其在相应主体所持
权益被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保荐人将持续跟踪上述质押事项的发展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杨可意 | 袁业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