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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额度及期限: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银行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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