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宏柏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9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9.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6,983,8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71,356,2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76,099.84元后,加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225,498.1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0,305,598.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金额96,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0,849,056.6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475,368.6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675,574.72元。本次募集资金与2024年4月23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3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号《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3,141.53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2,854.78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052.22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496.54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57.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480.15万元。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3,473.12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696.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0,303.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已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城东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1日,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募
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210238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8603300700395
募集资金专户
5,302,715.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
936007010013496683
募集资金专户
19,498,803.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02248568344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200188000441017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已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
936005020000100059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10,000,000.00 -
备注合计
- - 34,801,518.76 -
注1: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503229029000210238于2023年12月7日销户;注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2248568344于2023年12月7日销户;注4: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33200188000441017于2023年3月23日销户;注5:公司购买了邮储银行7天通知存款产品,定期存款账户936005020000100059。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合计开户行
开户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城东支行
798900094610008 募集资金专户 248,247.28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乐平支行
798900697300019 募集资金专户 1,470,649.4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备注
936020013000067422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建设路支行
78220100079637125 募集资金专户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建设路支行
78221000079831973 募集资金专户 150,000,000.00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
78220100083020548 募集资金专户 - -
开户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
78221000083097104 募集资金专户 130,000,000.00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27029200000010256 募集资金专户 10,778,977.50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13550000001232339 募集资金专户 30,535,831.79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13550000001232850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13550000001232861 募集资金专户 200,000,000.00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37100109000000000416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111.16 -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37100200000000000012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140,000,000.00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
备注
78220100087455555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
78221000087537018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40,000,000.00 -
- - 703,033,817.19 -
注1: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注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募集资金账户936020013000067422于2024年5月28日销户;注3: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13550000001232850于2024年10月8日销户。注4:公司购买了四川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募集资金账户78221000079831973、78221000083097104;四川银行半年期定期存款,募集资金账户78221000087537018;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账户13550000001232861;国家开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募集资金账户371002000000000000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和附件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七个项目,分别为宏柏新材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在公司现有研发实力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并增加技术
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最终达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硅烷偶联剂领域中的领先地位。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物资存放的安全性,并促进公司供应链管理流程再造,实现材料、商品的安全、高效流转,提升经营效率。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利于公司加强人才储备、提高研发实力,提升市场反应能力和渠道掌控能力,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45.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21.9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367.5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4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670号《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自筹资金9,367.56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发行费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自筹资金9,367.56万元。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3,000.00
2023/9/6起以7天为周期滚动存续
1.55%
2023/12/1赎回1000万,2024/1/9赎回1000万,剩余1000万未赎回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是否赎回
大额存单
保本 2,000.00 2023/9/6-2024/3/6 1.80% 是邮政银行乐平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 500.00 2023/12/1-2024/2/26 1.55% 是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建设路支行
一年期大额存单
保本 15,000.00 2024/7/15-2025/7/15 2.25% 否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
一年期大额存单
保本 13,000.00 2024/9/9-2025/9/9 2.15% 否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三个月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 7,000.00 2024/7/5-2024/10/8 2.84% 是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半年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 20,000.00 2024/7/5-2025/1/6 2.88% 否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一年期大额存单
保本 10,000.00 2024/7/12-2025/7/12 1.66% 否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一年期大额存单
保本 2,000.00 2024/7/24-2025/7/24 1.65% 否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一年期大额存单
保本 2,000.00 2024/7/24-2025/7/24 1.65% 否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
半年期大额存单
保本 4,000.00 2024/12/20-2025/6/20 1.65% 否注: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因此,公司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均未超过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
上述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2。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7)。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29.81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增资42,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投入实施主体。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中汇会鉴[2025]6686号鉴证报告,认为:宏柏新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宏柏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夏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030.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7.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943.3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302.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92%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
否 21,464.83 21,464.83 21,464.83-
21,829.49 364.66 101.70% 2023年6月 896.25 是 否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是 5,640.45 5,640.45 5,640.45-
5,740.53 100.08 101.77% 2023年7月 72.96
否[注1]
是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是 9,236.25 6,979.37 6,979.371,666.85
6,979.37 - 100.00% 2024年11月 -
否[注1]
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099.87 4,099.87 4,099.87-
4,247.42 147.55 103.60% 2022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智能化仓储物否 7,188.54 7,188.54 7,188.54 -
7,479.92 291.38 104.05% 2023年4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流中心建设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否 4,948.83 4,948.83 4,948.83
90.64
4,574.05 -374.78 92.43% 2023年3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451.79 24,708.67 22,451.79 -
22,451.79 2,256.88 90.87%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合计 75,030.56 75,030.56 75,030.56 1,757.49
73,302.57 2,785.79 97.7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0
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
2、2024年12月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 |
合计节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8,845.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21.9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367.5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30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IPO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尚未完成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480.15万元,定期存款账户1,000.00万元。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过程中;未来随着市场订单的开拓,产能释放速度加快,项目效益将逐渐提升。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5,640.45
5,640.45
- 5,740.53 101.77%
2023年7月 72.96
否 是功能性气凝胶项目
功能性气凝胶项目
6,979.37
6,979.37
1,666.85 6,979.37 100.00%
2024年11月
-
否 否合计 - 12,719.90
12,619.82
1,666.85 12,719.90 100.79%
- 72.96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一、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公司202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原生产工艺由于当时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产成品主要针对国内外市场中高端品质产品,但同时存在成本无明显优势,原材料采购及重建与公司现有业务关联度较低以及以高毒性丙烯腈为原料,安全环保管控要求较高等待改进方面,新生产工艺氨化法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在成本控制、环保处理以及工艺安全生产管控方面有了重大的进步,同时,公司在2005年就采用该技术生产过相关产品,有充足的技术积累,在多年的技术改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满足在现有条件下,使用新工艺技术达到中高端产品需求的能力。2)新工艺技术主要以公司自有中间体为原料合成氨基硅烷,向下游不断扩展,既丰富了产品品种,
同时也扩大了氯循环产业链。与原工艺技术相比具有更高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另外,新工艺技术生产线可以实现产品品种之间的灵活切换,便于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产能,以及时应对市场变化,降低投资项目市场风险。
二、功能性气凝胶项目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终止该项目实施的主要原因系:近几年来,气凝胶行业需求量及产能同步迅速扩张。截至目前, |
行业产销基本平衡,下游应用市场未来将逐步向精细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公司气凝胶一期项目已建成,结合目前公司客户及市场开拓进度,并通过全面分析和判断,现有产能足以满足公司下游市场开拓进度和现有客户需求。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评估,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提前终止,并先行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待气凝胶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后,再使用自有资金进一步针对下游应用市场扩建气凝胶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567.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567.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567.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否70,000.00
70,000.00
70,000.00
- - -70,000.00 0.00% 202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24,567.56
24,567.56 24,567.56
24,567.56
24,567.56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
94,567.56
94,567.56 94,567.56
24,567.56
24,567.56 -70,000.00 25.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
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70,303.38万元,结余原因为募投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万元(含本数)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等准备工作,
正在进行部分公共建筑物的施工建设,公司正结合最新的市场环境情况论证并优化该项目主体产线的详细
设计。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