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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8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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