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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3名委员,由独立董事张力上、余洪斌、邵怀宗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力上担任召集人,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邵怀宗博士自2018年5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任期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邵怀宗博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鉴于邵怀宗博士离任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梅亮博士。梅亮博士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接任邵怀宗博士所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梅亮先生与张力上先生(召集人)、余洪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梅亮先生担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外部年审的沟通。

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指导、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跟进内部审计工作进度,检查审计工作质量。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经天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同意会计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定,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严格规范三会一层的合法、合规运作,严格规范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工作

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行使相应的权力,履行各项义务,强化审计及内控监督的职能,促进公司平稳发展。

特此报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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