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