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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迁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09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8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平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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