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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迁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12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4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坐扣除券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430,962.25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账户(账号为:15220188000317888)人民币713,095,037.75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3,743,962.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51,075.49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49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5,157,916.85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465,141,640.63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26,244,307.78元,直接投入使用金额238,897,332.8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6,483,101.5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2,071,125.27元。

本期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699,351,075.4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601,515.28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4,093,027.6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226,244,307.78

减:2020年度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减:2020年度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5,157,916.85

减:2021年度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减:2021年度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238,897,332.85

减:2022年度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减:2022年度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156,483,101.54

减:项目终止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减:项目终止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68,185,370.12

减:手续费支出

减:手续费支出6,463.96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2,071,125.27

注: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6,777.75万元之差额系公告后产生结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注1]15220188000317888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注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32006271013000255518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注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94030078801600000859募集资金专户11,532,919.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8114701014300368424募集资金专户163,302.1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注2]39416001040016277募集资金专户374,903.33
合 计12,071,125.27

注1:银行账号15220188000317888的开户银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银

行存在差异,由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管辖,监管协议由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署,账号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指定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开立。

注2:银行账号39416001040016277的开户银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存在差异,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受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管辖,监管协议由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签署,账号由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指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开立。注3: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对该专户(账号1522018800031788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注4: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二代气相分级项目”终止,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对该专户(账号33200627101300025551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624.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6956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1年1月,公司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支付。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银行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期限产品起息日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4天(挂钩汇率看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8,000.0014天2022年4月25日
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20期3个月A江苏银行股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003个月2022年5月31日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了吸引和培养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公司

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在宁波以自有资金投资组建了“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研发方向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基本重合,为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审慎研究,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777.7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并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8,1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8,190.95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或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迁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迁新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博迁新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博迁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935.1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48.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968.7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678.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1.4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3]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41,935.1150,126.0650,126.0613,716.4350,327.97201.91[注1]100.402022年12月7,753.86
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12,000.0012,000.0012,000.001,836.7510,966.59-1,033.4191.392023年12月614.9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2]补充流动资金7,000.00389.14389.14-389.1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二代气相分级项目[注2]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9,000.00994.57994.5795.12994.5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9,935.1163,509.7763,509.7715,648.3162,678.27-831.5098.69-8,368.8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1200 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于2021年较规划已提前完成了大部分设备产线布局并根据市场
需求及时投入生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设备自动化升级未完成,故项目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较原建设期晚。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完成建设内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已终止或变更用途。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前述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前述三(四)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前述三(八)之说明

[注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201.91万元,系该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所致。[注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不适用,主要系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二代气相分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不适用,主要系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注3]预计效益系以本年度预期实现效益作为基准进行比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50,126.0650,126.0613,716.4350,327.97100.402022年12月7,753.86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77.756,777.756,818.546,818.54 [注]103.1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56,903.8157,105.7220,534.9757,146.51--7,753.8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并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8,1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8,190.95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了吸引和培养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
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在宁波以自有资金投资组建了“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研发方向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基本重合,为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审慎研究,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6,777.7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6,818.54万元,较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多,系该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所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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