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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的组织架构,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重大规章制度,同时制订了涵盖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存货、研发、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工薪与人事等整个生产过程的基本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形成了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将根据自身不断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流程,明确责任,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2020年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利平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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