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14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月
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7,422,685.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394,433,03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45,462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3,743,787.00元(含
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6.57%。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3,743,787.00 | 193,743,340.50 | 91,022,4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3,803,666.91 | 236,959,909.62 | 221,037,037.1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77,422,685.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78,509,527.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27,266,871.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78,509,527.50 | ||
现金分红比例(%) | 210.55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下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