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4〕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
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财政部于2024年
月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准则解释第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新旧准则衔接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