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13: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利平先生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认真履职、勤勉尽责、规范运作,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审议事项的实施。现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议案事项 |
1 | 2020/2/22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17、2018及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 |||
(1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
(1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1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6)《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0/3/1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署重大合同的议》 |
(2)《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0/4/2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17、2018及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修订<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附件<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4)《关于修订<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2020/7/2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审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5 | 2020/9/1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6 | 2020/10/3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
序号 |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议案事项 |
1 | 2020/3/13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17、2018及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 | |||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 | 2020/3/26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 |
3 | 2020/5/8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17、2018及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修订<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附件<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监管要求,恪尽职守,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公司发展规划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开启高质量发展之路的第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助力产能快速提升
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5G到来影响的不仅仅是智能手机领域,车联网、物联网的便携智能终端都将进入高速发展期,势必带动MLCC销量的爆发式增长。同时,随着相应技术日趋成熟,产品迅速更新迭代,MLCC已是全球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器件之一,其需求量的高速增长将带动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行业的稳步发展。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工作,以领先行业的生产设备和自主研发的关键技术,迅速实现规模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公司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产能,发挥规模效应,从而强化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
目前,公司主要以国外市场为主导,兼顾发展国内市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下,以长期战略部署为依托,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优势,重点开拓国内和日本市场的优质客户,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强化与下游客户的技术交流与互动,提升客户对公司销售与服务的满意度;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增强市场推广力度,加速渠道建设,挖掘潜在客户。
同时,公司将秉持强强联手,互利共赢的原则,不断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耕现有市场,积极开发差异化竞争产品,为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产品体系和迭代升级,不断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坚持科技创新之路,加强研发新品力度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的概念不断普及,绿色环保的新能源动力蓄能产业将随之升级。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关乎着车辆的续航里程,以及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碳硅负极材料”的应用将成为全球新能源动力的重要研究方向,纳米级硅粉的需求也将同步攀升。公司将秉持人才引领的执着精神,不断吸纳海内外专业人才;以持续不断的创新作为立足之本,加强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合金粉体、纳米硅粉等新产品的研发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和生产进程,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通过对产品的深挖细掘,以其独特的优势占据新材料市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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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决策,财务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召开6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0/2/22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17、2018及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0/2/22 | (1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1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1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0/3/11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4/23 | (1)《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17、2018及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修订<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附件<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4)《关于修订<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0/7/23 | (1)《关于审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9/11 |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10/30 | (1)《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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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0年公司财务报告的合并报表范围
包括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总体情况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57,808.3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9,973.24万元;负债总额15,480.4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137.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1%,比上年末的16.72%下降了
6.91个百分点。
(二)资产结构
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1. 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变动 | 变动率 |
货币资金 | 79,054.45 | 10,717.21 | 68,337.24 | 637.64% |
应收票据 | 774.69 | 404.14 | 370.55 | 91.69% |
应收账款 | 9,973.17 | 8,517.60 | 1,455.57 | 17.09% |
预付款项 | 1,425.40 | 763.48 | 661.92 | 86.70% |
其他应收款 | 2,239.28 | 198.95 | 2,040.33 | 1025.55% |
存货 | 14,480.31 | 13,903.15 | 577.16 | 4.15% |
其他流动资产 | 597.39 | 72.97 | 524.42 | 718.68%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544.69 | 34,577.51 | 73,967.18 | 213.92% |
(三)负债结构
公司2020年末负债总额为15,480.4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4,027.77万元,非流动负债为1,452.66万元,负债总额比上年增加4,137.49万元。
1. 流动负债类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变动 | 变动率 |
短期借款 | 4,005.13 | 5,008.31 | -1,003.18 | -20.03% |
应付账款 | 5,978.17 | 1,790.80 | 4,187.37 | 233.83% |
预收款项 | 3.03 | -3.03 | -100.00% | |
合同负债 | 130.20 | 130.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2.31 | 1,409.36 | 622.95 | 44.20% |
应交税费 | 1,245.75 | 1,087.82 | 157.93 | 14.52% |
其他应付款 | 619.27 | 565.24 | 54.03 | 9.56% |
其他流动负债 | 16.93 | 16.9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27.77 | 9,864.54 | 4,163.23 | 42.20% |
2.非流动负债类情况:
2020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余额为1,452.66万元,均为尚未结转的各类项目补助。
(四)股东权益
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142,327.8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85,835.74万元,为收到的募集资金及当年生产经营产生净利润。
(五)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经营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588.22万元,同比增长23.95%,其中主营业务增长28.22%,镍粉、铜粉、银粉分别增长26.35%、38.76%、
46.71%。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99.6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469.12万元, 增幅为18.38%。
2.2020年各项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总额为6,93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3.70%,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64%,较上年的10.04%上升了1.60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费用增加100.76万元,增幅22.92%,主要是销售人员薪酬及业务招待费的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增加642.39万元,增幅27.82%,主要系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以及办公用房租赁费的增长所致;研发费用增加658.04万元,增幅37.39%,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财务费用增加了708.59万元,增幅221.98%,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3.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减少251.44万元,系上年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本年度未开展该业务。
4.2020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7.17万元,比上年少计提
647.44万元,主要系600纳米镍粉滞销计提的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 | 变动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45.99 | 18,823.64 | -1,977.65 | -10.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67.68 | -11,017.48 | -6,150.21 | 55.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789.85 | -3,587.99 | 72,377.83 | 2017.22%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1.73 | -9.67 | -122.06 | 1263.5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336.43 | 4,208.51 | 64,127.92 | 1523.76% |
(六)主要财务指标
类别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减百分点 |
盈利能力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47.39% | 52.04% | -4.65 |
销售净利率 | 26.68% | 27.94% | -1.2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7% | 26.98% | -2.31 | |
偿债能力 | 流动比率 | 7.74 | 3.51 | 4.23 |
速动比率 | 6.56 | 2.01 | 4.55 | |
资产负债率 | 9.81% | 16.72% | -6.91 | |
营运能力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6.12 | 4.23 | 1.89 |
存货周转率(次) | 2.14 | 1.79 | 0.35 |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自2013年12月3日起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2019年11月复评通过,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实现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58,996,634.5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777,860.29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777,786.0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539,791.44 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1,539,865.7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248,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 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基本薪酬方案确定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1年基本薪酬 (万元/年) |
王利平 | 董事长 | 50 |
陈钢强 | 董事、总经理 | 102 |
江益龙 | 董事、副总经理 | 72 |
裘欧特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72 |
赵登永 | 董事 | 50 |
蒋 颖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62 |
蔡 俊 | 监事会主席 | 34 |
彭家斌 | 监事 | 39 |
任 静 | 监事 | 0 |
合计 | 481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确定公司董事、监事的年终绩效奖金。
上述议案中,董事薪酬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薪酬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