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8号)和《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92,788股,发行价格为13.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71.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36,334.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天健验〔2020〕284号”《验资报告》。2020年07月27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止2020年7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0万元,理财及利息等收入0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上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共36,334.6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
1 | 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 | 15,587.97 | 14,999.59 |
2 | 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 9,587.79 | 9,587.79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3,935.00 | 4,935.00 |
4 | 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3,870.68 | 3,870.68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2,941.59 |
合计 | 47,981.44 | 36,334.6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1204090029046727206 | 51,988,347.6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1204090029046726827 | 30,909,285.5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1204090029046726951 | 15,293,342.3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1204090029046727055 | 15,153,819.61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1204090029046727179 | 374.40 |
合计 | 113,345,169.48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投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理财收益及利息 | 账户余额 |
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 | 14,999.59 | 10,516.73 | 715.97 | 5,198.83 |
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 9,587.79 | 6,828.05 | 331.19 | 3,090.9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935.00 | 3,526.00 | 120.33 | 1,529.33 |
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3,870.68 | 2,463.21 | 107.91 | 1,515.38 |
补充流动资金 | 2,941.59 | 3,049.16 | 107.61 | 0.04 |
合计 | 36,334.65 | 26,383.15 | 1,383.01 | 11,334.52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已结项,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A) | (B=C+D) | C) | (E=B/A) |
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 | 14,999.59 | 12,958.73 | 10,516.73 | 2,442.00 | 86.39% |
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 9,587.79 | 7,828.05 | 6,828.05 | 1,000.00 | 81.65%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935.00 | 3,598.18 | 3,526.00 | 72.18 | 72.91% |
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3,870.68 | 3,761.21 | 2,463.21 | 1,298.00 | 97.17% |
补充流动资金 | 2,941.59 | 3,049.16 | 3,049.16 | 0 | 103.66% |
合计 | 36,334.65 | 31,195.33 | 26,383.15 | 4,812.18 | 85.86% |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优化项目场地
规划设计,合理减少了部分配套建筑面积,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降低了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及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的项目工程实施成本。
2、受到消费升级和居民生活习惯改变的影响,家居建材行业的产品迭代速度
不断加快,公司适时根据市场变化在产线建设过程中通过对生产线布局的调整及生产程序的优化,合理节约了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及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的项目设备购置费用。
3、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大幅减少了线下广告、宣传活动、经销商大会等投
入,更多地采用线上推广方式,合理节约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
4、2020年8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于2021年8月23日赎回。在此期间,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一定程度上抵减了募集资金投入。
5、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1,334.5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事项的相关必要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11,334.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认为:法狮龙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赵胜彬 | 王 颖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