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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迁新材: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5、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000,000股(含本数),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4,533,433股(含本数),且不低于14,000,000股(含本数),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2,775.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4,689.31万元(含本数)且不低于52,68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

7、限售期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持有的博迁新材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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