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191元(含税),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据此,董事会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由23.71元/股调整为23.41元/股(四舍五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36.19元/股调整为
35.89元/股(四舍五入)。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白厚善,董事刘相烈、张慧清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冯涛与激励对
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白厚善,董事刘相烈、张慧清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冯涛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白厚善,董事刘相烈、张慧清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冯涛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4名及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的5名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制度,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解禁和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146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90分及以上,需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00,643股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80,802股。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白厚善,董事刘相烈、张慧清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冯涛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191元(含税),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据此,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由63.31元/股调整为63.01元/股(四舍五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14.06元/股调整为
113.76元/股(四舍五入)。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制度,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解禁和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80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
成90分及以上,需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6,716股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35,763股。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正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次归属结果,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减784股,归属股份总数由128,219股调减为127,435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相应修正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451,011,484元变更为451,010,700元,总股本将由451,011,484股变更为451,010,700股,并相应修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正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2,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