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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迁新材: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裘欧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586,179,305.641,578,198,509.16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75,926,052.981,423,394,264.863.69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77,323.64-17,435,217.38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99,223,199.88132,186,047.505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49,063.1228,924,216.668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673,674.4228,804,789.9279.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95.24减少1.5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15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1533.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53,639.3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168,250.62
合计875,388.70
股东总数(户)17,03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553,80019.7151,553,800质押17,5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波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261,00010.4227,261,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新輝投資控股有限公司27,000,00010.3227,000,000境外法人
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0,0006.8818,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陈钢强16,999,2006.5016,999,200境外自然人
衢州祁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34,0003.539,234,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波辰智卓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20,7003.188,320,7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波广聚汇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79,3003.017,879,300境内非国有法人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7,200,0002.757,2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714,0002.576,714,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顾伯江5,711,072人民币普通股5,711,072
上海瓦洛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瓦洛兰-聚升核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527,501人民币普通股5,527,501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卢聪2,643,400人民币普通股2,643,4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58,800人民币普通股2,558,800
沈炎君1,814,333人民币普通股1,814,333
尹树臣1,427,401人民币普通股1,427,401
杭州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慧创汇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2,000人民币普通股902,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51,642人民币普通股751,6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7,750人民币普通股607,7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项目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560,320,966.75790,544,456.01-29.12报告期内购买理财、归还银行贷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130,000,000.000不适用报告期内增加的理财产品
应收票据16,831,762.407,746,877.10117.27报告期内内销收入的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117,073,929.3899,731,711.3917.39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的增加
预付款项39,566,951.8414,253,975.94177.59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的增加
存货162,963,308.14144,803,078.5412.54报告期内营收及产能扩大需要
在建工程26,533,473.2149,638,239.81-46.55报告期内结转至固定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9,933,299.235,428,245.18451.44报告期内预付的设备工程款
短期借款0.0040,051,333.33-100.00报告期内归还银行贷款
应付职工薪酬12,639,542.8820,323,066.04-37.81报告期内支付上年计提的职工年终奖金
应交税费17,452,550.6712,457,488.8240.10报告期内增加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199,223,199.88132,186,047.5050.71报告期内销量增加
营业成本117,149,113.6273,417,447.1259.57报告期内销量增加
管理费用10,315,199.586,624,740.2255.71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的增加及工资水平的增长
研发费用8,069,640.844,575,989.9976.35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
财务费用-3,149,393.92-1,461,317.34不适用报告期内汇兑收益、利息收入增加,利息支出减少
其他收益919,782.281,342,598.02-31.49报告期内补贴收入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2,491,001.66不适用报告期内未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资产减值损失-140,953.28-7,798,972.85不适用报告期内资产减值较少
营业外收入62,809.840.00不适用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以外的补贴收入
营业外支出10,000.001,247,000.00-99.20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减少
所得税费用12,442,118.846,904,201.5080.21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77,323.64-17,435,217.38不适用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251,656.13-39,886,583.39不适用报告期内购买理财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94,499.99-687,239.59不适用报告期内归还银行贷款

2、案号(2020)苏01民初3294号,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日发出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苏01民初3294号)的裁定,涉案专利由被告博迁新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查部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且已被受理。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查部对涉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处理结果对本案的审理有实质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3、案号(2020)浙02知民初452号,该案已于2021年1月27日开庭交换证据,并已于2021年2月22日进行了证据补充,再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4、案号(2020)浙02知民初455号,该案已于2021年1月27日开庭交换证据,并已于2021年2月22日进行了证据补充,再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利平
日期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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