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园林股份”)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9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09,35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38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660,267,185.76元,扣除发行费用75,583,714.54元后的净额为584,683,471.22元。截至2021年2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ZA1015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 660,267,185.76 |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49,056,603.77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市费用置换金额 | 26,527,110.77 |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385,072,865.89 |
减: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 50,000,000.00 |
减: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尚未赎回金额 | 9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 2,638,792.54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031,299.7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5,280,697.6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2月23日,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 | 1202020129900370830 | 10,875,469.9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 19007101040013681 | 3,713,254.5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 | 95180078801100001018 | 13,588,555.6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571905609210125 | 36,218,755.76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 3301040160017027007 | 884,661.71 |
合计 | 65,280,697.65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527,110.77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浙商证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04)。
公司已于2021年3月17日完成上述资金划转。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浙商证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实际投入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 | 浦发银行单位协定存款 | 13,886.23 | 2021年3月25日 | 无固定期限,随用随取 | 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 | 12,600.78 | 73.41 | 1,285.45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 “汇利丰”2021年第457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2021年4月1日 | 2021年9月24日 | 3.70%或1.50% | 10,000.00 | 178.41 | 0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5,000.00 | 2021年4月19日 | 未约定期限 | 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上浮38% | 14,000.00 | 119.03 | 1,000.00 |
4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1898) | 5,000.00 | 2021年4月30日 | 2021年11月2日 | 1.80%、3.35%或3.55% | 5,000.00 | 85.47 | 0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0.00 | 2021年9月30日 | 未约定期限 | 1.75% | 2,000.00 | 4.86 | 8,000.00 |
6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4918) | 5,000.00 | 2021年11月8日 | 2022年2月8日。 | 1.5%、3.3%或3.5% | 0 | 0 | 5,000.00 |
合计 | 58,886.23 | - | - | - | 43,600.78 | 461.17 | 15,285.45 |
注1:公司投资的浦发银行单位协定存款无固定期限、随用随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取用12,600.78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注2: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若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6月9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定于2021年6月16日向股东发放现金红利。因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使用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向公司11名限售股股东派发了现金红利,金额总计为2,767,545.60元。发现此问题后,我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汇报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及时采取措施与上述股东及其开户银行沟通。截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红利款均已退回至公司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除本专项报告“三、(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园林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园林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本专项报告“三、(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外,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468.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507.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507.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园林绿化工程配套营运资金 | 无 | 58,468.35 | 58,468.35 | 58,468.35 | 38,507.29 | 38,507.29 | 19,961.06 | 65.86% | — | — | — | 否 |
合计 | — | 58,468.35 | 58,468.35 | 58,468.35 | 38,507.29 | 38,507.29 | 19,961.0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