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使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顺时应变、坚守初心、攻坚克难,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22,370.9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1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173.8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3.7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36,225.73万元,比去年末增长14.57%;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67,579.35万元,比去年末增长60.31%。
二、2021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自身职责。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个数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月15日 | 1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3月15日 | 5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16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3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2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1日 | 1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12月27日 | 1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个数 |
1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7日 | 11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4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各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详细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 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继续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和培训,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
心作用,支持公司稳定、长远发展。同时,根据法规调整与公司经营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如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不断加强公司管理。
(二)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使得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构建、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渠道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专业化意见和建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