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股东的基本情况: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杭州叩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叩问”)的基金管理人分别为: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基金管理人为母子公司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南海成长、杭州叩问合计持有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060,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上述股东所持有股份均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24),南海成长、杭州叩问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060,65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38%。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南海成长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园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南海成长对园林股份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杭州叩问未进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截至2022年7月1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南海成长、杭州叩问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5,464,481 | 3.39% | IPO前取得:5,464,481股 |
杭州叩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1,596,169 | 0.99% | IPO前取得:1,596,169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64,481 | 3.39% | 南海成长、杭州叩问的基金管理人分别为: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基金管理人为母子公司关系。 |
杭州叩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96,169 | 0.99% | 南海成长、杭州叩问的基金管理人分别为: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基金管理人为母子公司关系。 | |
合计 | 7,060,650 | 4.38%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相关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022/4/15 ~2022/7/14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0 -0 | 0 | 5,464,481 | 3.39% |
杭州叩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022/4/15 ~2022/7/14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0 -0 | 0 | 1,596,169 | 0.99% |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