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晓翔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经认真审核,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