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
议案四: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4
议案五:《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9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1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 24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点30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吴光洪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会议内容 |
1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 |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七)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度,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使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顺时应变、坚守初心、攻坚克难,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22,370.9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1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173.8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3.7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36,225.73万元,比去年末增长14.57%;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67,579.35万元,比去年末增长60.31%。
二、2021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自身职责。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个数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月15日 | 1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3月15日 | 5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16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3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2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1日 | 1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12月27日 | 1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个数 |
1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7日 | 11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4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各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详细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 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继续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
合理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和培训,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支持公司稳定、长远发展。同时,根据法规调整与公司经营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如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不断加强公司管理。
(二)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使得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构建、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渠道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专业化意见和建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2021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自身职责。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个数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3月15日 | 2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10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2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1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岗位职权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损害任何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注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
(四)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除该专项报告“三、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事项及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重点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824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1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22,370.94 | 142,493.65 | -20,122.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73.81 | 10,974.25 | -4,80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76.98 | 10,472.11 | -4,495.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98.62 | 1,767.63 | -24,966.25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579.35 | 104,537.78 | 63,041.57 |
总资产 | 336,225.73 | 293,455.59 | 42,770.14 |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36,225.7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2,770.14万元,同比增长14.57%。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45,030.76 | 37,494.99 | 7,535.77 | 20.10% |
应收票据 | 366.94 | 5,765.10 | -5,398.16 | -93.64% |
应收账款 | 113,622.19 | 105,393.50 | 8,228.69 | 7.81% |
应收款项融资 | 247.01 | 612.54 | -365.53 | -59.67% |
预付款项 | 180.55 | 1,449.07 | -1,268.52 | -87.54% |
其他应收款 | 3,510.40 | 4,664.34 | -1,153.94 | -24.74% |
存货 | 2,556.72 | 2,478.22 | 78.50 | 3.17% |
其他流动资产 | 3,700.91 | 3,607.10 | 93.81 | 2.60% |
长期应收款 | 31,550.13 | 36,776.99 | -5226.86 | -14.21% |
固定资产 | 312.65 | 245.97 | 66.68 | 27.11% |
无形资产 | 485.37 | 30.39 | 454.98 | 1,497.29% |
资产总计 | 336,225.73 | 293,455.59 | 42,770.14 | 14.57% |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应收票据较上年同期减少5,398.16万元,同比减少93.64%,主要系恒大项目未偿付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2、应收账款融资较上年同期减少365.53万元,同比减少59.67%,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1,268.52万元,同比减少87.54%,主要系报告期内上市发行费用结转所致。
4、无形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454.98万元,同比增长1,497.29%,主要系报告期内易大设计收购杭州鼎祥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确认为无形资产及新购买软件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68,367.6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0,397.62万元,同比减少10.81%。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短期借款 | 5,158.41 | 5,187.13 | -28.72 | -0.55% |
应付票据 | 11,066.85 | 18,654.97 | -7,588.12 | -40.68% |
应付账款 | 119,602.42 | 122,456.20 | -2,853.78 | -2.33% |
其他应付款 | 151.22 | 193.96 | -42.74 | -22.0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12.95 | 8,011.97 | -4,199.02 | -52.41%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17.29 | 11,143.89 | 2,373.40 | 21.30% |
长期借款 | 9,000.00 | 19,000.00 | -10,000.00 | -52.63% |
负债合计 | 168,367.65 | 188,765.27 | -20,397.62 | -10.81% |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减少7,588.12万元,同比减少40.68%,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减少4,199.02万元,同比减少52.41%,主要系归还借款所致。
3、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00万元,同比减少52.63%,主要系归还借款所致。
(三)经营成果分析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370.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122.70万元,同比减少14.12%;实现净利润6,289.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43.60万元,同比减少42.99%。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2,370.94 | 142,493.65 | -20,122.70 | -14.12% |
营业成本 | 94,077.99 | 112,608.42 | -18,530.42 | -16.46% |
销售费用 | 1,973.09 | 1,036.75 | 936.34 | 90.31% |
管理费用 | 7,855.93 | 7,232.58 | 623.36 | 8.62% |
研发费用 | 3,367.59 | 4,397.20 | -1,029.61 | -23.42% |
财务费用 | -2,479.27 | 1,563.74 | -4,043.01 | -258.55% |
净利润 | 6,289.99 | 11,033.59 | -4,743.60 | -42.99% |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36.34万元,同比增长90.3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业务部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043.01万元,同比减少258.55%,主要系PPP项目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所致。
3、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743.60万元,同比减少42.99%,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毛利减少及全额计提恒大系项目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2021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10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05.76万元,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98.62 | 1,767.63 | -24,966.25 | -1,412.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5,622.83 | 2,214.76 | -7,837.59 | -353.88% |
量净额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27.83 | 5,918.24 | 35,009.59 | 591.5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06.38 | 9,900.62 | 2,205.76 | 22.28% |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966.25万元,同比减少1,412.42%,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回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837.59万元,同比减少
353.88%,主要系报告期内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009.59万元,同比增长
591.55%,主要系报告期内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邵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盛顿大学、美国环保署(USEPA)访问学者,浙江大学土木系博士后、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现任浙江大学土木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张万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教师,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公司独立董事。
2、离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包志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等学校风景园林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人文园林》主编、《中国园林》、《风景园林》编委。历任杭州植物园副主任、浙江大学园艺系副主任、园林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浙江农林大学园林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杭州天香园林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岭南股份独立董事、诚邦股份独立董事、棕榈股份独立董事,现兼任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名誉院长、杭州园林(300649)独立董事。包志毅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于2021年5月17日离任。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我们积极出席会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审阅了议案资料,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议案背景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全票通过了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董望 | 7 | 7 | 3 | 0 | 0 | 否 | 1 |
邵煜 | 7 | 7 | 2 | 0 | 0 | 否 | 1 |
张万荣 | 4 | 4 | 2 | 0 | 0 | 否 | 0 |
包志毅(离任)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动态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独立董事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在会前精心准备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和协议价确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用使用程序规范、真实,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技能,忠诚、勤勉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已制定相关薪酬考核制度,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薪酬发放标准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按照各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严按格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沟通和协作,利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供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望、邵煜、张万荣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38,090.13元。其中,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7,132,232.31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13,223.23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419,009.0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6,555,168.9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161,237,408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2,247,481.60元。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23%。
公司预计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零售业、建筑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邵振宇 | 2003年4月 | 2001年9月 | 2001年3月 | 2013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叶之 | 2019年7月 | 2019年9月 | 2019年7月 | 2021年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戴金燕 | 2002年10月 | 2000年9月 | 2000年9月 | 2020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19年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0年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之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 / | /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2019年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0年 |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0年 |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增减比例(%)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100 | 110 | 1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20 | 20 | - |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二、监事的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岗位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无薪酬、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8日